一彤 2008 :隱蔽的歷史與美學的概念

一彤:

延續我們msn的對話:我說,「給青少年的莎士比亞」的「導論」,特別是那個第五段,如果讀起來有些困難,是因為我試圖展示一個「不一樣的世界」。這樣說,當然需要解釋,因為這句話背後其實牽涉到很多想法,包括對歷史(特別是書寫歷史)的看法,還有為什麼陳述這樣的看法,性質上,終究要仰賴的工具是美學。要說清楚這些想法,不是件容易的事,但藉著寫信給你,我認為這值得試試。如果需要一個題目,我想這封信可以叫「隱蔽的歷史與美學的概念」。

想了好幾天,發現從你熟悉的博物館談起,可以是個容易的起點。

1.

倫敦有一個博物館叫國家藝廊(National Gallery),跟巴黎的羅浮宮,還有我們一起去過的紐約大都會博物館一樣,在繪畫收藏方面,是世界上頂級的博物館。這也是我全倫敦最喜歡去的地方,那怕只是等火車回威爾斯的幾個小時,我都會到哪裡去殺時間。除了那些收藏,當然,免費也是另一個主要的原因。

國家藝廊展覽繪畫的方式,基本上是按照編年的順序,再分地區,將繪畫安置在一間間的展覽室。從頭到尾走一遍,大概是從中世紀末期,穿梭到十九世紀末。這樣的方式,儘管可以(1)呈現它豐富的收藏,也可以(2)讓觀賞者一路看見繪畫在技巧與風格上發生的變化,如果配上文字與語音的導覽,還可以(3)獲得許多相關的知識,更有甚者,可以遇見與自己有緣畫作,得到感動(我就很喜歡國家藝廊中林布蘭特的那幅晚年自畫像)。但除了上面這些收穫,我們其實應該多問一個問題:一個像國家藝廊這樣的博物館,它隱藏了什麼?讓觀賞者看不見什麼?

博物館是個很民主的地方:豐富的原作現在開放給每個人,不再是貴族或少數人的產物。而且這些收藏節省了觀賞者的時間與精力,可以一勞永逸,在一個地方就看到許多原來分散在各處的作品。但是,跟選舉「票票等值」的原則一樣,這裡展示的作品也是「畫畫等值」。這樣,達文西、林布藍特與其它次級的畫家,都享受一視同仁的待遇,他們分別在繪畫史演進上高高低低的重要性,這裡都不見了。博物館是一個讓作品只能以平均值呈現的地方。

為了讓「畫畫等值」,博物館跟中選會一樣,力求公平、公正、公開。這樣,就像每個人對待政治的心情、心態、關懷都被抹殺,只轉化成一張張選票與統計數字一樣,博物館也抹殺掉每一張繪畫原來所處的情境,還有展現自己的方式,將各自來歷不同、意義不同的繪畫,放在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展覽環境中。這樣的結果是:我們表面上什麼都看到了,但我們的「看到」,卻是建立在「看不到」的基礎上。

但看不到的,卻往往比看到的更重要。

譬如,中世紀的繪畫與雕刻,其實本來是教堂的一部份,甚至就是祭壇的一部份。而這些教堂,可不是都像今天巴黎聖母院或約克大教堂一樣,富麗堂皇又採光良好的。在英國鄉下,譬如,我住的這個小鎮上,有一些幾百年歷史的小教堂,到今天還有彌撒等活動。我溜進去過好幾間,裡面的空間不大,也很陰暗,空氣中還有一種發霉的氣味……在我的想像中,這樣的地方,比較接近中世紀繪畫與雕刻原來放置的地方。而除了我們一起去過的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會在中世紀展區刻意將燈光調暗之外,其它的博物館,包括羅浮宮與國家藝廊,都將這些展品放在一個光線良好、視線盡量與人的眼睛等高的地方,以便讓觀賞者能看的見、看的清楚。這樣,中世紀的繪畫與雕刻原來之所出的環境,反而給隱藏了,看不見了。

換句話說,在博物館裡,「看的見」這件事本身,就是一種隱藏,以「看不見」當代價。

但隱藏起來的,不只是原來之所出的環境而已。

博物館其實預設了一種「看」:眼睛/大腦,要能把對象看清楚,可以理性觀察-很像科學家在實驗時裡面會運用的「看」。每次去國家藝廊,我都注意到一個好玩的場景:總是有人在看畫的時候,儘量趨近,好像深怕自己看不清楚,搞到旁邊的管理人員很緊張,起身制止。

其實不能怪這些觀賞者,因為博物館所預設的看(透過展覽作品的方式),本來就是邀請人把對象看清楚。這也造就了國家藝廊另一個常見的場景:永遠有人拿著紙筆,對著選定的畫,一筆筆地臨摹。研究藝術史的人,也常去這種地方,可以觀察繪畫,分析構圖、筆觸等等。根據這樣的「看」所得來的知識,造就了所謂的藝術史專家,可以拿個PhD什麼的。

但我腦中一直有另一個場景,揮之不去:前年去希臘,第一天晚上在雅典。住進青年旅館後,我一個人溜出來在市區閒晃。時間已經晚了,很多商家都已經關門。我經過一家書店,櫥窗中放了一本很醒目的東正教肖象畫冊。印刷很精美,尺寸也很大,展開來,寬幅大約有七、八十公分。這麼漂亮的書當然惹人注目,我這觀光客也忍不住拿數位相機隔著櫥窗拍了一張。

晃了很大一圈回來,又經過那家書店。這次,卻看見一個老太婆,一身黑,可能是東正教的某種服飾。她對著櫥窗中的那本書,應該說,那張肖像畫,不斷地喃喃自語,雙手比劃不停,點頭不住。再笨我也知道,她對著畫,禱告了起來。

我站在遠遠的一旁,看了她很久,直到她禱告結束、離開。心裡又是震撼、又是慚愧。那個對我來說,美麗好看的一張畫,對她來說,是禱告的對象,灌注了她虔誠的情感,寄託了她人生全部的希望與信念,凝聚了感動,賦予生命的力量。跟她相比,我的看,不顯得太輕浮了嗎?

老太太禱告的時候,大部分是閉著眼睛的,但我知道,她不是、也不需要用眼睛看,而是在用她的心。而這種「看」,碰巧不在博物館的邀請之列,甚至與博物館預設的那種「看」背道而馳。

但是,眼睛與大腦看清楚了,當個專家,又怎樣呢?在老太太心裡發生的東西,不會因為我們在博物館中看清楚了,也跟著發生。而那些可以被專家學者侃侃而談的東西,至少在我心中,是無法替代一個人心中深層的情感-儘管那往往淹沒在一片沈默之中。

博物館可以讓我在很短的時間,看見很多作品,但就算我有超人的記憶力,記得住每一幅畫,甚至可以背得起來所有的文字、語音導覽,還有所有跟這些作品有關的知識(藝術的,社會學的,政治的,經濟的……),但這都不能給我一個世界,一個老太婆身處其中,可以讓她有感動的世界。

2.

我們在博物館中「看見」的作品,是不同世界對我們的顯示(manifestation),或者這樣比方:博物館所展現給我們看的,應該被看做是「遺跡」,像是在一個考古廢墟中,殘存的斷垣殘壁一樣。而「遺跡」背後的世界已經不見了,被一種迎合科學觀察的展示方式,給藏起來了。

應該要小心,這些作品,這些看得見的「遺跡」,本身並不是歷史。只有對它們提出解釋,不管這解釋多麼粗淺,歷史才能夠對我們出現。,

大部分的時候,對這些作品的解釋,就成了所謂的知識:畫家的生平,影響風格的來源,畫家工作的方式,政治社會的背景,軼聞典故……但是,就像前面提過,知識本身儘管重要,卻不能替代一個人心中深層的情感。

即使是「場景重建」,像一些時新的博物館會有的展出方式,試圖還原作品原來的環境、氛圍,讓人可以身歷其境,這樣對作品的解釋(它也是一種,雖然不是用文字),仍然不能免除這樣一個事實:看的人終究還是個局外人,更像個觀光客。就像我可以進去有幾百年歷史的教堂,卻仍然進不了老太婆心中的世界。

要進入那個世界,就要相信上帝。或許人在生活中有他自己的機緣,可以產生信仰,但這不是解釋歷史的語言文字可以負荷的了的事。

對大部分解釋歷史的學者來說,他們心中不會想到那個老太婆所代表的世界,不會覺得自己生產知識的工作有什麼不妥,心理也不會為難。但是,一個人的心中一旦被烙印了一個場景、一個畫面,大概就很難不縈繞在心。從那晚在雅典之後,在面對人文的歷史,主要是藝術的與戲劇的歷史,我自己是再也沒有辦法安心地接受所謂「知識」這件事,我知道,擁有的再多,我也只是一個觀光客,一個局外人。

對歷史的解釋與知識(包括「場景重建」的那種),都是在人的外面打轉,也就是說,讀來讀去,永遠與我無關

的確,那個老太婆心中的世界,或者講簡單點,相信上帝,不是解釋歷史可以做到的,但這不表示,我跟她之間,或是跟一個中世紀的人之間,沒有任何關連。既然我們都是人,那麼他/她怎麼想,應該與我有關才對。講的學術兮兮一點,他/她的意識結構,應該與我的有某種關聯。

因此,在我的眼中,有兩種歷史:一種,是知識所構成的歷史,告訴我們一大堆史實、史料,還有對之真偽的辨別,與對它們的解釋。但這些大部分都在意識結構之外打轉,不建立「那樣想」與我「這樣想」之間的關聯。還有一種歷史,也是我愈來愈關心的,則著眼人怎麼想,人的意識所發生的變化,以及這變化如何與我有關。

我們的確可以在歷史教科書裡面讀到這種句子:「文藝復興開始,人們把理性當作中心,而非信仰,把人本身,而非上帝,當作關注的焦點。」

我們大概都會同意這句話。這樣的句子的確陳述了人如何想,或說,說明了從中世紀到文藝復興的轉變中,人在意識上發生的變化。但是,請問問自己這個問題:我們是拿什麼來同意這句話?

我們既沒有當過為文復興時代的人,更不可能當過中世紀的人,我們怎麼可能會同意這句話呢?如果我們同意這句話,顯然不是我們從自己拿出了什麼,而是,很理所當然地,我們之前讀過這句話。

拿我們之前讀過的,來同意我們正在讀的,這樣不是很奇怪嗎?用讀來的知識,來同意正在讀的知識,套句做股票的術語,這不像是一種「買空賣空」的行當嗎?

我沒有說,知識不重要。沒有知識,我就不會修電腦,不會坐火車,甚至不會做pizza(我最近剛學會,哈!)。但是知識是跟著對象發生的。沒有對象,就沒有知識,用英文說:I have knowledge,這是個沒有意義的句子,除非說:I have knowledge of …。有了對對象的知識,我們可以掌握對象,或者用我沒骨氣的講法,可以不被對象掌握,獲得一點自由。但是,人類意識中發生的變化,可以是一個對象嗎?可以是像電腦,火車時刻表,或是pizza一樣,是個東西嗎?

在博物館式的歷史教科書中,以「傳遞知識」之名,把人意識中的變化,變成了知識,變成了對象。於是,大家像在傳遞奧運聖火一樣,用過去讀到的東西,去同意(或不同意)正在讀的東西,甚至去寫下自己讀來的東西,而都不用從自己拿出什麼來,這樣寫下的句子,其實是很抽象的,很真空的。在這個「買空賣空」的過程中,一切都變成東西了,甚至連意識中發生的變化也不例外。

要是一個人不覺得這件事情有什麼奇怪,不感到驚奇,我只能說,他不是活在和我同一個世界裡,而我的世界,更在乎人味。

一個人的意識有變化,看的方式就不一樣,看到的世界也就不一樣(有談過戀愛的人都明白這一點)。閱讀本身就是一件意識的活動。一個在閱讀的大腦不只是在吸收資訊、處理知識,做這些冰冷冷的工作而已。一旦拿起書本,進行閱讀,我們的大腦就像是進入一種穿越時空的狀態,像小叮噹的時光機一樣,可以藉著這種意識活動,有機會讓我們進入到不同的世界裡。而閱讀歷史,閱讀人意識中發生過的變化,應該像是一種邂逅,心理是有感覺發生的,會有觸動。就像我在雅典遇見那個老太婆一樣,那一刻,我有理解,更有慚愧。雖然我不能進入她的世界,看不見她心中看見的東西,但我因為看見一個與已相異的世界,一個完全不一樣的世界,進而看見自己意識活動的侷限,自己世界的盡頭。

這樣的工作,也不是所謂的「歷史小說」可以完成的。「歷史小說」跟那種「場景重建」的博物館一樣,只是讓讀者成為觀光客,偷窺狂,滿足了讀者對過去的好奇心,但讀者還是那段歷史的局外人。我認為,這樣書寫歷史的工作,一種讓過去意識上的變化與讀者的意識相遇的工作,讓那種在歷史教科書中「遠在天涯」的句子,可以像我在遇見那個老太婆時,顯得「近在咫尺」的工作,還是只能依賴美學來完成。

3.

人每天都要使用語言,更準確地說,人每天都需要用語言來溝通意義(一個人的存在不可能只講一種沒有意義的語言)。而像我之前給你的信中提過的,只有概念會產生意義,事實本身不會(「高」讓「身高180」有意義)。既然我們的生活離不開語言/意義/概念,那是不是應該試著問問,我們用的概念到底有哪些性質?

討論概念的性質,哲學系的人有的是囉唆可說。這裡,我只講我對概念的一些簡單看法:

當我說「身高180很高」的時候,概念(「高」)的功能是描述性(descriptive)的。我們依賴不同的描述概念,掌握描述的對象,而掌握的基本方式之一就是分類。譬如,整理衣服的時候,我們把外套放一格,褲子放另一格;或者,我們把紅色放一格,藍色放一格等等。描述性的概念只針對對象的某種質地(quality)(外套、褲子,或是紅色、藍色),它們只描繪對象一部份的特質,而不是定義對象。在這裡,沒有哪一個句子是真理,你說X是a,我也可以說X是b,對與錯、適當與否,端看使用句子與概念的目的為何。

追求真理的人是不會滿足這種描述性概念的。幾何學討論的圓,也是一個概念,它根本在現實中不存在,但是現實中大大小小的圓,都被這個幾何學的圓給定義了(所有的圓,π都是3.1416)。換句話說,像這種幾何學的概念(圓),成了一切現實中的圓得以存的必要條件(π不是3.1416的,就不會是圓)。這樣的概念,不在形而下(physical)的現實中,而是在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形而上(metaphysical)世界,只有藉著理性的反省才能夠觸及到。對要探究真理的人來說,只有這種形而上的概念才能滿足他們的需要。

但是,不論是描述性的概念,還是形而上的概念,根據這兩者所做出的陳述,都邀請別人來檢驗真假。我描繪你的衣服是紅色的,結果拿出來一看,是白色的,我描繪錯了。另外,任何定義(形而上的概念)一遇到例外,就被推翻了,不是真的了。

也正是因為它們要被檢驗真假,所以這兩種概念只能處理意識之外的東西,甚至只能處理死的東西。若是用它們來處理意識中發生的變化,不但不可能,甚至很恐怖。

我知道我有一件外套是藍色的,你不信?我拿給你看。但我怎麼讓你知道,用來描述我意識中的某個質地的概念是真的呢?我沒有辦法拿給你看啊!我說我心碎,或說我興奮,只能要求你相信我,但我若騙你,或者演戲、胡說八道一通,你也拿我沒輒。

形上學的概念更可怕,因為它所宣稱的事情是不容許有例外的,但人的意識千變萬化,怎麼可能被某個概念定於一尊,沒有例外?人的意識是活活潑潑,有生機的,除了說它是「千變萬化」、「生機無限」之外,一旦說它「是什麼」,給一個具體的答案,一個內容,就是把這活潑又千變萬化的部分給說死了。

那是為什麼我打從心眼裡就排斥心理學,或所謂心靈科學之類的東西。把人的心靈當個對像來研究,就好像說要把人的靈魂來解剖一番,聽著就荒唐!還有動不動就說人的潛意識裡面是什麼,這種Freud式的鬼話,聽了就生氣。這種心理學式的論調,不管講了天大的道理,不管被證明有多科學,多正確,都沒有辦法剝奪人選擇錯誤的權利。

另外,人變化無窮的意識活動會反映在創作/創造上,這使得創作本身也是一件變化無窮的事。但是那些像know-how手冊一樣的理論,譬如Aristotle的那本笨蛋書《詩學》,告訴我們悲劇的定義、戲劇的元素,情節的分類,如何創作戲劇等等鬼東西,一樣是利用形上學的概念,把他眼中看見的希臘戲劇,當作全部戲劇的真理,還有,把活的說成是死的。

要描繪人意識中的變化,一種讓人感到過去「近在咫尺」的歷史寫法,我認為這兩種概念(描述性的與形而上的)都不適合,而應該訴求一種美學的概念。

當我們看見美麗的風景,或是漂亮的女生時,我們的意識也起了變化(不然美不會發生)。不過,這裡要澄清一件事:當我用「美學」這個詞的時候,我並不是說,有一種學問,可以告訴你對象有多美,或為什麼這個對象(譬如,一幅畫,一首歌)是美的。在一種通俗的、濫情的,而且非常不老實的「美學?」(問號是故意加的)中,總是把對象,通常就是某個藝術品,先預設成美的,然後用一堆華麗輕浮的修辭(描述性概念)去形容這個對象,說它有多美,有多讓人感動-幹這碼事跟玩「國王的新衣」一樣,沒什麼差別。從BBC一些討論藝術的節目,到蔣勳之流,這種「國王新衣式」的美學屢見不鮮,而且因為迎合中產階級「附庸風雅」的胃口,還可以騙不少錢。(有些噁心的話,我大概窮死都說不出口!)

不斷地用描述性的概念來訴說心中的感動,就像前面我說「心碎」、「興奮」的例子一樣,不管你的修辭能力有多好,說的再多,也沒有辦法讓人分辨你說的是真的假的,更不會因此把說的人心中的感動,像MSN傳檔案一樣,因此 傳到聽的人心中。

有些事,是只能感受,然後默默放在心中,不能說的。說了,就虛假了!

「國王新衣式」的美學基本上的前提是:有一個藝術對象是美的,你看不見,這個「美學?」可以指導你看見。但這個前提只要誠實一點,就會明白它有多不老實,多誇張。

要看見一個藝術品有多美,你就要走入藝術家的世界,用他的看的方式來看-這幾乎跟讓人相信上帝一樣困難。語言文字哪有這麼大的本事可以完成這件事?大部分應用這種「國王新衣式」美學的實際狀況是:一個人只是在講他心中的感受或感動而已!但是,我們怎麼能分辨得出來,這個感受或感動不是他濫情的結果?是他自我催眠後進入的狀態?人要是濫情,什麼東西不會感動他?路邊的野花與狗屎,都可以讓他感動莫名,都可以是美。

我所關心的美,跟這種「國王新衣式」的美學完全不同,那不是在對象或現象裡的美(就算我對這個對象/現象的美有感動,那也是我自己的事,我只會放在心理,不會說 ),而是在反省或意識中的美。

我們常說,一個人講的話有道理,讓人茅塞頓開或受啟發。這件事等於說,那個道理對我們有魅力(allure)。魅力是個太現代的詞,Plato就直接稱之為「美」,還有Keat的詩:beauty is truth, truth beauty。在這個意義下,美不是發生在現象裡,而是在人的意識中。(這一段話你大概覺得很熟,在06年給你的那封信中,其實我已經提過這部份了。這裡談的,算是當年那封信的延伸。)

不討論現象意義下的美,等於說,美學的概念,不是拿來形容對象的,不是描述藝術對象或現象有多美,或是因對象而生的某種心理作用或感動(永遠有可能是一種濫情的自我催眠)。它的功能,像是一盞燈一樣,可以「照亮」意識中發生的美,發生的某種變化。或是像英文中的一個片語:throw a light on 或 cast a light on所形容的,可以對意識中的變化,「給予一道光」。

在這個意義上,觸及一個美學的概念,跟觸及一個形而上的概念類似,都需要透過反省,而不是仰賴感官-感官只能觸及到現象意義下的美。只是美學的概念允許例外,形上學不允許。事實上,在討論西方歷史的時候,有許多概念都是美學性的。譬如:啟蒙運動。這個字眼描繪了十八世紀歐洲人(主要是法國)意識上所經歷的一段重要的變化,但是,我們可以說:那段時間裡,所有的人都以理性自居,一個相信宗教的人都沒有?

同樣地,如果有人今天在早於喬托幾百年的早期中世紀中,發現一幅運用了透視法的繪畫,這可能會讓一些被對象/知識綁架的考據派學者興奮不已,認為繪畫史可要改寫了。或許在知識的層次(某年某月、誰先誰後)是如此,但這並不表示,文藝復興時代,意識上發生的變化(反映在繪畫上,下面會進一步提及)因此要被認定提早幾百年。在喬托與其它文藝復興藝術家腦中發生的變化,改變了一個世界的樣貌,這個巨大的工程,不是一個意外的發現或例外足以撼動的。

事實上,一個時代中意識上重要的變化往往只發生(或先發生)於少數人。像雞生蛋還是蛋生雞這種問題一樣,到底是這個世界先變了,所以造就這少數人意識中的變化,還是倒過來,人意識上的變化改變了這世界,這不是我在這裡關心的問題。但可以確定的是,一旦這變化發生了,不但他們看待世界的方式有所改變,他們在世界中的行為也會改變。意識中的變化我們看不見,但他們在現實中的行為與結果會留下來,或被紀錄,或成為顯示於我們眼前的「遺跡」-是有能力對我們透露「世界變了」這樣訊息的遺跡。不透露這個訊息的「例外」(譬如,一幅早期中世紀的繪畫),只可以翻新我們的歷史知識,但是對人意識變化的那個歷史,則無關痛養。

4.

美學的概念不著眼於現象。這句話的另一個更重要的意思是:美學的概念不是用來「解釋」對象的,它甚至不是用來解釋的。

就像前面說的,歷史必須要被解釋才會出現。但是,「解釋」這件事本身,根據的是我們對自己世界的知識與認識。不同時代的人對歷史的解釋,反映出來的是當時智性的程度與水平,是當時的人對世界的認識與想像。(想想看,哥白尼之前,人們還解釋地球還是宇宙的中心呢!)所以,解釋歷史,或說,對發生過的事,給個合乎因果關係的說明,不管從什麼角度,其實都在做一件事:把過去不同的世界,同化為我的這一個,而且,只有一個。

想到自己只能活在一個世界裡,怎麼樣都跳不出去,真是一件倒胃口又令人窒息的事。我面對歷史,最大的心願與樂趣之一,是希望能呼吸的,希望能從自己熟悉的這個世界跳出去,像是坐了時光機一樣,可以去不同世界旅行。可是博物館式的歷史寫法,或是只注重歷史知識的寫法,每每一解釋,就讓我很窒息,好像千辛萬苦旅行,到了一個陌生的國度,在悠遊於城堡的同時,突然在旁邊發現一個麥當勞。

我不是反智,鼓吹解釋歷史是無用的。我只是指出,不是任何事情都可以被解釋的。就像博物館所預設的「看」是建立在讓每一幅畫背後的世界看不見一樣,對歷史的解釋,也一樣是建立在對「不能解釋」的東西的抹除與隱藏上。認為什麼事情都可以解釋,這種態度是荒唐的、誇張的,反映著一種理性的自大與傲慢;但只解釋能解釋的部分,對不能解釋的部分視而不見,甚至否認它的存在,又是對問題的規避。有沒有辦法,讓那個不能解釋,又被隱藏的世界,譬如,肖像畫原來所存在的那個世界,與我建立關係呢?

美學的概念不解釋,事實上,它做的事情可能剛好相反:它是從承認有很多事情是「不能解釋」出發的。譬如,承認中世紀的宗教肖像畫,壓根不是我們有能力可以欣賞的,我們是不可能看見「它有多美」的,因為那是另一個的世界產物。

我一直沒有辦法明白,中世紀的繪畫都笨笨的,沒什麼技巧,但隨著透視法在文藝復興時代出現,繪畫就愈來愈生動,愈來愈好看。

如果要去解釋中世紀的作品為什麼好看,美在哪裡,我不認為有哪種「美學?」可以做到。除非你變成像那個老太太一樣,不過,對她來說,哪需要什麼人來多言多語?

與其在那邊花盡唇舌,費力又徒勞地告訴別人那張畫又多美,我們寧可承認:那張畫我們是看不到的,是無法欣賞的。承認自己是那張畫所位居的世界的局外人,而那個世界,與我們自己的世界完全不同,全然陌生,卻被博物館,或博物館式的歷史寫法給藏起來了,隱蔽了。

面對這個被隱蔽的歷史,美學的概念能做的,不是像考古學家一樣,試著在一片廢墟或遺跡(譬如那幅畫)中,試著「重建現場」,還原那背後的世界-那只是訴諸了人的感官,讓「觀光客」覺得「有意思」罷了。

美學的概念既然是要讓人讀的,訴諸的還是人的意識。它的功能在於對那個被隱蔽的世界,「給予一道光」,讓那個世界被「看見」。只是這種「看見」不是一種「解釋」,不是讓陌生的世界被同化成我們這一個,而是對之make sense,讓它有意義。

換句話說,我們可以覺得有意義,但沒有辦法證明。美學的概念向我們展示的「那個世界」,根本不在「我的世界」裡,我拿什麼東西去證明它的真假?

這一種因為美學概念的「看見」,不會讓我們因此進入「那個世界」,但這種「看見」,會讓我們看見自己世界的盡頭,使我們在面對過去時,不是「買空賣空」,只是用過去讀來的,去同意現在正在讀的。我們拿出來理解過去的,是我們自己的全部。

所以,承認語言文字不能對之解釋,不能讓我們看見對象的美,卻可以讓我們看見自己。甚至進一步,可以呼吸。

舉個簡單的例子:在國家藝廊,從中世紀展區走向文藝復興,繪畫風格展現了很極端的不同。不但透視法出現,繪畫的各方面也愈來愈講究,讓繪畫愈來愈好看,愈來愈講究。我們能說,這就是一種進步嗎?中世紀一千年的時間中,人們都是笨蛋?都沒有繪畫天分?真的像文藝復興時代的歷史家,驕傲地回顧過去,說那一千年叫「黑暗時代」?

這種講法背後,壓根就認為世界只有一個,完全沒有想像力與基本的同情能力,認知到有別的世界和自己的不一樣。我比較願意這樣看:在那一千年中,繪畫之所以不好看,是因為那不是給人看的,那不是一個「看的對象」,而是,像那個老太婆清清楚楚顯示的,那是一個「禱告的對象」。只有繪畫從一個「禱告的對象」變成一個「看的對象」的時候,繪畫才有必要變得愈來愈好看,愈來愈講究。

這裡沒有篇幅,去談為什麼繪畫在中世紀不能是一個「看的對象」(譬如,舊約中,「不準崇拜偶像」的教義抑制了繪畫可以好看的想法。),但是繪畫是「看的對象」這件事已經普遍植根在我們的意識結構中,甚至還有像博物館這樣的地方,鼓勵這件事的發展。如果我們只把繪畫當「看的對象」,我們就永遠只能當「外貌協會」的會員,用感官來面對繪畫。這面對文藝復興以後的作品也還好(塞尚以後的作品例外,這是另一個long story),但面對中世紀的作品,我們註定是用錯了「看的方法」,不得其門而入。

但明白中世紀的作品是個「禱告的對象」,也不能讓我們進入,譬如,那個老太婆的精神世界。但至少我們知道那是一個與我們完全不同的世界與意識結構,也因此看見自己意識上的侷限在哪裡。

「繪畫是禱告的對象」是一個美學的概念,因為它不描述意識之外的東西(我沒有辦法從中世紀請一個人回來當我的證人,告訴你這個概念所講的是真的還是假的啊!),也不試圖定義中世紀的繪畫(所以它不受任何例外的影響,譬如,一張中世紀具有透視法的繪畫)。它的功能,在於對人的意識活動,還有這個活動延伸出來的跡象(manifestation)(這裡是中世紀繪畫,還有那些技巧上的笨拙,不生動),給一個意義(make sense),或者說,給一道光。

在這個意義上,它不是真的解釋了什麼,因為對事情的解釋,總要被驗證,問個真假,甚至還要經過什麼驗證程序之類的。但我提出的這個概念,則完全無從驗證起。

這個概念的提出,不來自對象,而是來自對我們自己處境的洞察上(「繪畫是看的對象」)。所以,要同意這個美學的概念(「繪畫是禱告的對象」),就要拿出自己來。要是一個人完全不認為繪畫是拿來看的,這個美學概念恐怕對他也不會有任何意義。

另外,這個概念的提出,完全是推論性的,是我的想像力與創造力的產物,你說我是虛構瞎掰的也可以。畢竟,我沒有經驗過把繪畫當「禱告的對象」是怎麼一回事(我怎樣都當不了那個老太婆啊!)。

我已經不止一次這樣比喻:美學的概念做出來的陳述,本身更像是一幅畫。讀它,更像是在欣賞,像是在看畫、聽歌、讀詩一樣,要拿出自己來。另外,既然這不是一個形而上的概念,就不要像個思想警察一樣,老是去找經驗事實的例外來驗證真假-去問梵谷的「向日葵」合不合乎植物圖鑑的描述,絕對是審美白癡。很不幸,無論是讀書,還是對話,我遇過太多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例子:我在討論概念,對方老是跟我舉史實,還有那種可解釋的(通常是社會學式的)因果關係;我在拿出自己,對方卻在「買空賣空」,甚至有時候就是在賣弄學問-多豐富的學問,多牢靠的解釋!Yet how suffocating! how dull!

我不會狂妄地輕蔑知識,但求知的同時,我也提醒自己,不要被知識與對象綁架了!綁架的結果是失去了自己,遺忘了自己,這樣,就算成為某段歷史的專家,知道所有的細節,也是在「買空賣空」而已。

博物館,或是博物館式的歷史書寫,對我來說,就是這麼抽象的一種史實與解釋的集合。他們的確是必要的(國家藝廊仍然是我在倫敦最喜歡的地方),只是副作用也不小。在哪裡,過去與現在只有表面的區別,骨子裡,只有一個世界,一個我們所熟習的世界,而那陌生的、歧異的世界,就在一種理性又民主的態度下,被隱蔽了。

美學的概念承認那邊有一個與我不同的世界。它不試圖解釋,而是投一道光。這道光,像是電銲的火槍一樣,可以把過去與現在焊接起來,承認彼此的差別,而不是對之進行同化。

也只有藉著美學的概念,我們才能在歷史中呼吸。

5.

我希望上面這些想法,可以讓你明白,為什麼在「給青少年的莎士比亞」中,特別是那個第五段,我要談「劇場在世界之中」這個的概念。這當然是一個美學的概念,藉著它,我試著想給人一個新的世界,至少,呈現一段能讓人呼吸的歷史。或者,你也可以看成是我的自力救濟,不甘願窒息在那種「博物館式」的歷史書寫中。其實,只要翻翻那種美式的戲劇史教科書,就應該會知道,或者感到,我說的「博物館式」的歷史是什麼意思。做為教科書,當然有其必要,但那是有副作用與後遺症的。

我討論的觀念,都不是新鮮的東西。真要追溯,十八世紀末的早期浪漫主義就出現了。真難想像,我們對歷史的看法,對戲劇史的看法,卻還沒意識到這些。我不認為我比別人用功,更不認為自己比別人聰明,但驅動我這樣看歷史的,恐怕還是心理想呼吸的衝動,超過一切。

暫時先到這邊吧!超過一萬字,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IF

15.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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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Ipa

Ipa其實不是我的學生,而是一個朋友。她如果現在不是,也絕對將會是,台灣非常優秀的影像工作者。她來信對「給青少年的莎士比亞」提了一些讓我很受用的意見,這裏是給她的回信。

 

Ipa同學:

 

認真向學,積極表達意見,值得鼓勵,先記嘉獎三次,對所呈交的讀後心得,給予90分的高分。

 

不過,老師也很負責任,對為什麼不給你一百分,現在也做說明。這些說明,有些是打算在「給青少年」系列下文中才會提到,不過,既然你那麼認真進取,又有點缺乏耐性,這邊先回答:

 

首先,讀文章,不只是我的,還有任何人的,應該要慢慢讀,不要想一口氣一次讀完。讀書要讀讀、停停、想想,是要浪費時間的事。我們不考試,所以也沒人給你壓力。以後我的連載還會慢慢出貨,你一次看一段就好。

 

不過,不要對我的文章期待很高,認為讀完就會「懂」莎士比亞。我不會宣稱自己可以做到這種事,因為沒有任何文章、任何知識,可以做到這種事。我希望的,是你或青少年,在看完我的文章後,會因此「愛上」莎士比亞。「愛上」,套句我第五段講的,是走入一種象徵性關係。或像英文說的,可以與莎士比亞fall in love。這種「懂」或「知道」,像是談戀愛,或像相信一個宗教信仰。中國有孔子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西方有奧古斯丁說「愛,而後有真知」,他們都在講這種以「愛上」為基礎的「知道」。這跟那種依賴理性證明的「知道」不一樣,不是讀了書就有,它需要緣分,更需要耐性。沒有耐性,一段感情怎麼會經營的好呢?而我的工作,其實很像一個媒婆,是在幫大家相親的。你能不能跟莎士比亞fall in love,還是要自己努力,我不能幫你談戀愛啊!

 

當媒婆也需要技巧。我用英文,就是想多一個解釋的方式與管道,因為青少年:1,完全不懂英文的,可以跳過。畢竟,我有給中文。2,英文一知半解的,可以查字典,順便學幾個單字。3,英文厲害的,可以多一個理解觀念的管道,加深理解。(以我教高中多年的經驗,大概第二種、第三種的青少年比較多)我就是這麼簡單的考慮而已。

 

我雖然強調這種以「愛」為基礎的「知道」,但你大概打死我,我也說不出「我熱愛戲劇」這種字眼。老師要提醒你一句話:愛不要隨便說。老師有一個觀察,那些高喊「愛台灣」或「愛XX」的人,很多都只有叫的熱情,卻沒有承擔。愛是要承擔的事,包括了辛苦,傷心,與失望。我女兒前兩天撒了謊,被我罵,還被罰站,我自己心裡也又痛又失望,但第二天,我送她去上學,一路上都牽著她的手,兩人沒有說話。天氣很冷,她直到接近校門時,才告訴我,她的幾根手指頭,因為我的手沒有握住,露在外面,已經凍僵了……

 

愛不要隨便說,不然太輕浮了。我當然也愛莎士比亞,但把這句話重複一百次,加上一千個與熱愛有關的形容詞,不如花上幾萬字,寫一系列給青少年看的文章,讓別人也有機會可以愛。承擔也要耐性,不然,不要談愛,那只是一夜情罷了!

 

你說的對,第五段有點抽象。但是,全系列大概最難的也就是那個第五段了,我會找時間再修改,但不寫也不行,因為不管是簡易版的還是正常的學術論文,那是理解莎士比亞最關鍵的一件事,沒了它,在我眼中,討論莎士比亞就像是在玩「國王的新衣」的遊戲一樣,硬把馮京當馬涼,偏偏,在台灣看到的討論莎士比亞的文章,都少了這一段。

 

知識的介紹在這裡是必要的。很多人對知識或知識份子很過敏,好像它們不應該來污染青少年,或是污染文學、藝術這麼有靈性,講求感情的東西。的確,知識本身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我在文章的一開頭要大家只看照片,暫時先忘記讀來的知識,就是想引導青少年,讓他們打開心胸,而不是打開大腦來背背書而已。畢竟,愛不能被知識取代。

 

但是,我也知道最後這句話多容易被人當成口號,像是護身符。我遇過太多討論或創作文學、藝術的人,以愛之名,刻意貶低知識,好像這樣就可以證明自己比較感性,有敏感的心靈,有滿滿地情感。如果「濫情」這個字眼聽起來太刺耳的話,聽聽卡夫卡的形容:「枯燥的心靈往往隱藏在情感洋溢的風格背後」。

 

這種「感性是一切」的態度,拿來理解流行音樂或線上的電影也沒什麼問題,但用來理解莎士比亞,絕對此路不通。知識是為我們的理解鋪路的,是被我們用的。它本身既沒什麼了不起,也不是什麼壞東西。只有真的去弄清楚它是個什麼玩意兒,我們才能有一種平實的態度去面對它。這個工作,我在「給瞿媽媽」一信中的第二封信中,其實已經講過:沒有對象,不會有知識,而從來沒有哪一個對象我們是天生就非它不可的,差別只是我們甘不甘願當對象的奴隸而已……

 

知識份子,顧名思義,應該是跟知識有很大干係的人。但有人用的好,有人用的糟,有人老想讓別人來遵守自己的一套知識,有人,像我這種,只想求一點自由,有空再多事當一下媒婆而已。知識份子的樣子千百種,小心,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啊!

 

影響我很大的三個老師,學問與智慧在我眼中都屬上乘,一個,來我婚禮都只穿短褲;一個,美國人,又胖又邋遢,看到食物眼睛就發亮;我現在的指導教授,一句「生孩子比論文重要」,讓我們家有了老二。他們都不是什麼頂級學府的教授,也不是什麼著作等身的學者,但身上都有讓人心儀的特質。我自己大概受了這些「不上進」老師們的影響,這輩子大概是不會有什麼大出息了,更不會有什麼學術生涯可言,連我博士班學校的名字,Aberystwyth,都不容易唸(有六個音節,第一個t還不發音),以後回台灣,人家大概會以為我是野雞大學買學歷畢業的!

 

不過,我除了當媒婆之外,也很喜歡寫信給朋友(你看我分享空間就知道了!),特別像你這種積極認真的好同學,而且一寫就長篇大論(我上輩子可能真的是媒婆!),我現在發表的學術論文是0篇,好像真的太不務正業了點兒。不過,我認為很值得。

 

最後,回答你的另一個問題:莎士比亞時代,演戲的只有男人,女生(抱歉)是不准演戲的。女性的角色,當時由沒有變聲的男孩子扮演,當然,這只有少女(像茱麗葉),老太婆就沒這麼講究了,那個男人來反串都可以。女人可以站上舞台,要等到十七世紀下半葉,那時,莎士比亞已經死了半個多世紀了。

 

非常感謝你的來信,還有很善意的提醒,我會在拿捏深淺的分寸上更小心的。也希望你可以保持閱讀本系列連載的興趣。以你聰慧過人,又積極好學的態度,只要持之以恆,假以時日,必成大器。

 

不然,好好談個戀愛也好,跟莎士比亞,或是那個有血有肉的人都好!

 

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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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青少年的莎士比亞 :導論 世界一舞台

給青少年的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

導論:世界一舞台

1.

請你在往下讀之前,先花五分鐘看一看上面這張照片。如果你之前做了一些功課,知道這是莎士比亞的環球劇場(Globe Theatre),位在倫敦泰晤士河(Thames River)南岸,現在的劇場是學者們在1990年,在原址上重建..我要請你先忘記這些讀來的知識,用眼睛,用心,單純地看一看這個劇場,看看你明白了什麼。

那些透過google或讀書得來的知識,等一下也會提及。但有一些簡單的事情,卻往往是那些知識無法告訴你,或不屑告訴你,只能憑自己的眼睛與想像獲得。

2.

請你先注意舞台上的那兩根柱子。

比起我們今天所熟悉的鏡框式舞台(就是你在國家劇院,社教館會看到的劇場),這兩根柱子算是礙眼的。我拍上面這張照片時,所在的位置算是整個觀眾席中比較好的了,但你可以想像,很多時候,舞台上的表演都會被這兩根柱子給擋住。換句話說,跟今天的鏡框式舞台相比較,這個劇場在視覺上是不完整的。

「視覺的完整性」在劇場裡面有個比喻的說法,叫「第四面牆」。意思是說,在鏡框式的舞台上,當我們在看一個室內的空間時,這個空間有一面牆像是透明的,豎立在舞台與觀眾之間,而觀眾像是一群偷窺狂一樣,透過這面牆,將舞台上的發生的事,看個一覽無遺,非常完整。

但這個環球劇院顯然不是這樣子。除了那兩根柱子,也請你注意右上角的包廂。在舞台相對的另外一邊(在照片中沒有出現,但是請想像從照片左邊延伸出去的地方),也會有相對應的包廂。這些包廂是坐人的,賣票的。你可以想見,大部分的時候,這個包廂裏的觀眾只能從舞台的斜後方,由上往下,觀賞表演。換言之,很多時候,他們看見的是演員的背與屁股,而不是臉上的表情。

在這個劇場中表演的演員(包括莎士比亞時代的演員,還有今天的),他們演戲時偶爾會顧及到舞台兩側,包括這些角落裏的觀眾,在表演時轉向他們,但是,這樣做往往顧此失彼,讓正面的觀眾就看不清楚了。

所以,在整個環球劇院中,觀眾是找不到一個位置,可以把演出從頭到尾,很完整的看清楚。也就是說,這個劇場在視覺上,它沒有辦法提供一個徹底透明的完整性。

可是,莎士比亞的戲劇「不透明完整」的地方,還不只有視覺而已。

3.

莎士比亞戲劇「不透明完整」的地方,還有他的語言。

不像電影、電視劇還有一些舞台劇,其中的語言、對話是可以讓我們當下立即(immediate)就明白的,莎士比亞的語言好像不是那麼容易懂。準確一點說,為了讓戲劇可以更逼真的反映人生,我們所熟悉的戲劇對話基本上是一種對日常生活對話的模仿,這使我們看劇中人講話,像是在生活中聽旁人說話一樣,透明而沒有距離。

相比之下,莎士比亞戲劇中的語言,則顯得沒有那麼親切。這是因為莎士比亞的劇本很多時候不是用白話文寫成的,而是一種叫無韻詩(blank verse)的詩體。這使得演員的表演很多時候是在朗誦詩,而觀眾是在聽詩,而不是聽生活般的對話。這很類似我們去看傳統戲曲的經驗:若是沒有一定程度的熟悉,那些文言文的對話、古典詩詞構成的唱詞,也往往不是當下立即就能讓人領會。

莎士比亞語言的不透明,不只是對我們母語不是英文的人而已,即便是英國人自己,也是一樣。一直到今天,莎士比亞仍然在英國的語言教育中扮演重要的一環,是英語文學中「文言文」的典範。我曾經在美國,還有現在在英國,都問過我的美國、英國同學,他們是不是覺得莎士比亞的語言很容易,得到的答案竟然都一樣:「我們要翻字典的次數,恐怕跟你一樣多!」

那麼,是不是因為都是現代人的關係,使用的英文跟當時不同,所以我們比當時的人難理解莎士比亞?其實,莎士比亞的語言對當時的觀眾也是一樣清楚透明?

莎士比亞的英文的確跟我們現在的英文有很多出入,很多字彙在今天已經不常用了。(雖然莎士比亞的時代又被認為是現代英文的濫觴,他的劇本與詩也被公認對現代英文的形成有很大的貢獻。)但是,這並不代表當時的觀眾,在看戲的時候,都能毫無困難地理解他的語言。

請再看一次那張照片,在舞台前方,有許多人,他們也是觀眾。這些觀眾所在的位置,叫做pit,yard,或是ground,而這群看戲的人就被稱做groundling。這個字有兩層意思:第一,groundling指的是這些買站票的觀眾。在莎士比亞的時代與今天都一樣,這裏的觀眾從頭到尾都必須用站著看戲,而一齣戲動輒兩個多小時,站著看的確很辛苦。另外,由於這個劇場是露天的,所以萬一遇到下雨,或是天上掉下鴿子的糞便,買站票的人都只能乖乖地認倒楣,不可以躲到有頂的包廂(box)或迴廊(gallery)中。所以,這些站票的票價是劇場中最便宜的。(雖然,如果你進場的早,可以搶到個好位置,擠到舞台前緣,不但可以把雙手架在舞台上,有個支撐,而可以非常近距離地欣賞演員的表演。)一般說來,會買這種便宜票的觀眾,大概是經濟能力都不太好,相對比較窮的觀眾。

但是在沒有義務教育的年代,唸書、受教育不但不普及,更不是一件便宜的事,一般沒有錢的老百姓,是沒有太多受教育的機會的。所以,groundling的第二個意思,是指缺乏鑑賞力的觀眾。指的就是這些窮得只能買站票,也受不起教育的觀眾。

所以,即便那些坐在後面包廂,教育程度相對較好的觀眾,有能力可以欣賞莎士比亞的語言與無韻詩,對這些groundling來說,莎士比亞的語言絕不會是透明清楚的。這不是說他們完全聽不懂,而是說,他們在看戲時,是處在一種半聽半猜的狀況。

那麼,問題來了:莎士比亞的戲劇,視覺上與語言上,都不是完整透明的,跟今天看電影電視劇的經驗比起來,它讓人看也看不清楚,聽也聽不清楚。那麼,為什麼這樣一個劇作家的作品,會這麼重要?重要到在西方戲劇史中,成為希臘戲劇之後的第二次戲劇顛峰,英國文藝復興中最重要的文學作品,重要到莎士比亞成為許多寵物店、蛋糕店還有許多其它阿理不搭行業的店名……重要到你會有興趣來讀這一系列「給青少年的莎士比亞」。

有人會說:莎士比亞的作品這麼重要,是因為他是大師啊!但請記住,沒有人一出生就是大師的,那麼,莎士比亞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呢?

4.

很不幸地,關於莎士比亞的生平事蹟,今天流傳下來的資料並不太多,使我們對他所知有限,但這或許是他的幸運,可以免除被後人像狗仔隊一般,拿著鎂光燈與放大鏡把他的生平點滴全翻出來,雖然,這樣的學者專家還是不在少數。

不過,也是因為資料缺乏的關係,許多人也懷疑是否真有莎士比亞這個人的存在,美國作家馬克˙吐溫 (Mark Twain) 則是持這個觀點最有名人物之一。但是,這個懷疑從兩方面看,是沒有意義的:首先,說沒有莎士比亞,等於說,今天英國阿翁河畔的史特拉福鎮(Stratford-Upon-Avon)不是莎士比亞的故鄉,鎮上三一教堂中莎士比亞的的墓穴也是假的,那些與他有關的遺跡都是英國人虛構出來騙觀光客錢的,關於莎士比亞的一切,都是個集體大陰謀……這比起說莎士比亞的存在是騙人的,顯的更不可置信。

懷疑來懷疑去,或許可以讓一個人看上去很聰明,但否定莎士比亞的存在,除了展現聰明,對進入他的戲劇世界,並沒有一點幫助。

再來,就算莎士比亞不存在,以他為名的37個劇本可是流傳了下來,貨真價實地躺在圖書館裡。其實,一個作家本身並不重要,讓作家重要的,是因為他留下來的作品。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那37個劇本,我們研究莎士比亞幹嘛?

研究作家的生平或許可以為理解他的作品提供一些幫助,但這不是必然的。畢竟,作家不是一台複印機,只是機械地把他的生活直接複製到作品裡面。莎士比亞更不是這種作家。你可以說,他沒有這麼好命,可以像很多文人作家,或是今天很多人寫部落格一樣,只是為了表達自己的想法與情感而寫作。相反地,莎士比亞動手寫的每一個劇本,其首要目的,是為了賺錢與謀生。用今天的觀點看,他比較像是一個電視台的編劇,欠缺讓人尊重的光環。

莎士比亞的教育程度與出身讓他離這些受人敬重的光環更遠。當時,劇場的確是個賺錢的行業,而投入這個行業寫劇本的人也所在多有。其中,當時僅有的兩所大學(牛津與劍橋)的畢業生,在進不了政府或教會工作的狀況下,也有一些人跑來寫劇本。這些有高學歷的劇作家們,被稱做「大學才子」University Wits),其中,跟莎士比亞同年出生,畢業於劍橋大學的克李斯多福˙馬羅(Christopher Marlowe)是最有名的一個。很多人認為,若不是馬羅死的太早,留下的劇本太少,不然,那個年代最有代表性的劇作家應該是他,而不是莎士比亞。

但是莎士比亞並不是大學才子,他的教育程度只有到文法學校而已。除了寫劇本,他也是演員(傳說哈姆雷特(Hamlet)的鬼魂父親就是他親自演的),劇院的股東與經營者。這樣多樣的角色也影響到他的工作方式:跟一般認知的劇作家角色與工作方式不同,莎士比亞不是一開始先在書房裡把劇本寫好,再拿去給導演、演員排練的,他的劇本寫作,經常是在排練過程中,遷就各種需要,也接受各種建議(特別是來自那些經驗豐富的演員)。只要有必要,甚至在演出前或演出後再更動劇本都有可能。電影「莎翁情史」(Shakespeare in Love)中就有這樣的一個場景:在排練過程中,莎士比亞臨時編寫台詞,每個演員都拿到有自己台詞的一張紙,而不是一個完整的劇本。

雖然是一張張片段的台詞,這不表示莎士比亞在寫劇本的時候缺乏一個整體結構的觀念。只是這樣的結構,如我們在他的劇本中經常見到的,並非是一個環環相扣,劇情緊湊,又是伏筆又是高潮的那種。相反地,這種結構是一種鬆散的,好像很多插曲的雜匯(episodic)。往往,故事的主角會不見,卻是其它次要角色在大放闕詞,情節的焦點也一下轉移到一些看似無關輕重的枝微末節上。用今天奧斯卡或金馬獎給最佳編劇獎的標準來看,莎士比亞的大半劇本恐怕都不合格。

那,再回到前面那個問題:為什麼莎士比亞的戲劇,讓人看又看不清楚,聽也聽不太明白,故事好像並非永遠緊湊集中,卻是那麼重要的東西?當時的觀眾怎麼可能理解、怎麼可以接受? 這對一個要靠劇場謀生的劇作家來說,不是自斷生路嗎?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想請你先想一想:在你生活中,有什麼時候,在怎樣的關係或狀況下,你不需要多言多語,卻是能與別人溝通的?為什麼?

5.

要認識一個劇作家努力的結晶,就要認識他所在的整個世界。

5.1

只是這種「認識」,不是飽覽群書,擁有很多對那個世界的知識就可以達成的。因為劇場與世界的關係,性質上本來是象徵性的,莎士比亞的劇場亦然如是。

但這裡必須停下來,解釋一下「象徵性關係」是甚麼意思。

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充滿了象徵性的關係:你和你的麻吉好朋友,一起去拍了一張大頭貼。那張大頭貼就成了你們友誼的象徵;一對情侶要分開兩地,他們在臨別前給對方的一件小東西(譬如一條項鍊或一本書),不管多麼微不足道,這件東西這就成了他們愛情的象徵;結婚的時候,雙方交換的戒指;旅行中買回來的紀念品,或是為往生者立的墓碑……,小到你捨不得丟掉的一雙破球鞋(它蘊藏了你好多的回憶),大到上帝,凡是那些以我們的情感與信仰為出發所形成的關係,都可以變成是象徵性的。

只要人有感情,會相信,人就會發展出象徵性的關係,那幾乎構成我們生存中大部分的內容,甚至包括我們的傷心與悲苦。

象徵性的關係是一種封閉的關係,而象徵也只對在這關係中的人有意義。對不在這個關係中的局外人來說,那張紀念你和你麻吉朋友的大頭貼,只是一張普通的大頭貼而已,沒有你認為的那種意義。就算這個局外人能擁有這個象徵的知識,知道這個象徵代表了甚麼,譬如,你跟我解釋了那張大頭貼是紀念你與你麻吉好朋友的一段友誼,我也因為你的解釋明白了這張大頭貼對你的意義,但是,這並不會讓我走入這個關係之中,不會讓我從局外人變成跟你一樣,擁有你對你朋友的感情。若是認識象徵的意義,或是擁有這個象徵的知識,就可以讓一個局外人進入象徵性的關係之中,那就太可怕了:我告訴你我手上的戒指象徵我對我太太的愛,你因此知道我愛我太太這件事,有了關於這個戒指的知識,就跟我一樣愛上我太太,擁有跟我一樣對我太太的愛,變成我的情敵,那不是很可怕嗎?

對局外人無論如何解釋,他充其量只能停留在一種理智的理解,無法感同身受。而他不能擁有的那分情感與信仰,對在關係中的人而言,卻可以心有靈犀,在一種不言而喻的默契中,彼此領會。在這裡,一個眼神,一個姿勢,可以勝過千言萬語。

5.2

莎士比亞的時代,劇場與世界的關係也是象徵性的。請你再看一眼最前面的那張照片:在舞台的上方,有個頂棚,上面其實有畫一些十二宮星座的圖案,在當時,這象徵了天堂;舞台上有一個地板活門(trapdoor),象徵著通往地獄的通道,凡是劇本中有鬼魂進出的場合,都是通過這個門。至於舞台本身,當然是人間的代表。

這個在劇場中天堂―人間―地獄的空間關係,其實是基督教世界觀的體現:好人,或得到恩典與救贖的人,死後可以上天堂;壞人當然下地獄;得不到救贖、有冤不能伸的則徘徊在黃泉(limbo)等等。在中世紀一種為傳教而四處巡演的奇蹟劇(miracle play)中,某些戲碼的舞台就有天堂―人間―地獄這樣的區分(還有機關道具會噴火!)。在莎士比亞的劇場中,只是把這種象徵的空間關係予以延續與放大而已。

莎士比亞的劇場中有這種天堂―人間―地獄的安排,不只是說明它與宗教之間的象徵性關係而已。在中世紀的時候,基督教可以說就是那個世界的一切。舉凡政治上的封建制度,經濟上的莊園制度,人們的日常生活作息,價值觀與對生老病死的人生大事的解釋與想像……這一切,無不在基督教信仰的籠罩下。所以,當天堂―人間―地獄在劇場中成為基督教的空間象徵時,這個劇場所擁有的象徵性關係,不只是與宗教,還有整個世界。

對參與這個劇場的所有人來說,包括莎士比亞與他的觀眾,這個劇場與世界的象徵性關係是不言可喻的。他們這個關係當中,彼此之間有一種氛圍,一種默契聯繫著彼此,就像你和你的麻吉好朋友,或是情侶與夫妻之間會有的關係一樣。

這是為什麼莎士比亞的觀眾能理解他的戲劇,即使,他們看,不是看得完整徹底;聽,也不是聽得全然清楚明白。在一種共享默契的保護與保證下,這些在我們局外人眼中的缺陷,對他們其實是無關緊要的。對在其中的觀眾來說,視覺與語言主要不是用來告知(inform)觀眾發生了什麼,而是提醒(remind)他們熟悉的情感,喚起(recall)他們對某些價值的記憶。這也是為什麼無韻詩仍然是莎士比亞重要的戲劇語言―有什麼語言能比詩更能更能召喚出心中的情感呢?那怕只有一句能鑽進你的心理,你的靈魂就會因此翻動。

關於劇場與世界的這種關係,莎士比亞自己就有一個很生動的表達:All the world’s a stage,中文就翻譯成「世界一舞台」。莎士比亞分別在《皆大歡喜》(As You Like It)與《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這兩個劇本中用過這句話。另外,在環球劇院(Globe)的門外,有一個希臘大力士赫克力司(Hercules)的雕像(一開始只是一面旗子),他在肩膀上扛了一個地球(globe),地球上印著一句拉丁文的格言:Totus mundus agit histrionem,一般翻譯成英文,就是All the world’s a stage,中文成了「世界一舞台」。

但是這樣的翻譯,不管是英文與中文,都很容易讓人把這句話跟「戲劇反映人生」這樣籠統的講法連在一起,而忽略了拉丁文本來會有的含意。在原來的拉丁文中,agit這個字,其實比較接近英文的act,中文常翻譯成「行動」。所以Totus mundus agit histrionem 原來的意思,好像在說:這個世界動了起來,所以才產生了劇場或舞台。我每次想到這句話,腦袋理都禁不住會有這樣一種聯想:劇場像是一個特殊的地理景觀,是某次火山爆發或是大地震之後才產生的東西。既然它是這個世界動起來之後的產物,當然,它在這個世界之中。

5.3

因為劇場與整個世界的象徵性關係,舞台在這個世界中。相較之下,今天的鏡框式劇場,跟電影院一樣,跟這個世界之間已經不再有任何象徵性的關係了。(或者說,它跟這個世界的關係就是「沒有關係」。這句聽起來很古怪的廢話,卻深深影響到現代戲劇的發展,是理解西方現代戲劇最重要的鑰匙。這裡只能藉機提一下,給有心理解現代戲劇的人一點線索。)也因為沒有牽連,所以舞台上什麼都可以演,什麼都可以看。任何宗教觀、世界觀或任何光怪陸離的內容都可以展現,非常多元,民主,開放。

不過,也因為跟這個世界不再有任何關係,今天的劇場則不像是在這個世界裏面,而比較像是在世界的外面,或是像在世界的邊緣。當我們去劇場或電影院的時候,置身在黑暗之中,看著,甚至是偷窺著,舞台上或銀幕上的一切,那一刻,我們像是從生活現實中逃了出來,進入到一個奇妙的地方。在那裡,我們既不屬於日常生活的世界,也不屬於正在被我們觀看的那個(戲劇的)世界,像是在外太空一樣。我們可以在這個叫做劇場的地方看盡人生百態,但除了看與想,卻不屬於任何地方。

但是莎士比亞的劇場卻與劇場外的世界有所聯繫,使得劇場是這個世界的一部份,而觀眾看戲的活動不是在進劇場之後才開始,而是在平日的生活中就已經被準備著。在這個意義上,劇場在性質上很像教堂,而觀眾進劇場看戲,很像相信上帝的基督徒(God-believer)進教堂一樣。他們不是在走入教堂之後才開始相信上帝的,而是先在生活中對上帝有了信仰,才因此走入教堂的。同樣地,發生在觀眾與舞台之間的那種默契,那種相濡以沫的熟悉與親密,並不是依靠演出的戲劇本身所建立的,而是劇場之外的世界,在觀眾進劇場之前,就已經為他們準備好的。

劇場在這個世界之中,這也讓進劇場看戲這件事,有和今天完全不一樣的意義。

我們今天看戲,不管是去電影院,還是去那個像在「世界邊緣」的劇場,我們只是純粹的「看」而已。當然,隨著「看」而來的,是我們也要求要「看得懂」,如果戲劇中有讓我們不明白或覺得抽象的地方,我們還得「看得理性」,去想想那是為什麼。是劇本沒寫好?還是另有高明?而在「看」完之後,也免不了像個裁判或評審一樣,對「看得對象」品頭論足一番。

對莎士比亞的觀眾來說,進劇場看戲,並不只是單純地「看」而已。對他們來說,舞台上的演出,比較像是一個發生在劇場中的「事件」(event),而這些觀眾,成了這個事件參與者,他們這個事件之中-這和今天我們去「看戲」有什麼不同呢?

想一想你自己參與某個事件的經驗:去參加朋友在KTV辦的生日聚會,跟某人發生爭吵,或者,跟某人談戀愛……做為事件的當事人,參與者,或者用前面的說法,你身處在一個象徵性關係之中,你完全明白這件事情對你的意義,但是,你不見得會知道事情發生的全貌。雖然你非常享受這場在KTV的聚會,但你不一定知道,誰在那個KTV的聚會中偷偷的暗戀你;在爭吵中,不一定知道,爭吵的對象,前一天是不是經歷過了什麼不幸;在熱戀中,不一定知道,你愛的發狂的那個人,有讓你爸媽看不順眼的缺點。

中文有「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的說法。但作為一個事件的參與者,除了不能知道事情的全貌外,更重要的,是你並不會覺得,對全局知道得這麼清楚,當個什麼都了然於胸的(omniscient)旁觀者,有什麼重要(這對在「世界邊緣的劇場」中看戲的觀眾,才比較重要)。你有你的開心,滿足,或者,你感到參與其中有意義。

同樣地,對莎士比亞的觀眾來說,「看也看不清楚,聽也聽不明白」比較像是個局外人奇怪的抱怨。他們去看戲,比較像是成為某個事件的當事人,參與者。倒過來說,他們會覺得有意義,但並不是因為看得清楚、聽的清楚,甚至理解一切。

觀眾當個參與者這件事,在劇場中也是有跡可尋的。請再看一次上面那張照片:那些買站票的觀眾,其實就常常被設計為演出中的一部份:當舞台上是戰爭的場面時,他們可以是戰場上的敵軍(或友軍);當舞台是宮廷的場景時,他們或許是文武大臣;是市場的時候,他們就成了熙來擾往的群眾。另外,當時的演出也不侷限在舞台而已,演員從包廂、從觀眾席的出入口進場、離場,都是可能的。演出讓觀眾「身歷其境」,成為演出內容的一部份,換句話說,讓觀眾在事件之中。

另外,莎士比亞的劇本,對我們這些局外人來說,有些地方看上去並沒有道理,或是顯得費解。這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是劇本的版本問題。莎士比亞寫劇本主要是為了演出,不是為了出版,所以當後人要集結他的劇本出版的時候,產生了很多版本上的問題(包括演員的排練本、競爭對手買通速記員臨場偷超的盜版本等等),很多地方莫衷一是,難有定見,更難知道莎士比亞的原意為何,只能憑藉學者的研究來進行猜測。

另外,莎士比亞的劇本有些地方難以理解,是因為莎士比亞寫劇本,並不光只是要講故事而已。除了呈現故事,莎士比亞寫劇本常常是為了服務各種故事之外的理由。譬如,有一個叫Will Kemp的喜劇演員,在當時非常受歡迎。莎士比亞因此特別為了他分別在《無事自擾》(Much Ado About Nothing)這個劇本中寫了一個滑稽的角色 Dogberry,還有在《羅蜜歐與茱麗葉》(Romeo and Juliet)中寫了一個份量而少卻很突兀的角色Peter。讓受歡迎的演員出現在舞台上,當然可以增加票房的收入,但這樣硬生生插入的角色或編造的劇情,自然會犧牲故事結構的嚴謹性,使劇情變得有些鬆散,甚至對我們這些局外人來說,在劇本的時候,有點莫名其妙。

除了為特別的演員量身定做劇情外,這些外在於故事的原因還包括:為了特定的場合(《仲夏夜之夢》(A Midsummer Night’s Dream)很可能就是為了婚禮而寫的),為了特定的觀眾(《馬克白》(Macbeth)寫給新國王James I看的),或是莎士比亞改寫的劇本已經為觀眾過份熟悉,以致於他覺得沒必要在劇本中加以說明(《李爾王》(King Lear)可能是遵照所改編劇本《萊爾王》(King Leir)的安排,同樣是從王后的喪禮開始)……

儘管有許多學者努力研究,我們並不完全知道,劇本原來所訴諸的事件,所服務的對象,等等外在於故事的原因,到底是什麼。但我們可以知道,對莎士比亞來說,戲劇演出本身是一個讓觀眾參與其中的事件。劇本跟這些外在於故事的原因結合,可以更讓觀眾身歷其境。在這樣的事件中,無所謂理解困難的問題,就跟你去參加朋友的生聚會一樣。

但是,這些外在原因不會隨著劇本流傳下來,而對我們這些只能讀劇本的局外人來說,很多的安排自然顯的費解。

5.4

劇場在這個世界之中。在這樣的關係裏,劇場像教堂,而世界,就它實際地規模來看,其實像個社區。在莎士比亞的時代,倫敦雖然是當是西方世界的一個大城市,但其規模跟今天的倫敦,或是我們習慣上所認定的「城市」,差距很大。以1600年為例,那年莎士比亞的劇作生涯正逐漸進入成熟期,可是當時倫敦的人口只有20萬,而會進劇場看戲的人(theatergoers)只有十分之一,也就是不過2萬人左右,而環球劇院每次滿座,則可以容納1500人左右。

你可以想像,莎士比亞與其它從事戲劇為業的人,包括舞台上的演員們,是很容與觀眾彼此認識的(不像你認識劉德華,劉德華卻不認識你)。在餐廳,在酒館,在街道上,從事戲劇為業的人很容易遇見他的觀眾,彼此攀談,瞭解他們想要看的,以及對戲劇的反應與想法。在這樣緊密的互動中,戲劇演出很像一個社區活動,只是多了職業劇團的營收考量。

不要忘記,莎士比亞是要靠劇場謀生的,這意謂著他必須小心翼翼地維持、甚至利用觀眾與劇場之間的這層默契,而這件事情就反映在他創作的取材上。對許多剛接觸莎士比亞的人來說,下面的這件事可能會讓他有點吃驚:除了《愛的徒勞》(Love’s Labor’s Lost)這個劇本學者找不到它故事來源之外,莎士比亞迄今傳下來的37個劇本中,有36個是改編的。「改編」是個好聽的說法,其實說他是抄襲(copy)或偷也可以。這等於說在今天這個講究原創性、著作權的時代,莎士比亞的行為可以依據著作權法被告36次。

其實,不只是莎士比亞會抄,對那個時代的劇作家來說,創作基本上就是一種抄襲,或是改寫,這是一件很公開,甚至明目張膽的事。因為抄襲一個故事,就表示這個故事本來就存在,它在這個世界中,是這個世界的一部份,有可能為同屬於這個世界的觀眾所熟悉。

在那個劇場在世界之中的時代,不是劇作家擁有故事,而是故事擁有劇作家。劇作家們不但彼此抄襲,也彼此合作。其實,當我們說莎士比亞有37個劇本留下來的時候,是一個方便的說法。還有許多劇本,根據考據,發現是莎士比亞與其它劇作家合作的產物。譬如,有一個劇本叫Thmoas More, 莎士比亞在其中就寫了一段非常重要的獨白。

另外,抄襲或改寫對劇作家的寫作技巧來說,其實有一個很正面的理由:一個劇作家要去改寫一個故事,表示這個故事原來被寫壞了,還有更多潛在的好處沒有被開發出來,而這個改寫的劇作家相信,他的技巧可以把這個故事寫的更好。伊利莎白時代(伊利莎白是當時的英國女王)的劇場活動,是一個劇作家們競相抄襲、改編的時代,也同時是一個在劇本寫作技巧上彼此競爭的時代。當然,這其中抄得最凶,也技巧最好的劇作家,就是莎士比亞。

莎士比亞幾乎什麼都抄:詩歌,歷史故事,民間小說,英國的,外國的……甚至他也抄同行寫過的劇本,包括我們之後會討論到的Hamlet。一個大學才子就罵莎士比亞是披了他們羽毛的烏鴉,可見他抄襲嚴重的程度。

5.5

如果我們不能理解「劇場在世界中」是什麼意思,如果我們只把「世界一舞台」這句話淺薄地等同「戲劇反映人生」這種層次的理解,那麼莎士比亞就真的看起來像是一個為了在劇場謀生,所以不斷抄襲大家作品的「烏鴉」,更無法理解,他那看也看不清楚,聽也聽不太明白,劇情結構又枝節鬆散(episodic)的戲劇,為什麼可以被當時的觀眾理解,以及,我們最希望知道的,為什麼他的戲劇會這麼重要?

回到環球劇院來。如前所言,這個劇場在結構上跟基督教以及整個中世紀的世界觀,有一種象徵性的關係。而莎士比亞大部分劇本的歷史背景,都是在中世紀(包括他所有的歷史劇、還有著名的劇本像是《李爾王》(King Lear)《哈姆雷特》(Hamlet)《馬克白》(Macbeth)《奧泰羅》(Othello)等)。

但是,莎士比亞所處的時代,在歷史上,被稱做英國的文藝復興。這其實是個處於陣痛期的時代,正在試著從中世紀世界觀的籠罩中走出,開始把權威與焦點從宗教、上帝,轉向理性思考與人本身,就像你們在歷史課本理面讀到的一樣。

要顛覆,總要有個對象讓你顛覆,要出走,總要有個地方讓你覺得不再滿意,不再像是「家」。那個與世界有著象徵性關係的劇場,正好成為莎士比亞利用的對象,他開始出走的地方。莎士比亞有部分劇本的題材,發生在中世紀之前的希臘與羅馬時代(《仲夏夜之夢》(Midsummer Night’s Dream)《朱利阿斯˙西撒》(Julius Caesar)《泰特斯》(Titus Andronicus)等)。跟大部分文藝復興時代的藝術家一樣,藉著復古之名,向中世紀告別。莎士比亞也是藉著他的劇本,一步一步,宣告一個新時代的來臨。

在《皆大歡喜》這個劇本中,「世界一舞台」這句話是這樣說的:‘All the world’s a stage, And all the men and women merely players;’ (世界是一個舞台,而所有的男人與女人都是演員)。

請注意,上帝,聖人與聖經中的人物,已經在這裡悄悄地退位了。

6.

對上面那句《皆大歡喜》中的台詞,你會感到很大的震撼嗎?

如果沒有,不用氣餒,那是很正常的。

對我們這些文藝復興以後的人來說,莎士比亞所宣告的新時代,是我們再熟悉不過的事:在今天,理性與人的價值,普遍說來,取代了宗教與上帝的權威(當然這不包含有宗教信仰的人)。但也因為太理所當然地接受了文藝復興所帶來的成果,造成了我們在理解莎士比亞上的一些困難。或者,用前面討論過的話說,我們都是「局外人」,既不活在那個劇場與世界的象徵性關係理面,也不活在莎士比亞與他的觀眾所共享的默契與氛圍中。

用什麼辦法可以把我們帶回莎士比亞的世界中,我會在下一個的章節介紹。這裡,我將說明,有哪些方法是我將不採用的。

首先,我將不把莎士比亞當作一個詩人來看待。莎士比亞的確是個好詩人,也寫下很多膾炙人口的詩句、名言,在今天廣為流傳。念上兩句莎士比亞的詩句,也好像是人們跟他產生關連的方式。但是,詩是不可以翻譯的,詩的味道,保存在它原來的語言中。我們很難想像,把「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翻譯成英文之後,還有多少韻味留下。同樣地,要欣賞莎士比亞的詩句,就只能老老實實地讀他原來英文的句子,而不是看翻譯。我們今天很幸運的,有很多很好的莎士比亞中文譯本,但那裡面的句子,展現的更像是翻譯者的才華,而比較不是莎士比亞的。

另外,莎士比亞時代的英文與今天已經有超過四百年的距離,語言發音上,已經跟今天的英文發音有很多出入。就像你用今天的國語去念「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若是李白可以再生,他恐怕聽不懂你在講什麼。(我們今天說的國語起源於北宋,而李白是唐朝人。)同樣地,除非你是語言學的專家,不然,欣賞莎士比亞詩句的語音之美,其實是在欣賞今天的人(譬如在英國專演莎士比亞戲劇的演員),用現在的英文所做的詮釋,跟莎士比亞的關係也不太大。

我自己的英文很爛,在讀莎士比亞的劇本時,常常是中英對照,仰賴中文譯本甚多,至於他的詩句,只能懂個意思,談不上欣賞。我相信你們之中英文比我好的大有人在,若你能直接用英文欣賞莎士比亞的詩句,相信你會有你的樂趣與感動,用不著別人來多言多語。

第二,我將不把莎士比亞當哲學家。莎士比亞當然很聰明,有很多對人生、對世界的洞見與思想,但是,這些思想不是作為哲學著作表達出來的,而是體現在他的戲劇中。透過他的戲劇作品,我們解讀出他的思想,講出作品中所蘊含的微言大義、主題宗旨等等,這樣的解讀方式常常容易流於做散文的空洞(訴諸譬如「反映人性」、「人生無常」、「深刻描繪邪惡」等等這類也可以用在連續劇的句子),而且,最重要的,這樣做對瞭解他的戲劇並沒有多少幫助。

我們經常會誤會,以為解讀出一個作品的思想,就等於掌握了一個作品。其實,這是一種便宜行事的作法,因為詮釋出來的思想,不僅因為每個人對生命經驗的感受不同而會內容不同,更重要的,這個詮釋出來的思想(不管你叫它主題、主旨、意涵、微言大義等等),只是把複雜的事物變簡單之後的替代物,當你把它當一個答案握在手裏的時候,作品本身卻從你手中不知不覺的溜掉了。

為了不讓莎士比亞的戲劇從我們的理解中溜掉,我們不是問他的思想是什麼(what),而應該去追究它是這些思想如何(how)體現在他的戲劇中。這一點,我會在下一節中進一步說明。

第三,我將不會從導演的觀點來介紹莎士比亞。在搬演戲劇的過程中,導演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他需要將莎士比亞做一定程度的轉化,使今天的觀眾能接受他的作品。就像之前提到的,莎士比亞所工作的劇場是在這個世界之中,演出本身比較像個讓觀眾參與的事件;而今天的劇場則像在世界之外,觀眾只是來看戲的。這根本上的不同,更需要導演的處理,創意的發揮,才能調和兩者之間的差異。

不管是舞台演出還是電影,我看過好些莎士比亞的作品,在導演的匠心之下,處理得非常精彩,甚至有超越原作之處。但更多的時候,也有許多導演只是「掛羊頭賣狗肉」,藉著莎士比亞之名,發揮自己廉價的創意與觀點,對喜歡莎士比亞的人來說,很傷感情。

這世界上有千萬個處理莎士比亞的導演,有千萬個處理莎士比亞的導演觀點,但卻只有一個莎士比亞。這一系列的文章,是向你們介紹那一個莎士比亞,嘗試帶你們回到那個莎士比亞的世界中,而不是向你們介紹那千萬個處理莎士比亞的導演與他們的觀點-後者不是我的能力可以負荷,也沒有興趣去負荷的。

除了不用以上這三個方式之外,最重要的,是我將不會告訴你「莎士比亞是偉大的!」,或強調「偉大的莎士比亞」之類的句子。一個作家、藝術家偉不偉大,要你自己認識了之後再決定,而不是別人幫你決定。不然,吹捧莎士比亞有多偉大,卻沒有提供可以說服你的道理,那就很像「國王的新衣」那個童話故事一樣,只是彼此欺騙而已。認識莎士比亞,或是任何一個重要的文學家、藝術家,請記住一個最基本的提醒:要誠實。不懂就說不懂,不要人云亦云。勇敢的說不懂,不會顯的比較笨;不懂裝懂,不論如何天花亂墜的做散文,你不會有任何真實的收穫。

以上是認識莎士比亞的世界時,這一系列文章的「三不」(不把莎士比亞當詩人、不當他是哲學家,不從導演的觀點看待他)與一「沒有」(莎士比亞沒有很偉大)。那麼,有什麼方式,可以把我們帶回莎士比亞的世界中呢?

 

7.

莎士比亞既然是一個劇作家,就應該把他當一個劇作家來看。

莎士比亞的確是要靠寫劇本謀生的,很多人會因此把莎士比亞想像成是一個很商業的劇作家,就像今天八點檔連續劇的編劇一樣,其實不完全如此。這樣的想像,是完全忽略了一個根本的差異:在莎士比亞的時代,劇場與世界的關係,跟今天並不一樣。就像前面說的,今天的商業編劇,不管他服務的對象是電影、電視、還是劇場,基本上,那是一個在這個世界邊緣,或是在世界之外的地方。而莎士比亞的劇場,則是在這個世界之中。這樣的關係,不但讓莎士比亞的觀眾去劇場不是單純地「看戲」,而更像是參與一個事件(就像第五段所提到的);同時,「世界一舞台」的結果,也讓劇作家這個角色,還有他工作的方式,跟今天很不一樣。

在今天,劇作家或作家在書房裡完成他們的作品。他們因此被認為是作品的創造者,是作品的主人,可以像個上帝一樣,對自己作品中的人物,情節,可以完全支配。即使是商業性的作家、編劇或導演,會為了討好觀眾與市場而創作,作品的所有權仍然是屬於他們的,而不會因此屬於觀眾。

換言之,因為劇場不在這個世界之中,劇作家也跟著不在這個世界之中。在他們的書房裡,他們可以漫無邊際地發揮自己的想像力,進行創作,也對自己的作品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甚至有著作權、智慧財產權在法律上予以保護),還負完全的責任。

但是莎士比亞不是在書房裡把劇本裡寫好後,再拿到劇場裡來,讓演員、導演,像士兵要服從軍官的命令一樣,執行他的想法與意志。相反地,在他工作的過程中,他與演員、導演,還有觀眾,不斷地進行磨合、協調、對抗。跟莎士比亞工作的演員們(譬如Richard Burbage,長年與莎士比亞合作,也是環球劇院的股東),劇場經驗,甚至人生閱歷都很豐富,他們既是莎士比亞的工作夥伴,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像是他的老師,莎士比亞寫劇本,有時反而是在執行這些演員的意志,接納他們的建議,修改自己的看法。

另外,在那個只有20萬人的倫敦,只有2萬人左右會進劇場看戲的小「世界」,在餐館、餐廳、街巷上與莎士比亞不期而遇的觀眾,也可能是他的老師,向莎士比亞反映著他們的想法、關心與戲劇技巧上如何改進的建議等等。在這個意義上,莎士比亞不完全是他自己劇本的主人,以他為名所寫出的劇本,其實更像是演員、觀眾與他自己三方面共同創作的產物。

所以,與其說莎士比亞是劇本的創造者,不如說他只是個仲介人(agent),掛名代表這個三方共同創造的結晶。這裡有一個提醒:當之後我在分析劇本,提到「莎士比亞如何如何」時,請記住,這只是權宜上的方便(expediency),只是用了「莎士比亞」這個名銜而已,不表示這全部都是莎士比亞一個人的智慧與結晶。

世界是一舞台,但這個世界,正處在由中世紀轉向文藝復興的變動中。同樣地,莎士比亞與演員、觀眾的關係也是在變動中。有時候他會聽演員與觀眾的,有時他會倒過來,藉著編劇技巧,讓演員不得不聽他的;還有,更重要的,引導他的觀眾,或是跟著他的觀眾一起,變成文藝復興時代所期待的人。所以,正是在這個變動不居的世界,劇作家、演員、觀眾,彼此磨和、拉扯,誕生了莎士比亞戲劇上的技巧,策略與視野。

可是,也是因為劇作家與劇場都「在世界之中」的關係,對這些戲劇技巧、策略與視野的探索,我們沒有辦法仰賴哪一本現成的戲劇理論著作。不管是歷史上第一本戲劇理論著作,古希臘哲學家亞裡斯多德(Aristotle)所寫的《詩學》(Poetics),還是十六世紀、十七世紀,先後在義大利與法國,根據《詩學》所發展的古典戲劇「三一律」(three unities),或是現在坊間書店會有的「戲劇原理」、「如何寫劇本」、「編劇寫作十八招」之類的著作,引用他們來解釋莎士比亞的戲劇,都不是非常的適當,因為這些理論基本上都在嘗試告訴我們一個普遍的、可以放諸四海皆準的戲劇結構(譬如,戲劇要有「衝突」、要製造「高潮」等等),讓寫劇本或從事創作的人,可以應用這個結構或原則。但是,可以「放諸四海皆準」,意思是這個結構不屬於任何一個特別的世界,換句話說,它也在任何世界之外,自然地,根據它創造出的東西,也只能在那個「在世界邊緣」的劇場演出-那剛好跟莎士比亞的劇場與世界的關係,完全不同。(如果你今天想要當個編劇,特別是為電影、電視服務,這些理論是很實用的。)

不仰賴這些抽象的戲劇理論,還有另一個原因:這些理論都有一個「一勞永逸」的傾向,好像掌握了一套理論,可以掌握所有戲劇。很多學者也會在分析戲劇時,把戲劇當作證明理論的「證據」(譬如,說某些莎士比亞的劇本符合「三一律」)。這樣的講法是本末倒置的,畢竟,我們有興趣的是莎士比亞的戲劇,不是那些理論有效與否。

如果我們理解的對象是莎士比亞的戲劇(而非某種戲劇理論),那麼這個理解會很像是一場旅行,甚至像是一場冒險。根據莎士比亞所身處的世界(有如我在導論1~5段所介紹的),我們在讀劇本的時候,盡量去揣摩莎士比亞在那個世界中會是怎麼想的(提醒:莎士比亞在這裡是個代名詞),不斷去問:他為什麼做這個安排,而不是別的?為什麼要讓角色這樣說,而不是那樣說?不斷地在讀劇本時跟他玩「猜猜看」,也不斷地嘗試回答。這樣猜測而得到的答案,不一定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對錯,甚至彼此的答案也不一樣,但這並沒有關係。就像我們去一個城市旅行,不同的人總是會注意到不同的地方,有人注意到街道很乾淨,有人注意到小巷子很髒,有人發現蛋糕好吃,有人注意到咖啡好喝……這些都可以豐富我們對一個城市的理解。同樣地,莎士比亞也像是一個豐富的城市,你透過「猜猜看」所得到的理解,不一定全然正確無誤,甚至錯了也沒關係。因為知道錯了,就表示知道對的,那也是學到了!反正不考試,這種對劇本的「猜猜看」,犯的錯應該愈多愈好,就怕你不猜。更重要的,只有這樣做,你對莎士比亞的旅行,才能開始。

我所有對莎士比亞的理解,全是這樣猜來的。我運氣很好,常常猜錯,所以也因此多了很多機會理解莎士比亞。即使如此,我還是不會對你說,我之後對莎士比亞戲劇所做的介紹,是唯一的與正確的-這裡不是做數學,更不是考試,沒有「唯一又正確的答案」這種東西。相反地,我希望透過我猜測得來的理解,可以推你上路,去開始你自己對莎士比亞的旅行。或許有一天,你有自己的發現與猜測,可以分享給我。

不過,許多東西之所以重要,是透過比較而來的。莎士比亞的戲劇之所以重要,也是因為他在戲劇上的視野與技巧,當放在戲劇史中,會顯得特別有意義。它們有些已經被遺忘了,有些在今天還足以為人稱道,發人深省。這些相關的劇場史知識,也會在其後分析劇本時,在適當的地方為你們介紹。

理解莎士比亞是一個跟今天所謂的「作家」很不一樣的劇作家後,除了「猜猜看」與劇場史的知識,我實在沒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把莎士比亞當個劇作家看。不過,再好的旅行書,不能替代旅行時的親身體驗,面對莎士比亞,也是一樣。

你準備好上路了嗎?

 

 

 

 

 

 

 

 

 

 

 

 

 

 

 

 

 

 

 

 

 

8. 最後的叮嚀

讓我再重複一次在第五段一開始所說的:要認識一個劇作家努力的結晶,就要認識他所在的整個世界。

而莎士比亞的劇場,他的觀眾,跟他們所在的世界,有一種象徵性的聯繫,他們在那個關係之中(好像你與你的情人或麻吉好朋友之間的那種關係)。對我們這些局外人來說,要認識莎士比亞,還有他所在的世界,就像是要努力走入一種象徵性的關係之中。

既然象徵性的關係是以情感與信仰為基礎,那麼走入這樣的一種關係中,在某個程度上,就很像「談戀愛」。英文的講法比較好,叫做(fall in love),意思是「墜入愛中」。換句話說,要認識莎士比亞,要走入那個象徵性關係中,你就要跟他「談戀愛」,感受那個世界的氣氛,與那個世界「墜入愛中」。

所以,不要對我的文章期待很高,認為讀完就會「懂」莎士比亞。我不會宣稱自己可以做到這種事,因為沒有任何文章、任何知識,可以做到這種事。因為這種「懂」或「知道」,像是談戀愛,或像相信一個宗教信仰。中國有孔子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西方有奧古斯丁說「愛,而後有真知」,他們都在講這種以「愛上」為基礎的「知道」。這跟那種排除主觀感情,依賴理性證明的「知道」不一樣,不是讀了書就有,它需要緣分,更需要耐性。沒有耐性,一段感情怎麼會經營的好呢?而我的工作,其實很像一個媒婆,是在幫大家相親的。你能不能跟莎士比亞fall in love,還是要自己努力,我不能幫你談戀愛啊!

所以,不論我用的比喻是「去旅行」,還是「談戀愛」,這背後都有一個基本的要求:你必須要自己去讀一次劇本。請不要只讀故事大綱,或看電影。這樣偷懶的結果對你沒有任何好處。就像看電視旅遊節目不能等於旅行,你也不能跟某人的照片談戀愛。只有自己親自去讀劇本,你才能有你自己的體會。

既然我的角色比較像個媒婆,我的工作當然只能點到為止。在這個系列中,我將只向你們介紹三個劇本,按順序,分別會是:Hamlet(中文譯《哈姆雷特》或《哈姆雷》),Macbeth(《馬克白》),還有 The Merchant of Venice(《威尼斯商人》)。請你們開始找劇本來看,誰的翻譯本都可以,那怕是網路上下載的也行,最好是後面有註釋,又有中英對照的。

因為中文譯名各家翻譯不一樣,為了統一起見,我對人名、地名,將只用英文。不要看到英文就害怕,你很快會發現,這並不困難,習慣就好。

這個「落落長」的導論在這邊結束了。但這只是行前的準備,對你來說,現在要開始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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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記憶的人

某一年給戲劇科學生的舊文

 

有記憶的人

    記憶就是格局。記憶就是視野。那是在有限的生命中,我們之所以常將「有年紀」與「成熟」劃上等號的唯一理由。

 

    但記憶不只侷限在時窮而盡的生命經驗之中,它更可以延伸到生命之外。

 

    我們不是赤裸孤獨的活在世上,所有前人的遺愛與遺毒:衣服(偶爾我們都希望它不要有)、食物(許多胖子的必要之惡)、捷運(從此讓我看不到公車上的那管馬子)、藝術(?)、還有偏見、價值、語言……,這一切在我們身上起作用的東西,大概沒幾件是我們自己發明的。我們的接受僅僅是出於習慣,從不知道它「為何而來?」,換言之,我們沒有記憶。

 

    要能「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要恢復記憶,我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面對歷史。面對歷史不是記誦、死背,而是要在歷史之流中自覺:「啊!原來如此!」、「啊!原來還可以這樣!」所有曾經發生過的可能性(好壞都有),都集合、也只能集合在歷史裡,只有透過比較、分辨、感受、思考等動作,掙扎著溯流而上,我們才能一點點地恢復記憶,恢復我們的視野與格局。

 

    這是讀書,或說「學習」最真實的定義。否則,「年紀」或「經驗崇拜」,不論現下的成就多麼值得說嘴,眼光上往往只是另一種自以為是的狹隘而已。

 

    你當然可以研究漢堡的歷史,熟悉寫真集的可能性,如此,你就成了某種「專家」-非常符合現代社會的潮流!但有沒有更不無聊的對象呢?譬如說:「人」?

 

    身為一個人,「認識自己」應該比漢堡與寫真集重要吧!真巧,古希臘時,在神廟的石柱上所銘刻的神諭,正是「認識你自己」,柏拉圖在《斐德若篇》中也說:「一個人不能認識他自己,就忙著去研究一些和它不相干的東西,這在我看是很可笑的。」這句話離今天已經兩千四百多年了,期間,相信「自己」比寫真集更重要的還是大有人在,他們用自己熟悉的方式交出他們的「研究心得」:音樂、美術、哲學、建築、科學……,因此,要當一個有記憶的人,要對「人」有記憶,想知道「人」最好、最深刻的可能性,就必須要盡可能面對這些文明中的精華,而且,不可只當一科一門的專家。(認為音樂、美術、文學、戲劇、哲學等都一樣重要、「齊頭平等」,這可是民主時代以後才有的觀念。)

 

    試想:如果老莊、柏拉圖、莎士比亞、貝多芬、托爾斯泰……,他們的研究心得能成為我們記憶中的一部份,我們的對待生命的視野與格局可以何其寬闊-那絕不是一個「××專家」的虛榮心可以滿足的。

    以下是給你們的預防針:

 

    場景一:謝幕了!為了安慰自己,你說:「許多觀眾都非常感動!」但這些觀眾是誰呢?有記憶的觀眾還是沒什麼記憶的觀眾?別忘了哈姆雷特的告誡:「你必須看重一個著識者的批評,甚於滿場觀眾盲目的毀譽!」也不要滿足於「讓更多的觀眾進劇場」這種想法,雖然劇場可以是也常常是,與藝術無關,一種服務業。

 

    你們該問自己:原來想做什麼?是否是值得的?做到多少?又為何做不到?學到什麼?還想學、該學什麼?請記住,每一次演出、每一次製作,都是在為下一次作準備。作品只是個過程,不是個目的。所以:

 

    場景二:演出結束的某天後,有一堆人(可能你就在裡面)說:「觀眾都好喜歡,所以這是個好作品,所以這是個好演員或好編導。」在你們往後的日子裡,特別在台灣的戲劇界,你們一定會常聽到這種「觀眾反應好=好作品=某個優秀劇場人」三位一體的論調。請在這時保持沈默,趕快逃離現場。因為這種「成敗論英雄」的邏輯,只會讓人看到執行作品的「能力」,而阻礙人去看在作品背後的「居心」-一個糾纏了誠懇、苦思、企圖、甚至受難的結晶,也往往是足以深化我們「記憶」的「研究心得」。若你不想被媚俗、討巧,卻充滿效果的「作品」給唬住,在「保有眼光」與 害怕背上「不合群」的責難間,我建議你選擇前者。

 

    如是,有記憶的人承擔的起「曲終人散」後的失落,並能用安祥的微笑對你的觀眾說:謝謝您的觀賞,晚安!

                                                 何一梵

                                                       寫於家中

                                                       5.15.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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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笑記》不再令人發笑的日子

    

無意發現的一篇舊文,算是對米蘭昆德拉的一個小小致敬。    

 

《博笑記》不再令人發笑的日子

 

    一、

 

    放榜前夕,巫舉人與他的同年至郊外遊賞,見到一上墳的婦人,他就動心了。買通了掌鞭人,跟蹤到了婦人家。婦人之夫只一句「這一場買賣從人願」,就幹下賣妻詐財的勾當。洞房之夜,婦人不忍心向巫舉人說了實情,巫連夜攜婦逃跑。惡夫撲空,發現人財兩失,就往牌樓上一撞,死了。

    動機來的唐突,結局不合情理。從一開始,沈璟的《博笑記》就給予讀者一種荒誕的自由,一種「不用認真」的輕鬆。在第一齣的(西江月)裏,他也開宗明義地強調:「...正言莊語敢相嘲,卻愛詼諧不少。未必談言微中,解頤亦自忘勞,豈云珠玉在揮毫,但可名揚為《博笑》」。接著,十個獨立的短篇裏,離奇的人物與情節並陳,不可能與不合理的安排叢生。在「邪心婦開門遇虎」(又稱「虎叩門」)中,由小丑扮演的媳婦由堅拒到受誘,動機的轉換幾乎沒有任何醞釀或預警:開門,就被老虎吃了。前夜來求宿的男子理所當然在第二天被誤會,卻沒有因此再扯出一段賣弄冤枉的情節,幾句答辯,眾人就輕易地原諒了他。

    如果我們站在「立針線」、「密主腦」的美學典範來看,「穿窬人隱德辨冤」(即「賊救人」)可能會有些讓人不知所措:丈夫嗜賭,妻子無奈,自縊時,卻為潛入的小偷撞破。挽妻命後,丈夫與小偷相約改過。「賊救人」的故事在第二十二齣時其實已經演完,小偷在二十三齣時卻又搖身變為挑夫,並目睹一對結拜兄弟彼此謀殺的慘劇。奇妙的是,這件慘絕人寰的命案在這裡一點都不顯驚恐的氣氛,更與「賊救人」的主線無關。末了,還由死人為挑夫辯白:「休把平人,錯認是他殺。」

    這些荒唐與不合理的安排是另有玄機嗎?春心盪漾的媳婦遭老虎吞噬是否是一種報應?求宿男子被輕易原諒是否反映當時民風純樸?小偷由死人為其申冤,是否隱喻了「知過能改,善莫大焉」的寓意?「請猜一猜!」米蘭.昆德拉不懷好意地邀請。

    凌靜濤先生真的參與了這場猜謎遊戲。他說:「然,詳察此十則故事,解頤博笑之際,個人以為宜有深意在焉。」,他評巫舉人:「...僅惶於既得之婦人遭人強奪,而不念購人妻室之當否,則其讀書所學之不能入乎耳箸乎心而形乎動靜,不言可喻笑!此諷讀書人尤甚於諷貪財丈夫也。」在評「虎叩門」時,他說:「此乃藉偽貞之淫婦...;以虎喻公理正道,凡猩猩作態者,必不耐考驗,終必原形畢露,所謂自有天理之人心,時久見真心者也...」,而在論「賊救人」時,他以為「此則嘉人過而能改,並於世人酒肉相交,見利忘義、為財而死之醜態,描之甚深。」

    我滿腹狐疑,難道沈璟「正言莊語敢相嘲,卻愛詼諧不少」的宣稱不值得理會?那些好笑的片段都不算數了?為什麼呂天成絕佳的詮釋:「先生遊戲至此神化極矣。」竟被罔顧?「請猜一猜!」面對這場猜謎遊戲,我同意昆德拉的輕蔑:「每一個答案都是給一個傻瓜的陷阱。」

 

    二、

 

    為了一究《博笑記》在歷史上中的際遇,在圖書館蒐集資料的過程中,我發現了一些令人驚訝的現象。在「中華民國期刊論文索引」中,從1972年到1995年,以“沈璟“為關鍵字的論文只有兩篇,其中一篇還是與湯顯祖的比較研究;至於以“博笑記“為關鍵字所進行的查詢:0篇。換言之,將《博笑記》視如《牡丹亭》、《長生殿》、《竇娥冤》一樣來進行研究、分析者,竟告闕如。這位在戲曲史上引起「湯沈之爭」如此重要議題的作者,他的最後一部作品竟然毫不值得研究?《博笑記》真的如此不堪?還是說,正是《博笑記》長久以來的缺席,反映出我們文學批評體系中的某種意識形態?畢竟,任何一個美學典範不啻現身在他的「強調」中,也同時隱身在它的「忽略」裏。更值得追問的問題是:如果《博笑記》真的是我們批評系統中的一顆遺珠,我們是否有別的美學上的可能來彌補過去的遺憾?

    我將其他管道找到的資料做整理,發現關於沈璟或《博笑記》的評論、分析,除了生平背景外,大抵都集中在下列幾個範疇:

    .湯沈之爭。這個題目幾乎出現在每一篇我能找到的文獻中:有論政詳實而持平者,如俞為民先生「重評湯沈之爭」、徐朔方先生「湯顯祖和沈璟」等文;也有揚湯而抑沈者,其中甚至會對「合之雙美、離之兩傷」的說法表示憤慨。

    2.形式結構。這方面的論述並不多見,關於《博笑記》形式結構的評斷更少,所知最早的見於明代茗柯生《刻博笑記題詞》:「特創新體,多採異聞,每一事為幾出,合數事為一記,既不若雜劇之拘於四折,又不若傳奇之強為穿插。」,但這段文字幾乎是僅有的讚美了。其它如徐朔方先生云:「可惜人物描寫近於漫畫化,形象不夠生動,劇情過於簡單,缺乏感染力。」,或是俞為民先生:「《十孝記》、《博笑記》兩劇...把各種不同的故事情節生硬地扭合在一起,結構鬆散,平鋪直敘,缺乏戲劇性。」

    對於《博笑記》的敘事結構會產生如俞、徐二位先生的反應,實非屬意外。事實上,李漁在《閒情偶記》中所立下「立主腦」、「密針線」、「減頭緒」、「戒荒唐」等結構戲劇的原則,不只是前人創作經驗的總結,更對後世的戲劇批評與創作有深遠的影響。像《博笑記》這樣主腦不立、動機唐突,安排又常不盡合理的敘事方式,顯然會讓遵循《閒情偶記》中關於「結構」或「佈局」法則的人不值一哂。在余蕙靜小姐的碩士論文《沈璟現存傳奇研究》裏,由於正是根據《閒情偶記》「結構第一」、「格局第六」中關於布局的論點進行分析,在操作對象的選擇上,她便只挑選《桃符記》等六個劇本,至於《博笑記》則存而不論,隻字未提。

    3.劇情內容。在全本《博笑記》中,沈璟的確會在某段故事結束時,透過下場詩講兩句具有勸世意味的話。(如「賣嫂事」在第十四齣結束時,有『凡事勸人休碌碌,舉頭三尺有神明』的警語)。但綜覽全劇,這些文句不僅分量不重,功能上更像附加的點綴。然而,讓我驚訝的是,在諸家對《博笑記》的評價裏,幾乎全部將它定位在道德教化的背景中。或是站在肯定的立場,如前述凌靜濤先生以為「宜有深意在焉」;或是站在斥責的一端,如徐朔方先生:「迷信果報(如《義虎》)、鬼神(如《捉鬼》)和庸俗的道德說教降低了作品的成就。封建上層人物的惡行常常被寫成美德。...這些都是傳統偏見對他作品的不利影響。」,而張庚先生更進而判斷:「他創制“新體“,不是出於筆墨遊戲,而是為了內容的需要,為了便於宣傳傳統道德。」

    面對這些論述讓我感到惶惶然。原本我在閱讀《博笑記》時所感到的輕鬆、自由與充滿奇想的樂趣全被這些沈重的判斷榨空,這些微言大義式的要求讓本文中的幽默蕩然無存。「幽默」,在我耳畔不由得又想起昆德拉的提醒:

 

    幽默,帕茲接著說:是現代精神的偉大發明。具有根本意義的思想:幽默不是人遠古以來的實踐;它是一個發明,與小說的誕生相關聯。因而幽默,它不是笑、嘲諷、譏諷,而是一個特殊種類的可笑,帕茲說它(這是理解幽默本質的鑰匙)「使所有被它接觸到的變為模稜兩可(ambiguous)。」

 

    模稜兩可,或說,曖昧。對於喜歡合理化、喜歡判斷的人來說,這件事的確會令人不知所措,或說,不能忍受。

 

    三、

 

    乜縣丞初上任,才疏學淺,因識字之誤,頻頻惹出笑話;又因終日無所事事,只喜歡在縣衙中打盹。另外有個同樣喜歡打盹的鄉宦前來拜訪,因衙役從中作梗,遂留帖而回。乜縣丞醒後還拜,卻在等鄉宦更衣時又打起盹來。鄉宦出迎,見乜正睡得興起,也在他對面睡了下去。乜醒了,看見鄉宦睡著,決定繼續再睡。如此反覆再三,直到天色漸晚,當乜縣丞最後離去時,兩人仍未照面。

    「乜縣佐竟日昏眠」是《博笑記》中最令人開心,也是最常為人稱道的一篇。但「宜有深意在焉」的凌靜濤先生,卻又將它變成了一篇道德報告:「此則是諷刺官吏之濫竽充數、不學無術與昏庸無度也...身為父母官而於鄉宦宅中昏睡半日,不知延誤公事,猶到『改日再來』,皆極盡嘲諷,其北雙調清江引:『古和今不曾聞他這一對,對面沈沈睡,睡著不得醒,醒了還如醉,醉人呵怎知他昏到底。』尤於平敘中含藏無數無言之怨,如此縣佐,百姓受何“惠政“可想知焉。」

    為什麼是「諷刺昏官」?在「乜縣佐」中最令我們感到開心,也是最值得去面對的美學特點-相對而睡的絕妙場面、戲劇行動的停滯、對睡眠癖好的誇張推崇(除了“未見面“這個無傷大雅的結局,二齣「乜縣佐」中不見“好睡“招致任何惡果、報應,或者對之責難、批評),而這些竟都不比「諷刺昏官」重要?如果今天是「乜教師」,或許我們可以改成「師道沈淪」?「乜父子」就成了「倫常敗壞」?不只是《清江引》,我想只要有人願意,任何詼諧的文字都可讀出「含藏無數無言之怨」來;至於「百姓受何“惠政“」,我想為《博笑記》開心的讀者並不怎麼關心。

    幽默,讓事情模稜兩可。「道德判斷被延期的領地」,昆德拉對小說的思索,我認為在這裡更是適用:

 

將道德判斷延期,這並非小說的不道德,而正是它的道德。這種道德與人類無法根除的行為相對立,這種行為便是:迫不及待地、不斷地,對所有人進行判斷,先行判斷並不求理解。這種隨時準備進行判斷的熱誠態度,從小說的智慧的角度來看,是最可恨的傻、最害人的惡。小說家並不是絕對地反對道德判斷的合法性,他只是把它逐出小說之外。到那邊,如果你樂意,那就請控訴巴努什的怯弱、控訴艾瑪.包法利...這是您的事情,小說家對此毫無辦法。

 

    毫無辦法的不僅是小說家。沈璟與它的《博笑記》在面對以《閒情偶記》為根據的敘事結構判準時、在面對習慣去附會一種道德教化的文學批評時、以及長久以來對它忽視與漠視的美學典範時,可能一樣地無能為力。在一種有默契的沈默中,它被判斷為價值不高或不值正視,或者更糟:被蓋上一層道德陳詞的面紗。但我以為,真正的理由只是因為《博笑記》的模稜兩可,也就是說,它的幽默。

 

    四、

 

    幽默為什麼重要?

    容我再次引用昆德拉的回答:

 

...將道德判斷在期間中止,乃是有巨大意義的功績:只是在這裡,想像的人物才能充分發展,也就是說不是根據預先存在真理而設計的人,不視作為善與惡得範例,或作為互相對抗的客觀規律的代表,而是作為自主的、建立在自己的道德之上的人。...小說的藝術教讀者對他人好奇,教他試圖理解與他自己的真理所不同的真理。

 

    教人好奇,即是教人開放地面對陌生與模稜兩可的真理。與之相反,在《博笑記》被忽視的批評典範裏,習慣上是對作品進行一種合理化的解讀:人物尋找動機,動機尋找人物,然後兩者再一起被附會以一種更大的既定價值或形上學,讓一切陌生的都變熟悉,竭力讓不知所措的變成安定。這不是凌靜濤先生或其它諸家先生們的刻意之舉,而是「來自集體的無意識的一種誘惑;形而上學台詞提示者的一個命令;一個持久的社會要求;一種力量。這一力量所針對的不僅僅是藝術,它首先針對的是現實本身...它將那些陳詞老調的面紗拋在現在一刻之上,使真實的面貌消失。」

    這樣的文學批評只是重覆並肯定了我們已知的東西,「宜有深意在焉」的另一個意思就是將文學或藝術-特別是那些讓人陌生或幽默的藝術,重新降格成某種「深意」的親衛隊,而非在「深意」之外,能重新讓我們好奇、反省的另一種可能。

    當然,「宜有深意在焉」之類的文學批評對某些作品-甚至是某些偉大的,或至少曾經偉大的作品-仍能發生有效的功能。然而,相對於這種作品與批評之間的安全與和諧,阿多諾(T.Adorno)一段論藝術「自主性」的文字,在這裡就更顯得振聾伐聵:「藝術是社會的,不只是因為它取材於社會,而是,因為它對立於社會。現在,藝術要能與社會對立,則藝術必須是自主的。藝術藉著凝縮為藝術自身-而不是按照時下的社會規範行事以證明自己『有用於社會』-使得藝術的存在本身即批判了社會。...藝術的這種踰矩行徑乃是對一個意義明確的社會之意義明確的否定。」

    請別忘記,所有的“踰矩行徑“不只發生在現代,也有可能發生在過去而成為一份被長久忽視的遺產。當然,相對於某套不能相容的批評體系,這種“踰矩行徑“也必然會顯得“模稜兩可“。

    「幽默,現代精神的偉大發明」這是我唯一不同意昆德拉的地方,原因之一是在文化上我還是個中國人,而這個民族在非常遙遠的時候,就有人曾經大力反對語言對真實的宰制,並寫下一句玄奇的名言,讓後世每個在中文教育下成長的孩子都耳熟能詳。這個人叫老子,至於那句話,則印在它唯一、也是最後一本著作的第一句。

 

    「正言莊語敢相嘲,卻愛詼諧不少」

 

    我心抽緊,想起《博笑記》不再令人發笑的日子。

 

    五、幾個對沈璟的猜測

在這篇研究中,我所關心的對象並非《博笑記》本身,而是歷來觀看《博笑記》的方式。畢竟,藝術品已經用其自己的方式向世人訴說了只有它才能說的事情。所有對之而發的解讀,所謂的「主旨」、「中心思想」或諸如「這個作品是說...」之類的詮釋,理論上,也是道德上,只能充作對此一作品的「指向」(toward),並常可能發生「以偏蓋全」的誤導。透過《博笑記》在歷史中被對待的處境,我們清楚地看到一個文學批評傳統如何力圖馴化它所不熟悉的創意與美學觀,而這個動作在我們的後見之明中,已顯出它的荒唐與霸道。「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看法!」,是的,但在這裡,每個看法都粗暴。

這種粗暴,或者說,這種不安其實不難理解。真正原創性的藝術,不僅是曖昧的、陌生的,有時可能更是具威脅性的。它往往在一整個時代風潮之外,而如過它的運氣夠好,或許有一天某一個時代會屬於它。昆德拉對《巴奴什》、《唐吉訶德》、《好兵帥克》等小說的推崇,或是卡爾維諾(義大利小說家)對《變形記》的讚嘆,其真正的意涵,可能更在拓展一種意識的界限—既面對小說,也面對自己。

那麼《博笑記》呢?

    在準備這篇文章時,我禁不住對沈璟做了一些猜測,並試圖在文獻中搜尋佐證的蛛絲馬跡,可惜都了無結果。

    首先,《博笑記》確定是沈璟最後一個作品,並在《墜釵記》之後,至於兩個作品確定的著作年代,作品之間沈璟發生了什麼變化(生命上或想法上),都無可考證。

    其次,當時的學術思潮,正處於由理學轉向心學之際,那些利欲其裏、道學其表的假道學成為被攻擊或反對的對象。如果湯顯祖的《牡丹亭》是「以情反理」,那麼沈璟的《博笑記》呢?是否它“與社會對立“的更遠,以致於無法被辨識?

    沒有答案。

    如果有一天,文獻能夠證明沈璟創作《博笑記》是出自他的高瞻遠矚,那麼或許我們又多一個值得誇嘴的天才-但也就如此而已了!

    藝術家有時候並不知道自己做了多重要的作品,常常他的創作是出於一時的愉悅、不滿、反叛或任性的衝動。也因為如此,藝術批評才有了被需要的理由,它不只是被作家或作品需要,更是為了活著的人生存之所需。

    如此,文學批評作為一種論述,才找到了它在社會實踐中的意涵,而不會淪為學院中的遊戲一場。

 

    附錄:踩著美麗的夕陽回家

 

    在我大五那一年,為了糊口,我教了一整年的兒童作文班。一天,一個非常黝黑、瘦小的孩子來到我班上,並且怯生生地坐在第一排。那堂課出的作文題目是「遠足記」-一個俗濫的必修學分。許多孩子在快下課前都紛紛交出他們的作文,內容不外是某年某日同某人去某地遊玩,以及吃喝玩樂的項目等等,程度較好的孩子還會在作文末了來一句:「最後,我們踩著美麗的夕陽回家!」

    那個怯生生的孩子一直拖到下課一段時間後才寫完。行文中錯別字連篇、標點符號亂用、許多國字都以注音代替,有些還拼錯了。但這個孩子的作文卻有些不同,翻譯成正確的文法,他說:「那天我們一家出去玩...到達目的地時,我摔了一跤,膝蓋擦傷了,我媽媽為了照顧我,都不能跟大家一起玩,我覺得我很對不起我媽媽。」

    那是我最驚訝、最愕然的一次閱讀,我當下明白「為作文而作文」與「為表達而作文」的差別何在。那些“有程度“的孩子寫作與學習的目的,早已在不知不覺之間,建立在滿足某種標準、要求(因為害怕與眾不同的壓力),甚至是贏得讚美與高分的動機之上(而我正是他們眼中這套標準的仲介人)。從這個動機出發,他們開始學習一整套關於文法、造句、修辭等使用語言、對待語言的態度與方式,聰明者,最後還會加上一句:「踩著美麗的夕陽回家」。

    但那羞怯孩子的文章,卻使上述的一切顯得虛偽。

    這次驚愕的閱讀對我意義深遠,在後來的日子裏,我從這兒找到了與布萊希特、貝克特、亞陶、米蘭.昆德拉、及其它更多知識上與藝術上,在二十世紀的巨擘們共同的情感、關心與懷疑,也三不五時會掉入所謂「現代主義的焦慮」中。原因很簡單,只是我在面對所有藝術上或學術上的創作時,永遠忘不了那個孩子為我帶來的叮嚀:「這是不是又在“踩著美麗的夕陽回家“?」

                                                 何一梵

                                1997.1.20   于新竹  光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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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多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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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講話陰來陰去的文章,實在讓人反感,但你論證比上次仔細許多,至少在努力把事情講清楚,儘管你不同意我,我都比較不會那麼火大。

 

一樣是逐點回應:

1.      思考本來就是一個對話的過程,所以會有稻草人。沒有對話對象,只是在抒發己見,那才比較自溺。就像劇作家只能為他的觀眾寫劇本一樣,我們也只能為我們自己思考。只是我從來不是孤單地、真空地存在,「我」本來就是歷史的動物,社會的動物……等等,想要一種沒有對話對象,沒有稻草人的思考,就像是要把自己放在一種真空中一樣,我根本懷疑這樣的思考是否可能。你倒是去寫一種你說的「我只是很希望在學長的文章裡看不到任何的敵意,很純粹地講著自己的感悟,很簡單地說一個故事、很簡單地畫一幅畫。」這樣的思考給我看看?先預告你,不論你自認寫的多純粹,我都有本事可以在你的文章中找到對話的對象,這種「純粹」不但不可能,而且很鴕鳥。

 

那些稻草人的無知,當然是我立論的起點。我對這些稻草人火大有敵意,那是我的事,就像我不會說「期望你在部落格理放的文章,一定要有敵意」一樣。你要去當草莓族乖寶寶,那是你的事,但不要老是想著要別人跟你一樣。說什麼「我希望你如何如何」,帶著這種屈尊俯就地態度,我以為你是我指導教授呢!

 

至於你說:「使用太多這樣稻草人的文章,必然會消弱整段論證的power」有人看了我的文字,還認為這是增加了power呢!我實在不知道,你這個「必然」是怎麼來的,我只能說,你果然邏輯與理解有問題。

 

說你是沒有靈魂的稻草人,原因之一是因為你「以量計價」,說小小的伯羅奔泥薩戰爭比不上有原子彈的二次大戰。我想到那些喪夫喪子的古希臘媽媽,好像你比較簡單與殘忍。

 

我沒有誤解你的文字,所以你也什麼都沒有平反。

 

2.      你的這一段說實話我看不太懂。從你的兩個問句判斷,好像在說我寫東西不在乎別人心裡神會,不是要別人看的。但是,我當然希望我講的東西別人會心領神會啊!我寫的文章,跟畫畫一樣,丟在分享空間上,有人同意,有人不同意,很正常啊!但我可沒說,任何二百五的回應我都買單,噤不作聲,任人宰割。駁斥你的回應,不等於我就不在乎別人能不能心裡神會。另外,我挺喜歡和學商與學電腦的人聊天的,因為他們的邏輯都還不差,挺實事求是的,不會像你這樣補充說明後又拗的讓人不知所云。

3.      好,知道你的意思了!不過現在沒時間念柏拉圖,但唸完博士以後吧!

4.      你要是第一篇留言,就像你現在這樣把對希臘觀點儘量解釋清楚,你會少挨我多少罵?自己去看看你之前的留言,兩相對照一下,就知道你該說沒說的話有多少。(現在你知道文字長有道理了吧!)

 

原來你是要說:「那些希臘哲學家眼中的希臘人都很自傲」,你只是跟那些哲學家站在一起,同意他們的觀點是吧?還有,你自己也知道比較希臘與二次大戰所造成的衝擊「是完全跳躍性且不相干的」,好吧,我就不說什麼了。但是,你好想真的很愛當我的指導教授ㄟ,一會兒希望我不要罵人,不要有什麼稻草人,一會兒希望「多少能關心一下二次戰後的當代環境,偶爾遠離一下希臘(希臘化)那個討論純粹的時代。」老天啊!我是從來沒有媽媽告訴我「做人要溫良恭儉讓,不要豎立敵人」這種道理是不是?我是從來沒關心過「二次戰後的當代環境」,只會一頭鑽進古希臘的考古學者是不是?說你說的是「空話」,你還不服氣,但老是把我當成高中生,我也很無奈ㄟ!

 

5.      請你認真比較一下我引用別人的話,與你引用別人的話,方式上的差別。我用誰誰誰的話,都是在我的論證中,或論證結束後,一個補充說明。至少在我與朋友的書信裡,我從來不會去把某一個人的思想當作最高指導方針,而且,我不會用一種是某某思想家專家的口吻來闡述這個人的思想。譬如,我是在講事情的過程中,我說:「誰誰誰有這樣的一個想法」,這個想法剛好在我的論證過程中有某種呼應,我可以用它來更進一步地說明想要說的話。你看我文章中用了這些名字就說我在炫耀知識,很顯然,你的邏輯與理解真的有問題。

 

看看你的用法:你先說,你要跟我談談黑格爾「我可以講講我為什麼要在那裡使用黑格爾」(我蠻期待的),然後你跳到傅科,說他扭轉了你原本自私的思考(好吧!黑格爾呢?),然後你講了一個「小孩子要反向思考,做出更好的飛機」的比喻(非常精彩),然後黑格爾來了:「在黑格爾歷史的脈絡下,這些過程就是一個提升。」我要天外飛來的這個黑格爾幹嘛啊?你明明可以用自己的話把事情講得很好,去扯黑格爾幹什麼?後面除了罵我,一句黑格爾也沒提。「黑格爾歷史的脈絡」是啥咚咚啊?為什麼這個過程就是一個提升?你要用那個大哲學家的觀念都無所謂,拜託,講個道理來聽聽,這種邏輯,我想被你罵一罵,都沒有機會。

 

說我只「拆飛機」、「只剩下一疊被支解、縐巴巴的紙攤在那裡」,我大概可以猜到你的意思。你如果真的有讀懂我談「問題」(給欣志2)的那一部份,你會知道「消解問題」本身就是很有建設性的事。你可以不同意我,就像我不是很同意黑格爾的那套歷史辯證法(不是你的版本)一樣。另外,你大概是指,我只會拆解,沒有建設,沒有做出「更好的飛機」,在「黑格爾的脈絡」下,我沒有提升。

 

我真的不知道要罵你不知道天高地厚,還是要謝謝你的抬舉。你真的認為,歷史上出一個柏拉圖、黑格爾、傅科,或是莎士比亞、易卜生,是多容易的事情?

 

一個邏輯與理解都有問題的人,說我的話都是「空話中的空話」,我想沒有什麼可信度,不過,這裡就把你「黑格爾脈絡下」的空話來說個徹底:

 

我這裡可以擺明了告訴你:我要是四年的博士生涯,窮盡我所有的力氣,可以在易卜生研究這個領域,提出一點有意義的看法,我就覺得自己不會遺憾了。終其一生,我不可能是那個「在黑格爾脈絡下,造更好飛機」的人。終其你的一生,你也不會是。終其我女兒一生,也不會是。我不是在澆你冷水,那是我知道天高地厚,知道歷史上要出這樣一個人物,需要多少的累積。在台灣,我這一代,我女兒那一代,都不可能。若是那些檯面上的那大名字,什麼賴聲川、林懷民之流(沒有稻草人了,直接點名)讓人崇拜不已,我只能說那些人看的太少,眼界不夠高。我對這些人的推崇,只在於他們的努力,讓台灣這個土地上很多事情從無到有(包括壞事情),但他們離你的標準,「在黑格爾脈絡下,造更好飛機」,在我眼中,差的遠了。

 

我真的沒有看台灣的舞台劇了(我在英國啊!不過,看了也氣的半死,所以回去大概也不會看!),偶爾下載一些台灣電影來看,除了侯孝賢,我很少可以全部看完(理由同上!),偶像劇與鄉土劇我只有回台灣的時候陪我岳母看,不過,連她有時候都覺得誇張、好好笑(我岳母真的品味很好,雖然沒有唸過柏拉圖或黑格爾);我知道現在台灣的年輕人在聊什麼?這有答案嗎?你又怎麼知道我不知道,真好笑!國中表演藝術在教什麼?我真不知道,不過我可以回去問一下復興高中戲劇科的老同事(我是那裏的創科老師),大概很容易就知道。

 

不過,你一大堆問題,只想說,我有沒有瞭解你們,或你們這些在台灣的年輕人。首先,我沒興趣。第二,你或你們也不代表所有台灣的年輕人,比你講話樸實,不被文字變成稻草人的年輕人,我認識很多。不認識你或你要求我要去看的那一大堆,不代表我喝醉了,可能讓我更清醒。

 

你保不保持沈默是你的選擇。套句超級星光大道小胖老師的話:「你這次表現更好了,加油!」

 

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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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摩:

這裡就直接針對你,不是什麼「稻草人」了。不過,這封回應大概可以讓你明白,我文章中這麼多「稻草人」,現在包括你在內,是怎麼來的。

 

我逐點回應:

 

1.      文字的量太驚人,那是因為事情要不就不要講,要不就是長篇大論。講道理是個嘮叨又囉唆的事,其實我生活中沒那麼愛講,但如果要講,就要細緻以對。再來,這些文章是寫信,是跟一個人講話,就像現在跟你講話一樣,會有我個人的感觸摻雜其中。至於「迴繞的語法和連續的推導,就算有立即的問題亦無法反駁。」,我不太知道你在講什麼(這就是講話不細緻的結果),或者,是你的邏輯與理解有問題,還要再訓練。

 

2.      下面又是一段不知所以的文字:「如果問題像一位突然嚇人的可愛小女兒,那這樣的可愛女孩兒,是嚇不倒一位沉溺在自我演說的演講者的。」引用我信中女孩與問題的比喻,說了這樣一個突然其來,與上下文不連貫的句子,我想你耍小聰明唯一想說的事情,是暗示我寫文章是自我沈溺。但是,我本來就是在講的想法,而哪一個人,包括你說的柏拉圖、黑格爾、傅柯在內,在談觀念的時候,不是在談自己的想法? 談想法,本來就是要從個人的感受、感覺出發,進一步去描繪這個客觀世界的不同面貌。只有腦袋中了科學的毒太深,才會把這樣的過程叫自我沈溺。這樣的人實在不適合研究人文,或許去學商、學學寫電腦軟體等不需要牽扯個人感受的東西,都很好,但來討論人文世界裡面的觀念,就是門外漢,只是附庸風雅而已。

 

說你用科學的腦袋在念人文,你下面的文字就是最好的證據

 

3.      你已經不止一次說我的思想像柏拉圖,聽起來你好像是一個柏拉圖專家,可以代表柏拉圖說話,去指認別人的思想像是他的思想。我就當你是全世界最頂級的柏拉圖專家好了,但是,只是因為一些論證上的類似,就說我的想法像柏拉圖,你把想法與觀念當作什麼東西?人的思想可以像是實驗數據或是財產證明一樣的死物嗎?在你這種「對號入座」式的指認背後,完全不明白,想法與觀念是一個人對這個世界感受與感悟的結晶。科學腦子只會把想法看成文字,看成論證,看成是可以從屬這個或像是那個的「東西」,然後在哪裡指認「這個」像「那個」;我把觀念或想法看成是人情感的結晶,有靈魂在裡面起作用。這不是說,我瞧不起柏拉圖或要自己跟他媲美,只是我的靈魂再他媽的微不足道,再比不上柏拉圖,也是我的,值得我珍惜與呵護。只有科學腦子的人才會把人文世界裡面的觀念當可以輸送的訊號,把讀來的觀念當成是自己的觀念,認為讀了柏拉圖就會有柏拉圖的想法,而忘記了那儘管微小,卻仍是自己的靈魂。

 

一個人要是連靈魂都忘了,當然是稻草人了。

 

前段時間,我去挪威的易卜生中心當訪問學者,離開挪威前,在伯根與一位研究易卜生的資深挪威教授談話。我跟他解釋我的想法,過程中,他說了好幾次,你的想法是海德格的,還忍不住打斷我,問我讀過多少海德格,我實在很無奈,只好跟他說,我只讀過兩篇海德格的文章,還看不太懂。這些想法,都是我過去在英國,靠著給朋友寫信與回憶發展出來的。這位挪威教授聽我說完,馬上一臉正色地跟我道歉,讓我繼續說下去。

 

我不太知道你關於柏拉圖的學問到底有多大,但指認、分類別人的想法像是某某大名字哲學家的專斷態度,顯然比那位教授大的多。

 

4.      我分享空間上放的每一封信,都沒有「偷偷地」說什麼,每一件事都明目張膽。大概只有罵人的時候,會用一些稻草人。這些稻草人都是真有其人,有些是還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只是在網上指名道姓,多少傷人感情,我還是會收斂一下。另外,胡老師也用不著藏住他對希臘的喜愛—有什麼理由好遮掩的?真奇怪。

 

5.      你喜不喜歡古希臘文明,不太干我的事;一個老說我想法像柏拉圖的人卻說希臘文明太過自傲,你對柏拉圖、希臘戲劇,還有古希臘文明的理解,也讓人覺得可疑。而且,你說的話讓人覺得你比較自傲,而且帶著科學腦袋:「沒有接受過世界大戰的洗禮的希臘,戲中也缺乏更深沉的反省,如果說小小的伯羅奔尼薩戰爭就足以讓希臘人沉痛,那二次大戰的原子彈可能會嚇死一票希臘人。

原來我見過、知道,並深深敬佩的那許多人,包括席勒與歌德在內,他們不斷回去探討、從中擷取智慧的希臘戲劇,缺乏「深沈的反省」啊?我不是第一天認識你,我怎麼不知道你的智慧高過歌德或席勒啊?一定要經過什麼世界大戰的洗禮,才會有深沈的反省,你是經過了啊?不然你怎麼能辨別的出「深沈的反省」是什麼,還指出它在希臘戲劇中缺乏呢?一定要戰爭才能讓人沈痛,才有深沈的反省?你下文中提到的黑格爾,我就不知道他經歷過什麼戰爭的洗禮。人的心靈一定要不敏感到這種程度,非要經過戰爭的洗禮,才會有深沈的反省?恐怕只有帶著科學腦袋的稻草人才是如此。

 

還有:打了27年的伯羅奔泥薩戰爭只是「小小的」,比不上有原子彈的二次大戰。完全「以量計價」,這種話恐怕只有你這種科學腦袋才說得出來。正常人不用戰爭,大概熟悉的、甚至不熟悉的親人或友人出了意外或往生,都足以讓人唏噓不已了,難道人的深沈一定要等到原子彈出現?重複我文中一直強調的一句話:要有一點「真實感」(這跟柏拉圖的「悟」不悟沒什麼關係,也不必有關係!),將心比心一點,說「戰爭的洗禮」或是「深沈的反省」這種字眼可以讓你看上去像是個知識份子,卻只是沒心沒肝的稻草人。

 

6.      接下來你給我上課:先是黑格爾的世界精神的辯證法,後是傅科。我不是第一天唸書,這些觀念已經到聽到煩的地步。但你的講法,像是把這些觀念變成一則則百科全書上的條目,用一種背誦的方式對我覆述,請你問問你自己,你到底相信哪一個?忽而黑格爾,又用傅科來當反命題,除了炫耀知識,我實在感受不到,哪一家的想法曾經深深地打動過你,鑽到你的心裡面,成為你看待世界的一部份。還有,這種結論:「所以希臘的種子固然重要,但是我認為審慎思考現今發展出怎樣的花更為重要。」這是一種知識份子典型的空話,是政客說的話,大而無當,需要用到什麼黑格爾或傅科?對那些喜歡黑格爾或傅科的人,你這樣會傷人感情的。還有,我每一篇放在分享空間裡的信都有「審慎思考現今發展」啊!我罵了那麼多台灣的稻草人,就是非常地「審慎思考現今發展」的結果!我的方式別人不一定同意,但至少我沒說一堆空話。

 

7.      我對科學一點誤解也沒有,你中了科學毒沒有解毒徹底倒是真的。證據就在你用了Karl Popper的「否證理論」。如我前面所說的,人文研究是從個人內在的感受出發,進而對這個客觀世界所進行的描繪。我寫的信,寫的博士論文,都是一幅幅對這個世界的「畫」。你會把梵谷的「向日葵」當作植物圖鑑,追問他畫的是真的還是假的嗎?

 

   Karl Popper的理論,是針對那些認為「科學就是達成出不可推翻,永遠為真的結論」的人(主要是邏輯實證論那些人)寫的,是對中了科學毒太深的人的解毒劑。會對他的理論有興趣,恐怕壓根就是自己先中了毒,然後想要藉他的理論解毒的人。我壓根就沒中毒(我都在畫畫),所以他的理論對我不痛也不癢。倒是你對人的生命「以量計價」,看來中毒不淺。

 

你對古希臘文明喜不喜歡,與我無關;你缺乏起碼的知識(西元前五世紀古希臘只有一場伯羅奔泥薩戰爭?)也與我無關;你很自傲的認為古希臘戲劇缺乏深沈的反省,也是你的事,我不同意就是了。但拜託,如果不能在我的脈絡裡面看我的文字,硬要牽連到你腦袋中的脈絡,什麼柏拉圖、黑格爾什麼的,請恕我讀書少,實在不知道你在扯什麼。我不是不受教,只是你要討論觀念,就寫的詳盡一點,不要老是天外飛來一個大哲學家,像背書一樣,講幾句他的教義就跳到一個結論,我也不太知道要怎麼回應你。文字長是有道理的,論證求個細緻不是過份的要求。還有,我的分享空間是給人看的,不是給知識份子稻草人看的。一個人讀書少在我眼中從來不是問題,書讀了沒幾本,滿腦子抽象的空話,卻失去了最基本對人的感受能力,那比較可怕。我在這個世界上最佩服的人之一,是我只有小學畢業的岳母,她是那種看個電視新聞中有人走失小孩,都會難過地說「好可憐」的人。

 

請你自己再想想你自己說的話,give it a second thought。我的信語氣很兇,但算是對你的電療法,希望可以對你起一點解毒的作用。

 

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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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欣志2: 問題與呈現知識

欣志:

 

你的文章還有來信,讓我有一些想法。這裡趁寫論文的空檔記下來。這些想法都不是什麼新鮮事,但需要被提醒。忘記了它們,討論學問就是不可能。我把這些想法大概歸為兩個題目:「問題」與「呈現知識」。

 

1.      問題

 

一個導演讀劇本當然需要創意與聯想,但讀文章,或跟人討論學問,我們還是應該老老實實地,先在對方的脈絡中理解對方的意思,而不是隨意聯想,透過一個字或概念的串聯,把自己聯想到的脈絡附加上去。這樣做,跟古時候的文字獄有什麼區別?以後在台灣寫文章,是不是也最好不要用到藍或綠這樣的字眼?

 

一個字眼,甚至一個概念或觀念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讓他們得以成立的那個脈絡。一個字眼,因為脈絡不同,就會有不同的意思,變成不同的概念。好幾次,我跟人家講我論文的架構觀念是irony,有人(都是聰明人)不是對我蹙眉,就是故意含沙射影地說「我的論點可不是什麼irony!」,真奇怪,這些人為什麼可以這麼自以為是地認為他們理解的irony,和我理解的irony會是同一個脈絡呢?概念進入到學術討論這個層次的時候,一點點討論脈絡的細緻差異,就會造成意義上的千差萬別,那是為什麼我書架上會有幾十本關於irony的著作與論文。這個道理,只要上圖書館網頁的搜索欄,在關鍵字打下irony(或任何一個你認為你知道的概念),再看看會跑出多少你想都沒有想過的書名,就可以明白。我這些聰明的師友不是不懂這些道理,只是他們忘記了。忘記的理由與心態我不想深究,但忘記了,就需要被提醒,不然,在這種態度中,除了傲慢與盲目,什麼都不會發生。

 

重覆我常說的一個比喻:觀念像棋子,它本身並不重要,是那一盤盤棋局讓它變得重要。下棋有策略,有佈局,討論觀念的脈絡一樣也講求這些,這是為什麼寫論文,方法論與結構會這麼重要的原因。

 

要理解一個觀念,或是要理解一篇文章的意思,就要進入別人的脈絡裡面才可能。這不僅要老實,更大的程度上,像是一種聆聽。扣掉那些根本就語焉不詳,好拿大字彙耍噱頭來唬人的文章不算,只要一篇文章老實地在表達想法,也沒有從內部發生邏輯上自相矛盾的問題,讓經營它的脈絡有所缺陷,不然,我不認為「聆聽」一個論點有什麼問題好問的。

 

台灣的教育很奇怪,常聽到一些老師抱怨學生在課堂上很沈默,反而很推崇美國學生在課堂上積極踴躍的表現。我自己在美國唸過書,那些美國學生的問題,大部分都很蠢不說,炫耀的成分更大,都不是什麼很有意義的對話,這種沒問題找問題的表現,鼓勵它幹嘛?相對地,英國這邊的狀況就好些,演講之後,提出的問題不是很致命,就是很零星,常常更是一片沈寂的狀況。沒有問題就是沒有問題,很少會有沒問題找問題的狀況發生。

 

就像我上一封信中跟你說的,學術界讓我受不了的一點,就是這種喜歡沒問題找問題的對話,甚至更誇張,把問問題當作一種創意的表現,製造很多自以為高明,但毫無意義的「問句」。我去參加獎學金口試的時候,就有一位北藝大的老師,看我當時的研究計畫題目中有「後設」這個字,又發現我是中文系畢業,就當場問我:「你覺得莊子與後設有什麼關係?」我當場愕然,只好迸出一句「這個問題我不會回答!」

 

這是一個可笑又荒謬的「問句」,背後充滿了不老實又自以為是的輕率心態,只會把做學問所需要的想像力與創造力,用在這種耍小聰明的把戲上。我不但不能回答這種「問句」,我甚至認為,任何人要是回答這個「問句」,恐怕只會變成跟他同樣一種人。而這種人,不管他寫過多少著作,在大學爬到多高的位置,他終其一生只是被文字玩弄的糊塗蟲,我不相信,他會講出什麼真實的人話,或是做出有意義的學問。

 

不要沒問題找問題。這等於是說,要提出一個好問題有多困難。在這裡,我們應該停下來問一問,「問題」是什麼?

 

不是所有符合問句句型的都叫「問題」。「問句」不過是符合邏輯的產物,可以是大腦對文字進行排列組合之後的結果,但是,就像「莊子與後設的關係?」這種「問句」一樣,它合乎邏輯,卻荒謬不已。說它荒繆,是因為這樣的「問句」是不會有答案的。面對這種「問句」,根本沒有任何答案可以回答。它唯一適合的場合,大概就是寫詩或其它做創作的時候,藉著回答這種荒謬的「問句」,去進行創意發想。我們在讀散文或新詩的時候,這種充滿創意聯想的問句的確也屢見不鮮,讓想像可以藉著它們漫遊天際。但是,如果我們仍然期待有真實的溝通,我們需要的就是真實的「問題」,而不是「問句」。

 

「問句」可以天馬行空,「問題」則必須腳踏實地,有它的根在真實之中。只是真實本身是個怎麼也說不清楚的東西。我們可以把真實想成是一片我們居存其中的土壤。「問題」必然有它的根在這片土壤中,而不是什麼天上掉下來的東西。所以,一個「問題」的背後,透過這片土壤,必然有與我們的連結。而與一個「問題」相遇,不管是自己心中湧出的,還是從外在迎面而來,在與之相遇之前,必然有過一番「長途跋涉」,有長久的醞釀與準備,不會是什麼兩三秒的速成。

 

判斷什麼是「問句」,什麼是「問題」,有的是哲學上的嘮叨可說,但這裡我有一個更「導演式」的分辨方法:

 

「問題」既然是真實的,那麼問一個「問題」,如果那是認真的,不是字面聯想的即興演出,那背後就有人強烈的慾望,有一種渴求。這份渴望是活生生的,就跟我們總是可以判斷出誰在演戲的時候是否真情流露,還是在機械地背台詞;在唱歌的時候有沒有投入真實的情感,還是在裝腔作態,如果一個人的真實感還沒有被文字愚弄殆盡,那我們應該也可以像判斷演戲與唱歌那樣,判斷出這個問題是不是真實的。「莊子與後設的關係?」不是「問題」,因為我實在看不到、或者,聞不到那背後真實的土壤在哪裡。

 

「問題」必然與我有關,有與我真實的連結。這還可以進一步這樣說:這個連結必然是直接的(immediate)。問題對我們出現時,它必然出現在眼前,不會出現在腦後,更不會是間接地轉述或道聽途說。想想這些日常生活中我們「有問題」時會用的說法:「問題來了!」,「我有一個問題!」,「這是個好問題!」,「出現一個問題!」……它們都很生動地表現了「問題」是如何活生生地,突然地,也直接地,出現在我們眼前的那一刻。「問句」是文字邏輯的排列組合,既不痛也不癢;「問題」則總是配合著動作。像是我唸小學一年級的女兒,現在常會從門後突然跳出來,對人大叫一聲企圖嚇人一跳一樣,我女兒不是問題兒童,只是「問題」的確像她這種兒童。

 

沒有什麼「問題」是間接的。我電腦系朋友的paper要處理的問題,一個大一數學系學生要處理的微積分問題,某個後結構主義理論家的著作中要處理的某個問題,這些林林總總的問題當然都是真實的,但它們離我的距離太遠,對我像是天書,看都看不懂了,怎麼會是我的問題?我連接觸這些問題的資格都沒有。「不懂」不等於「問題」,「不懂」只是不進入狀況,或者用前面的話說,沒有進入那個脈絡裡。倒過來說,要懂一個微積分的問題,就只好乖乖把數學再學起來,到了一個程度,那個問題自然會對我出現,跑到我的眼前,直接成為我的問題。

 

「問題」既然是直接對我出現,對我跳出來,那它不可避免地會為我帶來驚訝感,就像我女兒,或多或少,總是可以嚇人一跳一樣。我們總是記得「問題」帶來的是困惑,卻常忘了,在困惑之前,「問題」先帶來驚訝感。是這份「問題」帶來的驚訝感,把我們從之前「沒有問題」的狀態引領了出來。或者說,是「問題」帶來的驚訝感,提醒了之前我們「沒有問題」的狀態。

 

喜歡沒問題找問題的人,一定無法體會,「沒有問題」,或是「問題之前」才應該是我們值得追尋的的存在狀態,在那裡,我們平平安安,無風無浪。也只有在那裡,我們才有幸福與快樂可言,能夠真正去享受一杯咖啡,或是欣賞一片美景。科學家在實驗室,當然要積極找問題,解決問題,但把這一套應用到人文的研究上,則是荒唐又自找罪受。一個人活的好好的,幹嘛沒問題找問題?實驗室與科學(包括那些社會科學)所要面對的東西都是死的,甚至要把活的東西變死的,才能進行研究。人文要面對的東西是活的,人的存在要是出了問題,都要去看精神醫生了,有什麼好高興的?研究人文的人,更應該記得的,是這個「沒有問題」或是「問題之前」的狀態與重要性,才是著手研究的前提。我一直強調「不要沒問題找問題」,在這個意義上,其實我更想說的,是除非萬不得已,如果一個人活在「沒有問題」之中,就不要騷擾他的幸福,打擾他心裡的安靜。

 

「啟蒙」是針對已經準備好被啟蒙的人,是針對某些對某些議題有企圖的人,不是所有人。動不動就要去啟蒙別人,告訴別人什麼是正確的觀念,或是抱著「我是為你好,所以我要改變你」的態度與邏輯的人,套句村上春樹的話,這種人只是「想像力的貧乏」而已。無法想像在他眼中有問題的人,其實可能什麼問題都沒有,活在「沒有問題」的幸福與安靜中。

 

那些讀了幾本FoucaultDerrida,或是什麼後現代後結構的人,讓我反感的不是這些理論本身,而是那些語焉不詳的裝模作樣,還有,一副不讀這些書的人都是蒙昧無知的野蠻人的態度。在骨子裡,只是一些弄不清楚對象的假科學家而已。

 

「問題」讓我們告別「問題之前」或「沒有問題」的狀態。撇開學者或科學家那種好知好問求進步的樂觀不說,(我一直要到念到博士,才知道自己從來不是這種人!),「問題出現了!」是有點兒讓人傷心的事。在這裡,「解決問題」的背後,其實是一種類似鄉愁般的渴望,渴望回到「問題之前」、「沒有問題」的那個「家」。

 

如果是出自這種渴望,那麼「解決問題」至少有兩種方法:如果這個問題是真的,那麼,我們就需要一個答案來解決問題;或者,我們不找答案,而是將問題消除,譬如,我們發現,這個在困擾我們的,根本不是問題,而是個虛假的問句。我認為,科學與人文研究最根本的差別,就是這種「解決問題」程序上的差異:前者需要答案,並且累積了知識,而後者的目的是在對問題的消除。笛卡耳以後的世界都認為科學可以帶來真理,其實,科學只製造了答案,知識,還有隨之而來的征服。但是,真理之所以是真理,是因為我們對之沒有問題可問,換言之,真理只可能是在「問題之前」,而不是「問題之後」。因此,「消除問題」比「找答案」其實更能接近真理。

 

不過,要消除問題,總要知道問題是什麼,才有分辨它的能力。

 

問題是真實的,有根的;問題帶來驚訝感。因此,問題的驚訝感像是一個探照燈,不僅提醒了我們「沒有問題」的真實狀態,也是一種對真實的揭露。所以,問題一定要有答案。

 

問題必須是可以被回答的(answerable),或者說,它認真期待答案的出現。「莊子與後設的關係?」這種問句不是問題,因為我胡說八道一通,表面上看,都可以是對這個問句的回應,但是,沒有任何根據,可以認定我的胡說八道是不是一個答案,更甭提判斷它是對的還是錯的,是真是假,或是否有意義。那只是賣弄口舌而已。

 

問題不一定有個永恆不變的答案。今天是答案的,明天可能就被推翻了;問題更不一定只有一個答案,甚至,我們可能暫時找不到答案。但無論如何,我們必須這樣設想:總是有至少一個夠資格叫「答案」的東西,一個問題才能夠成立。

 

我的電腦老是會莫名其妙的當機,這當然是我的電腦有問題。於是,我需要一個答案來解決這問題,不然,電腦的問題就會持續下去,無法解決。沒有錢唸書或旅行也是個問題,於是只好想辦法找錢,不然就認命斷念,乖乖做現實中允許的事。電腦、錢,現實,都是死板板的問題,需要死板板的答案,沒有他途可循。

 

但人文世界中,問題與答案的關係就複雜的多,也好玩的多。老是拿科學的那種問題­­—答案的模式來看人文,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把事情簡化事小,恐怕在自以為得到答案的同時,變成瞎子才要命。

 

科學的研究中,問題與答案像是連體嬰,必須一起出現,甚至就是先出現問題,後出現答案。但人文的世界中,卻往往只有答案留下來,問題必須透過一種特殊的努力與研究予以還原。答案是具有針對性的東西,是針對某個問題而提出的。但當問題失去蹤影,徒有答案留下來的時候,要去準確地還原一個問題就變的很困難。

 

「文學批評狗仔隊」最常做的事情之一,是去考據作家或藝術家的生平,並且像壹週刊那樣,看圖說話,想要還原一個創作動機或是找出一個樣本來源(作家遇到的某個事蹟、某個人等等)。這樣做所還原的,不是一個屬於哲學史、藝術史、或是文學史(它們共同指向一個人的存在的歷史)的「問題」,只是把作為一種「答案」的作品,從那個歷史的脈絡中抽出,矮化到一種心理學式的傳記解讀。無聊透頂!(偏偏我研究易卜生也好,不管中文英文,還有台灣大部分文學批評的文章,都是這種鬼東西!)

 

一個「答案」的出現,意味著真實的土壤中一個沒有被人想像過的領域被揭露了出來。這樣的「答案」不是選擇題上冰冷的選項,也不會是像可以解決我電腦的問題,或是解決沒錢旅行的問題一樣,在滿足需要之後就可以被拋諸腦後的東西。一個「答案」(不管是體現在一個理論論證中,還是藝術品或文學作品中)能揭露真實土壤中沒人想像過的領域,就像是在囚禁人幽室的牆上,鑿了一個洞,讓人見到外面的光。這樣的「答案」,必然有它的力量與美。套句俗到不行的話,會給人感動。

 

但是,不去還原問題,只憑著感動,任隨己意來解讀人文世界中的作品/答案,望文生義,抒發解讀者自己的人生感悟(就像那些外文系的教授最常對莎士比亞做的事情一樣),這種作文上自溺的勤勉只是反映了智性上的懦弱與懶惰,不願向那個問題已經消逝的世界進行冒險與探索。人在黑暗之中,什麼都看不到,當然是一種盲目,但是,人的眼睛要是被強光炫目,什麼都看不見,也一樣是盲目。

 

因此,面對一個「答案」,應該要試著還原原來的問題,藉此去擴大我們對那片土壤的視野。而要還原一個問題,更需要的,是人的想像與感悟,而不是死賴著文字證據,像那些學術狗仔隊一樣。而這種想像也要用對地方,不是拿來堆砌詞藻做散文。

 

當羅丹做出「行走的人」之前,大概沒有人可以想像,人體中最有表現力的兩個部分:頭部(包含了臉部表情)與手(我們大部分姿勢的主要構成部分)可以在雕刻中移除後,讓雕刻仍能有表現力。「拿掉頭與手,雕刻還可以看嗎?」我想像,這是曾經靈光一閃出現在羅丹腦海中的問題,而「行走的人」成了它動人的「答案」。

 

有好幾次,我都遇到、讀到有人說著「行走的人」讓他有多感動,滿口華麗的修辭與作文,但這個作品在藝術史中的關聯卻連一個字都沒提到。在這種作文中,講來講去,其實講的只是他自己:自己的感動,如何感動,為何感動,如果他有能力,我想他會巴不得把自己的感動塞到別人的肚子裡去。

 

讓別人知道自己內心的感動很重要嗎?需要這麼迫不及待嗎?特別是一些學戲劇或搞劇場的,好像他全身上下都是敏感帶,一點風吹草動就會哇哇叫,動輒要藉著這種自溺的語言向全世界宣告他的感動。對我們這些活在「行走的人」出現一百多年之後的人來說,看得見(我是指心裡看得見,不是眼睛而已)這個作品,心裡有感動,並不是太難的事。畢竟,我們已經佔了這一百多年藝術史發展的便宜太多。「行走的人」在牆上為我們鑿開的洞,引進的光,已經在那裡影響著我們的視覺神經(既是生理意義上,也是比喻意義上)有這麼長的時間,還引發了更多鑿洞開光的連鎖效應。對我們終究能看到多少,看得見什麼,難道不比熱情洋溢地宣告自己的感動重要?「答案」會讓人盲目,藉著給人光。

 

感動帶給我的力氣從來不是浪費在做這種宣告式的散文上。感動帶來的動力,則是去還原「答案」背後的問題,只有如此,我們才能產生一種真正的瞭解。理解本身是一種太陽眼鏡,戴著它,我們可以看見光,又不至於為之炫目,甚至燒灼雙眼,導致失明。

 

藉用Adorno用過的一個比喻:這些人文世界中的「答案」,像是「奧狄塞」裡面Siren的歌聲,誰聽見,誰就會變成石頭。

 

看來,在人文的世界裡,「答案」的確不是個什麼好東西。於是,與科學的問題答案連體嬰模式不同,人文研究不但要注意「問題」會消失(只有「答案」會留下來),有些對象更是連「答案」也會消失,只有「問題」留下來。在這第二種情況中,「問題」本身就是「答案」。

 

新竹的彭老師曾經在聊天時問過我一個很希臘的問題:「一個人砍斷一隻手臂後還是不是一個人?」,如果回答「是」,那我們就要去面對另外一個接著而來的問題:「是什麼東西讓一個人之所以是一個人?」,顯然,人不是四肢五官的機械總和而已,套句甘地的話,「人不是一團肉。」

 

問題總要有答案,於是,我們可以想見有很多答案因應而生:靈魂、愛、本質、實體、幸福、性……每個答案的背後,又一定有一套隨之而生的教義、理論體系,試著解釋、辯護,為什麼是這個答案,而不是那一個。

 

每個答案都會被經營出光芒來,不然不會感動人,為那麼多人認同。但是,我們要這個答案幹嘛?

 

沒有解決我電腦問題的答案,我的電腦就繼續病著;沒有錢,不能唸書或旅行的問題就沒解決。對所有科學或社會科學的問題來說,答案總是在問題的外面。沒有答案,問題就無法解決,人在現實中的行動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被癱瘓掉。

 

但是,不知道「是什麼東西讓一個人之所以是一個人?」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做為一個人還是當得好好的,不會因為沒有這個答案,我們的生活就無法進行。在這裡,答案不在行動者(就是那個提問的人)的外面,甚至不在問題外面。答案在問題形成的那一刻,已經呼之欲出。

 

「呼之欲出」,但畢竟沒有出來。也就是說,它只有個邏輯上存在的地位,但沒有實質上說明它「是什麼」。它只有形式,沒有內容;只是個空杯子,但裡面看上去什麼也沒裝。

 

我說「看上去」,是因為它並不是真的空洞。因為它不是那種在問題外面的答案,那種經驗科學意義下的答案。它在問題裡面,在問的人裡面。我們在問這個問題之前,已經用全部的生活回答它了。或者說,我們「沒有問題」、「問題之前」的狀態,已經是這個問題的答案。

 

沒有一個可以說「是什麼」的答案,不表示這個問題是不真實的。因為,我們的確因為這個問題睜開了眼,開始注視、開始觀察。只是,如果一旦用語言、動嘴巴回答這個問題,像回答我的電腦為什麼會壞掉一樣,我們就把明明是「在裡面」的答案,變成「在外面」了。怎麼可能呢?我所有的生活、存在的一切,都化約成一個「在外面」的答案,如果我沒有,做不到,或不認同,我就像一台壞掉的電腦一樣,是個壞掉的人?

 

我不是否認有「靈魂」、「愛」、「本質」、「實體」等等東西的存在(剛好相反,我幾乎什麼都信,而且愈是看不著摸不到,我愈對之沒有懷疑:我的懷疑能力都放在「要證明」的東西上),我只是否認它們可以做為這個問題的答案而存在。

 

「人為何會成為一個人?」這個問題很真實,但如果我們真的要說「答案是…..」,我們就等於是在說「其它不是」。但是,我們真的能認為「愛」比「靈魂」更重要?AB更不可或缺?「成為一個人」本身就是需要這麼多東西,排除這個,追逐那個,不是很奇怪的事嗎?每一個答案背後的理論或教義體系,如果終究是導致了一個人去追逐了這個,排除了那個,這不是很奇怪嗎?面對這麼多的答案,「成為一個人」什麼都需要,就是不要背後那一大套多嘴多舌。一個人若是真的對「想成為一個人」有一種樸實的興趣,有一份真實感,他就一定會對成為這種理論、那家教義的信徒或崇拜著,自然地感到不可置信。

 

齊克果有一個口號:「成為一個人」,但我常想,如果這件事要被當作口號一樣提出來,那麼他其實要說的,是一個對人難堪的觀察:大部分的人比較不想要成為一個人,而是想成為某個「答案」的追隨者,膜拜者。渴望光,渴望感動,像是渴望Siren的歌聲一樣,最後變成硬梆梆的化石。

 

如果我們警敏一點,就會知道一件事:這麼多答案跑出來,而且個個魅力十足,像星光幫一樣,表示這些答案是有可替代性的。既然是那一個問題本身造就了這些答案,所以不可替代的是這個問題,而不是那些答案。

 

許多時候,我感到自己的思緒像是走入迷霧中,只覺得那邊不對勁,連個問題都問不出來。但等到能明確問出一個問題時,其實也有能力自己回答它了。

 

「問題本身就是答案」,這不是說「問題」給了我們什麼,讓我們知道了什麼,認同了什麼。而是說,「問題」本身的驚異感會成為一種提醒的焦點,譬如,因為「人為何會成為一個人?」這個問題,我們會警覺到,有那麼一個比一團肉還要重要的東西,看不見、摸不著,但深深地決定著我們做為一個人的全部。我不用知道那個東西「是什麼」,我好好活著,就已經是全部的答案。

 

在這個地方,人文研究出現了最麻煩、最好玩,也是在我看來,最有良心的一種聲音。發出這個聲音的第一個人是蘇格拉底,因為他誠實地承認自己無知,而且向來「只提問題,不提出答案」。‘I do but ask; my call is not to answer’,這句很像蘇格拉底說的話,其實是易卜生說的(難怪他在這個時代不紅了,戲劇系都不怎麼演他的戲。不過,不演也好,比糟蹋他強。)。另外,維根斯坦直接建議,「對不能說清楚的事,要保持沈默。」(那些全身都是敏感帶的劇場人一定恨死他了!)。

 

活在「答案」之中,法喜充滿,感動到甚至殺人也無所謂的地步。活在「問題」的提醒之中,則辛苦的多。真實不但說不清楚,有時更是充滿矛盾,任何對之的提醒與記憶,在讓人保持警敏的同時,恐怕不會讓人太開心。托爾斯泰,或是盧卡奇詮釋下的托爾斯泰就是給不出答案,只問問題的另一個例子。他的問題,真實地讓人很不好過:

 

怎樣才能把生活安排地使人不至於由於剝削別人的勞動而在道德上使自己毀滅呢?

 

盧卡奇不認為托爾斯泰在這個問題上給了什麼答案,至少每個答案又被托爾斯泰自己認定為幻想而予以推翻了。但是,任何人只要一旦讓這個問題鑽進心裡,儘管他表面看上去沒有太多的變化,不會因此毀身棄家,但心理大概很難活的不忐忑不安。

 

其實,就算不用念托爾斯泰,現在經常都有一家人走投無路、燒碳自殺的新聞,小孩子付不出錢唸書的新聞,還有漁民、農民生計出現問題的新聞,如果一個人的心沒有那麼硬梆梆,只把這些事當作「一則新聞」分析來分析去,而是能夠將心比心一點,把這些新聞當作自己的事,那麼他的心裡一定會有一個傷口,不時隱隱作痛。

 

台灣的表演藝術團體,上至雲門,下至小劇場,沒有一個不是天天叫窮的,也偏偏是這些人,喜歡窩在咖啡廳裡,討論著藝術的理想與贏取掌聲的巧門,既不覺得可恥,也沒有一點心裡不安當然不會,他們都有某個藝術上崇高偉大的「答案」,在感動與激動中,他們的心早就變得像石頭了!

 

我自己也曾經是這種人,但大概從第一個孩子出生後,我不只是行為上離這些人愈來愈遠,心理更明白自己一輩子都不會是這種人了。這兩年是交了一點好運,獎學金可以讓我唸書,我對自己現下的生活是無可抱怨的。我常跟我太太講,等我們回台灣的那一天,我們人生的長假可能就結束了。等我自己有能力賺錢的那一天,我希望自己心理的負擔可以輕一點。

 

我對這個問題沒有任何答案,托爾斯泰也沒有。任何寄望某種答案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問題的人,包括革命在內,其實只不過無法忍受心內隱隱的痛而已。還有,在根本上忽視了問題本身有提醒的力量。問題本身就是答案,這是我在人文的世界裡,聽到最樸實,也最有良心的聲音。

 

念人文的,心要軟,但頭腦還是要硬,不然就太濫情了。下面要跟你談的,是關於呈現知識這件事。

 

2. 呈現知識

 

知識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呈現知識的方式。

 

我們擁有的知識再多,在今天,恐怕比不上google,或是會用google的人。前些日子,不只一位友人轉寄給我一封email,上面是「魔戒」的翻譯者朱學恆所翻譯的一段在Youtube上的影片。影片是一個美國的高中老師製作的,題目是「我們所面對的,將會是什麼樣的未來?」。內容大概是藉由各式統計數據,描繪了在一個快速變遷又資訊爆炸的世界中,人無所適從的焦慮。

 

從影片廣為流傳的爆紅程度,我想它的確點出了很多人的心聲。我只是納悶:這樣的事難道是網際網路發達之後才開始的嗎?

 

我記得自己剛上大學不久,有一天,逛進了台大附近的金石堂(現在是中國信託),看見一屋子的書,心裡突然很挫折地明白了一件事:我這輩子都不可能把書店中的書讀完的。那時候,我壓根不會用電腦,更不知道網路是什麼東西。

 

莊子不是也說,「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追無涯,殆矣」嗎?他又知道什麼是網路與資訊爆炸嗎?

 

知識的量從來不是一個需要我們操心的問題,知識的意義才是。只有中了「科學病」的毒太深的人,才會戒慎恐懼,成天擔心自己比別人少知道了一點什麼。

 

要讓知識有意義的呈現,就在於呈現它的方式,而不是知識本身。省去那些技術性的細節不談,我有一些想法可以告訴你。

 

知識本身沒有意義,是概念讓知識有意義(「高」這個概念讓身高180有一個意義)。而概念從來不是孤拎拎的存在。概念與概念環環相扣,彼此形成一個綿延無盡的網路。概念的網路有點像是跳棋棋盤上面一個個的圈圈,彼此之間有條線連結在一起。那條線,我把它叫做邏輯。也就是說,概念與概念之間的連接,不是我的發明,而是本來就在那裡。因此,「去想」的意思其實應該是「去看」,去看一個概念可以在邏輯上與哪一個概念相連結。

 

呈現知識,其實是在做概念的連結,把概念之間先驗的、已存在的關係,重新勾勒出來一個樣子,勾勒出一幅圖畫。這幅圖畫當然是主觀的,因為不同的人來連結這些概念,會勾勒出不同的圖畫。但這幅圖畫也是客觀的,因為彼此之間都是合乎邏輯的關係,彼此之間有個必然性。請注意,我形容畫圖的動詞是「勾勒」,可不是「潑墨」(那種抒發人生感悟的文學批評就是這一種)。

 

這個過程,Walter Benjamin比喻成畫星座圖。一幅星座圖是許多星星的連結,彼此之間可以連結,是觀察天體運行規律後的結果,有個客觀性在那邊。但這畢竟是人畫的,所以也有可能因為不同的觀察而出現不同的結果。

 

呈現知識既然像勾勒一幅圖畫,那麼能啟動一個人去畫圖的,還是自己內心的感覺。我沒有說知識本身不重要,但就算讀完整個書店的書,會背百科全書上所有的條目,若是沒有感覺,那永遠不能有意義地呈現知識,勾勒一幅知識的「畫」出來。

 

跟這樣的人對話是很辛苦的,因為我不論說了什麼,通常還沒說完,對方因為聽到了幾個自己熟悉的字眼,就會打斷我,然後復誦一堆像是google上查詢來的東西給我聽。我大概只有在交換旅行資訊的時候會感謝這種對話,真討論學問的時候,我只會頭大。

 

要知道自己內心的感覺,就需要聆聽,不是創意。Jacobi(十八世紀末的一個德國哲學家)就說的很好:pure reason listens only to itself。只有在聽見自己的聲音後,才有動力去勾勒概念,把心裡的感動結晶出來。

 

我來英國後,大概從第一年快結束起,我的研究方法之一,就是回憶。童年的事,青春期的事,做過的事,特別是錯事,不能忍受的事,心痛的事,影響我巨大的事……刻意地,或是不刻意地,常湧現出我的腦海。我告訴我指導教授我都浪費時間在給朋友寫信與回憶上面,沒有想到他高興的不得了,還鼓勵我繼續「浪費時間」。我想我只有在歐洲才能有這種運氣,在台灣或美國,只會被逼著當活google

 

有內心的感覺,才有創造力與活力可言。事實上,就像我前面說的,人文研究中會產生的「答案」,是有它的力道與美的。但是,所有給出來的答案都會死去,會有成為化石的一天。如果它們可以活起來,也只有在準備好的人身上,在心裡有同樣活力的人身上。我不相信,人可以用讀旅行書的方式去讀康德,維根斯坦,或任何一本好的理論與哲學著作。

 

人文的學習追求的是一種活力。這種活力只可能自發地湧出,依賴的是感悟,還有對自己的聆聽。我寫出來的廢話,任何人寫出來的東西,只是「供人參考」而已。它終究是沒有能力從外面賦予人這種活力的。

 

甚至我現在判斷一本書值不值得讀下去,是看看它有沒有「溫度」,寫書的人,儘管是在回顧別人的論點,卻可以展現出一種與原理論者同樣的活力在字裡行間;若是討論別人的困境,有沒有把它當作是自己的困境來討論。跟人討論學問也是同樣,若是像Chekhov罵的「學舌鸚鵡」,我通常都會轉移話題去話家常。

 

我覺得你是個很樸實的人,對做學問也有很大的熱忱,所我把想法寄給你。也會修改後放到網路上,跟對「成為一個人」有興趣的朋友分享。我年紀愈大,愈覺得自己能量很小,能有的影響很有限。或許這個世界從來沒有好過,但至少它不能阻止我去追求一點清醒。

 

先到這吧,我想我們有機會再聊的!

 

IF

15.08.2007

Aberystw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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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 看的地方與聽的地方—給瞿媽媽

  「看的地方與聽的地方」—給瞿媽媽 (一)

瞿媽媽:

我沒有想到,筱葳會將我們在MSN上的對話寫了下來,變成了她部落格中的一篇文章;更沒有想到,妳會對她這篇「看的地方與聽的地方」(http://ipaway.org/?p=151)有興趣。當筱葳告訴我妳的反應後,我就產生了給你寫信的念頭,希望藉此記下我這些關於希臘劇場的看法。

 

我不太喜歡寫學術文章,因為學術文章不是沒有人讀,就是讀的人總懷有特定的目的(通常就是不懷好意),讓寫的人與讀的人都不能放鬆。而我將要寫下的這些想法,也離那些所謂的嚴謹學術很遠(至少我希望很遠)。我相信,它們更適合,也更值得對人傾訴,只要有一個人願意聆聽。

 

如果真要給這些想法一個學術兮兮的標題,那大概可以叫「從希臘劇場看希臘戲劇的起源」—真是個倒胃口的名稱,遠不及「看的地方與聽的地方」有趣。不過,我的想法,好像就不得不從這個老套八股的題目開始。

 

一旦探討希臘戲劇的起源,有兩條路好像就是理所當然的:

 

第一條路,就是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所寫的一本書叫「詩學」(Poetics)。在學術界,特別是在台灣,這本書在許多戲劇學者眼中簡直像是聖經一樣,講出了關於希臘戲劇,甚至就是一切戲劇的真理。可是,這本書,還有這種推崇的態度都是有問題的。

 

「詩學」大約寫於西元前335年前後,是西元前四世紀的事了。如果我們跟代表希臘戲劇黃金時期的三位劇作家活躍的年代相比:艾司奇勒斯  Aeschylus525~456 B.C.),索福克裡斯(Sophocles496~406 B.C.尤理皮底斯(Euripides485~406 B.C.),就會發現一件簡單的事:「詩學」這本書與希臘戲劇的黃金時代相距將近有一百年。因為沒有印刷術,書寫用的草紙不易保存等因素,這些大劇作家所留下來的劇本,差不多從西元前四世紀末(大約330 B. C)開始,就已經是我們今天有的數量(Aeschylus七個,Sophocles七個,Euripides十七個),只比「詩學」晚五年。換言之,Aristotle就算有看到我們沒看到的完整劇本,大概也不會太多。(斷簡殘篇的劇本一定看的或聽的比我們多很多)。

  一百年是很久的時間,就像我們今天回去看清末民初的中國一樣。更要命的是,在一個印刷術不發達,也沒有照片或影片流傳的時代,一百年所代表的距離,比我們與清末民初的距離可還要遠。而在那一百年期間,希臘這個地方更不是平平安安的:一場伯羅奔尼撒戰爭(Peloponnesian War431~404 B.C.)就打了二十七年,把雅典文明從高峰拉下,把很多信仰與價值摧毀,這還沒提到虎視眈眈的波斯人等外患。一百年之後寫的一本書,倒底能反映多少當時希臘戲劇的實情,實在是件很可疑的事。

 

那些擁抱這本書的學者會辯駁說,「詩學」不是為歷史記實的目的而寫的。的確,「詩學」本身可以說是歷史上第一本戲劇理論的著作。但是,就理論的觀點來看,這是一本讓人讀了會很火大的書。我幾乎沒有一次讀這本書是不生氣的,因為Aristotle這傢伙完全是拿研究科學的那一套來研究戲劇,把戲劇當作礦物植物,或是昆蟲標本一樣的東西。譬如,他定義戲劇有六個元素,包括情節、音樂、動作等,衡諸戲劇史的發展,戲劇又豈止有這六個元素?說他有三個、五個、八個、二十個都可以。另外,若是作為定義,六個元素好像缺一不可,但是戲劇史上缺這少那的劇本更是所在多有,甚至連沒有情節的劇本都有人寫的出來。這個定義,還有這個要給定義的態度,只讓我看見一個腦袋裝水泥的科學家,嚴謹有餘,想像力貧乏。

 

Aristotle對戲劇做的另外一件可惡的事,就是把他聞名哲學史上「範疇分類」用到戲劇上來,就這樣,他開始為「情節」這個要素(他認為是六個元素中最首要的)進行分類,認為有一種「簡單情結」,一種「複雜情結」等等。可是任何事情不是「簡單」,就是「複雜」不是嗎?這種分法不是很無聊嗎?

 

除了這些毫無意義的定義與分類外,最讓我生氣的,還是他那種「把活的要說成是死的」的態度。對我來說,人是活的,人心是活的,創造力是活的,作為發揮創造力的戲劇也一樣是活的。既然是活的,怎麼可能只有六個元素?怎麼可能被分類?我們真的可以在生活中找到一個絕對簡單或絕對複雜的人,然後對他分析一番,說明他為什麼簡單或複雜?誰又願意被這樣歸類?

 

不願意,是因為我們知道我們是人,不是東西,不能被「物化」(reification)。「物化」是個太學術兮兮的字,我還是喜歡我的翻譯:「把活的說成是死的」。

 

我不能忍受這本書,當然也不能忍受擁抱這本書的人,我甚至沒辦法同意任何在戲劇的領域中「把活的說成是死的」的態度與作法。對他們,我不好用「臭味相投」來形容—臭味畢竟都是一種人味。我只會這樣講:他們是「物以類聚」。

 

筱葳說,不可以寫很長,每篇只能1000字左右。我想這是第一封,可以不守規矩一點。

 

IF

27.03.2007

 

  「看的地方與聽的地方」—給瞿媽媽 (二)

 

瞿媽媽:

 

上次談到有兩種研究希臘戲劇的取徑,第一種是熟讀Aristotle的「詩學」。關於那本書,我也指出我火大的主要原因:它總是「把活的說成是死的」。第二種途徑,就是跟大部分的戲劇學者會做的一樣,把所有希臘戲劇的劇本當作理解對象。這樣做,當然可以幫我們理解希臘戲劇面貌,甚至,對理解古希臘文明也有很大的幫助,但是,對於我的問題:「希臘劇場的起源」,這些劇本是一點幫助也沒有的。道理很簡單:「希臘劇場的起源」這個問題,是要問在這些劇本被寫出來之前的事。我自己讀過所有希臘戲劇的劇本,悲劇,舊喜劇,新喜劇都有,但是,就算是現今流傳下來最早的劇本—Aeschyles寫的「波斯人」開始,我們透過劇本所看到的希臘戲劇就已經是一個在體制上非常成熟的東西,舉凡合唱隊,角色,對話方式與舞蹈的進出場等,都有一定的規矩並產生功能。換言之,這些劇本離「希臘劇場的起源」都已經很遠了。

 

我曾經與一位美國教授談過我對希臘劇場起源的一些想法(也就是下面信中我要說的),卻得到這樣的答覆:「我想不到有哪一個希臘劇本是合乎你的想法!」這個說法讓我非常吃驚,因為這完全是本末倒置,弄錯了問題。但是,更讓我吃驚的,是這個錯誤背後一種很普遍的思維態度。

 

我的美國教授,理所當然,是一個戲劇教授。顧名思義,他是研究戲劇的。跟其它界定專業的方式一樣,是什麼專業,往往就是取決於他的研究對象:社會學教授當然是研究社會的,機械教授當然是研究機械,物理教授是因為他研究的對象是物理……在這個高度分工化與專業化社會,這是很自然,也不得不有的結果。

 

沒有對象,就沒有研究,當然也無法生產知識。倒過來說,研究或思考,好像理所當然地,被認為一定要有個對象才能進行,譬如,那流傳下來的31個劇本。

 

31個劇本不是每個都像「伊底帕斯王」那麼迷人的。我們要研究它們,往往只是因為這些劇本在那裡,可以成為研究的對象。但是,這些劇本,跟任何一個「在那裡」的對象一樣,在最原初的時候,是與我無關的。而因為種種外在的理由(譬如,歷史的重要性,文化的重要性,甚至是很實際的需求,譬如,被逼著修課等等),從要求我們跟這個對象建立關係的那一天開始,這個本來「與我無關」的對象,就變成了一種限制。

 

我是每天都要用電腦的人,但每每電腦一出狀況,我這個電腦白癡就只好到處求救。我不是不想學,只是根本學不來,那些術語很輕易地就可以將我打敗。我沒有關於電腦的知識,就只能乖乖受制於它,受制於這個對象。

 

不只是一台電腦,即便是在人文的世界理,也多的是我聽不懂的音樂,我看不懂的圖畫,我讀不懂的劇本……如果要與它們建立關係,不管這個要求是來自於外在,還是來自自己心裡的好奇與渴望,在我與之建立關係的那一刻,這些對象也一樣讓我受制於它們。

 

對象本身就是一種限制。但是,反過來說,我們研究對象,或是獲取關於對象的知識,對之進行瞭解,就是一種對限制的克服。

 

我們不可能天生和這些對象有關連,更沒有人一出生就讀過希臘悲劇、擁有電腦知識。大概我自己是懶惰蟲的關係,我也不知道有誰是天生喜歡讀書的。但是,我相信人天生就不喜歡受到限制,喜歡自由。掌握一個對象的知識,就是讓人脫離對象帶來的限制,讓自己自由的方式。常聽人家說,讀書中有成就感,有樂趣,至少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說,那個快樂其實不過是從對象帶給我的限制中,解脫出來而已。培根說「知識就是力量」,但對我這種野心不大的人來說,知識的力量只是幫我獲得一點自由而已。

 

可是,人的一生,內在的與外在的,要面對的對象有無限多,限制也無限多。有的與我們有關,有的我們可以忍受(我就可以忍受我的電腦!),我們不可能全部都進行研究,求個瞭解,以為解脫。雖然,今天的學術體系就是以這種「有涯追無涯」地態度,透過不斷細小的分工分科,不斷地追逐對對象的掌握,卻讓整個知識體系變成一個龐然的大怪物,讓每一種專家只能在浩瀚的世界中見木不見林。

 

知識可以幫我們超越對象的限制,帶來自由。這樣的說法在是非黑白涇渭分明的科學世界的確比較明顯(我就怎樣也擺脫不了電腦對我的奴役!),但在人文藝術的領域,就只能依賴一個人自己的認真與誠實。常見的狀況是:三言兩語,用些「微言大義」、「名詞解釋」般的知識,就把一個本來應該讓人懷敬以待的作品或對象打發掉了。這樣,無非只是造就更多「知識觀光客」而已:他們沒有對於對象真實的理解,對象帶來的限制也沒有真的消除。那些便宜行事的三言兩語就像觀光客用傻瓜相機拍的照片:意義重大的古蹟只是人物的背景,用來證明我們「到此一遊」。

 

奧古斯丁說:「愛,然後才有真知」。或許,「知識觀光客」不是真的愛那些對象,也不怎麼真的難忍那些限制。他們只愛自己附庸風雅的虛榮心而已。

 

不管是出自關心,好奇,還是什麼外在的、被迫的要求,不跟對象建立關係,對象就不會帶來什麼限制。世故的中國人早就會說:「關心則亂」,禪宗也譏笑:「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這好像很符合我這種懶惰蟲的調調!的確,要自由,不給自己找限制,找麻煩就好,又讀書又研究的,何苦來?反正流行文化裏多的是輕鬆易懂,讓我們可以忘憂解勞的玩意兒,面對這些,既沒有困惑,又有樂趣,何樂而不為?

 

如果真是這樣,我想,這樣的人生與這樣的世界可能會很蒼白。更何況,那些對象儘管在一開始的時候與我無關,但或早或晚,都會找上門來。逃掉它們的力氣,不見得會比迎上前去來的少,來的容易。想想一個人一輩子懂得知識,說是我們主動學來的,還不如說是我們遇到後不得不學的。用功與研究只是一個人主動積極的態度,是遇到對象「事發之後」的回應,卻從來不能幫我們決定我們可以遇到什麼。

 

比較起來,當然我那位美國戲劇教授值得尊敬的多,他熟讀所有希臘的劇本,甚至還從古希臘文親自翻譯過一個。除了讀完所有的希臘戲劇劇本,我那點兒古希臘文的皮毛,當年就是被他逼著去學的,而我大部分希臘戲劇的知識也都是來自於他,或受他引導。但是,我的老師跟所有的專家一樣,在沒有對象的地方,似乎就成了他們束手無策之地。為了生產知識,學術圈最可怕的地方之一,是我們的思維、好奇與想像,全部都被對象規定了,甚至被對象綁住了,在沒有對象的地方,我們變得不敢想,甚至無法想像,好像那是科幻小說領域。或者,把對那個領域的探究,直接宣告成臆測與無稽之談。

 這多少看起來是一種本末倒置,反客為主的思維取向,挺符合德國哲學家阿多諾(Adorno)不客氣的批評:「所有的異化都是一種遺忘。」但我還是覺得張愛玲說的生動:「一個人難得學會了一樣本事,就捨不得放棄不用。」

為了超脫對象帶來的限制,為了掙得那一點自由,我們需要對對象的研究、知識與理解。但是,這種一切都根據對象,甚至不得不以對象為取向的思維,好像忘記了,在沒有對象的地方,我們也可以有關心,有想像,譬如說,「希臘戲劇的起源」就不是一個在那31個劇本裡可以找到答案的提問。 

 

糟糕,這裡有一個兩難:逃開對象帶來的限制,是可以帶來自由,但不見得輕鬆,人還變的空洞;迎向對象,獲取知識,人又可能被對象綁架,成為見木不及林的專家。哪,有沒有第三條路呢?

 

我認為有。我們可以向沒有對象的地方走去。沒有對象的地方,當然也沒有來自對象的限制,沒有限制,當然自由。但這和逃離對象不同。走向沒有對象的地方,是去問一問這個對象那個對象發生的條件,譬如,去問「希臘戲劇的起源」這個問題。我是這樣痴心妄想的:對於希臘戲劇,這個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的戲劇活動,如果我能對它的起源提出一個有意義的看法,說明人(不只是古希臘人)當初在什麼樣的狀況下需要它,並且發明了這麼一個東西,那麼這個看法將可以為我,還有許多關心劇場的朋友(特別是那些學習、從事劇場,現在卻跟我一樣,在台灣不再進劇場看戲的朋友),在面臨劇場本身(而不是這個那個希臘劇本,甚至不是這個那個劇本)給我們帶來的困惑與限制時(反映在這個問題上:為什麼我們需要劇場?),帶來一點自由。

 

「希臘戲劇的起源」這個問題,基本上是跳過那31個劇本的,是沒有對象的。所以我要給的回答,不是一種知識,一種可以被大家拿來傳播的死物。我要給的回答,比較是一種「廢話」。

 

說一個人說的是「廢話」,就表示你說的事我本來就同意,只是你在那邊多言多語。而我們本來都同意的事,就像說「人要呼吸空氣」、「地球有地心引力」這種廢話中所講的「空氣」、「地心引力」一樣,是我們「身在其中」的事。所以,講「廢話」不需要證據的允許,告訴我們新知識,或告訴我們某個從來不知道的真相(像揭弊案),這才需要證據。「廢話」的合理性不建立在證據上,而是在被我們在其中,卻被我們遺忘的現實上。成語有「當局者迷」的說法,「廢話」則可以看成對迷失的當局者的提醒。

 

提出一個「廢話」,有點像是在重建一棟我們原來自己住的房子。根據一些蛛絲馬跡,我們回憶、判斷它原來的樣子。既然是自己住,這房子,或是這「廢話」自然與我有關。或者這樣比喻,「廢話」要蓋的房子,就是自己的家。

 

無家可歸的人不會比較自由。餐風露宿的,什麼魑魅魍魎、牛鬼蛇神都會找上來,讓人疲於應付。只有在自己家裡,人才能是自由與自在的。而我也認為,只有「廢話」,而不是知識,能給我們一個實際的,而不是智力的「家」。

 

不過,「廢話」就是嘮叨,我這又犯規,寫太多字了。慶幸的是,下一封信開始,我要去「蓋房子」了。

 

IF

 

 

 

 

 

 

  「看的地方與聽的地方」—給瞿媽媽 (三)

 

瞿媽媽:

http://www.flickr.com/photos/yunjr1229/

在這個網站裡,我放了一些希臘劇場的照片,都是去年十一月在希臘旅行的時候拍的。主要是五個劇場,依照順序,分別是Thorikos(西元前六紀初,是現存在希臘,也應該是這個世界上最古老的劇場),Dionysus(在雅典衛城下方,西元前五世紀希臘戲劇比賽的地方,那三個悲劇作家還有他們的作品當年都是在這裡表演),Epidarus(現存最大的古希臘劇場),Delos(在Delos島上的劇場,我不知它的名字,懶得去查),Delphi(在Delphi這個宗教聖地,一樣不知道名字)。這五個劇場,除了Thorikos這個最老的劇場外,我們今天看到的樣子(就是照片中的樣子),都已經不是西元前五世紀的樣貌,而是西元前四世紀以後的希臘人,還有後來的羅馬人不斷翻修的結果。最明顯的證據之一,就是觀眾席。Thorikos的觀眾席還是屬於邁息尼文明的工程技法(西元前九世紀時滅亡,但許多工藝技法卻留了下來,為後人使用),看著就很粗糙,使用的石塊都不是琢磨一致的單元,階梯上下的間距也高低不一。跟其它四個劇場的觀眾席比起來,明顯的粗糙很多。另外,Dionysus的劇場在西元前五世紀的時候,觀眾席都是木頭做的,一直到前四世紀,才翻修成石頭的觀眾席,不過我們現在看觀眾席,已經有太多後來羅馬人工程技法與裝飾的痕跡,原貌只能在學者重構的模型中,得到一點想像。剩下三個劇場的命運,也好不到哪裡去,羅馬人的「粉飾」只是讓他們原貌盡失。

 

但這些劇場都還是以一些共通之處:首先,他們的觀眾席都是延山坡而建。這當然跟原來觀眾根本只是坐在山坡上,居高臨下看表演的習慣有關。再來,這些劇場大抵上都是座東朝西,不一定是正東,可能偏東北或東南,面朝西南或西北。這是因為古希臘劇場的演出時間都是在白天,希臘戲劇競賽甚至是在破曉之前,就是天色要亮未亮的黎明之前,開始三部曲的第一部,而這時候,太陽剛好從觀眾的後方逐漸升起,光線可以照到演員的臉上。到了傍晚,太陽西下,背光的演員臉上就是一片漆黑了。我在Thorikos的時間是下午三點到五點左右,你可以注意照片中影子的方向與太陽的位置,印證上面的觀察。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這五個劇場的前方,也就是坐在觀眾席上看出去,都面對著非常美麗的自然風景。Thorikos從右前方開始就是一片向南蜿蜒的山脈,劇場的左前方則是愛琴海,艉桿帆船現在已經被巨型貨輪取代。在劇場的正前方與山脈之間,則一大片橄欖樹園。Dionysus的視野顯然是最遜的,主要是雅典今天的市容本身已經醜不拉機,鋼筋水泥的現代建築像是擴散開的癌細胞,讓劇場外可見的世界不堪入目。雅典人大概自己也明白這一點,所以在劇場的正前方,種植了幾棵高聳的大樹,看上去像是防風,更像是在遮醜。不過,如果我們爬得稍微高一點,再用一點想像力,試著在腦中還原那個當初(前五世紀)只有二十萬人的雅典,就會發現,Dionysus原來面對的景觀是層次非常豐富的。山脈,平原,還有遠方的愛琴海,展現了自然讓人心曠神怡的力量。

 

Delos本身是個不大的小島,坐在觀眾席上,環繞的大海本身就是景觀中的主角;與此相反,EpidarusDelphi的景觀中是沒有海的,但遼闊的平原與縱深的山谷一樣讓這劇場外的景觀氣勢磅礡。

 

你或許發現了一件事:在這些相片裡,我並沒有將筱葳去雅典衛城拍的那個劇場放進去。就像她在「聽的地方與看的地方」(http://ipaway.org/?p=151)中已經解釋過的,這個同樣在衛城的表演空間,其實不是劇場。它的名字是Odeon of Herodes Atticus,是西元前四世紀的產物。Odeon是英文audio這個字的由來,顧名思義,它是一個聽的地方。在西元前五世紀的時候,就在Dionysus劇場旁邊,也有過一個Odeon,叫做Odeon of PericlesPericles是當時雅典的執政官,就是雅典權力最高的大頭頭,整個西元前五世紀雅典文明的黃金期,大概都與他脫不了關係。),只是今天已經完全消失了,一點遺跡都沒留下。

 

至於劇場(theatre)這個字在古希臘文中的意思則是「去看的地方」,所以我們知道一件事:至少在西元前五世紀的時候,古希臘人已經知道,看戲要去劇場,去「看的地方」,聽音樂要去Odeon,去「聽的地方」,跟我們今天有戲劇院與音樂廳沒有兩樣。

 

但是希臘人不是天生就做了這個區別的,會區分「看的地方」與「聽的地方」也是文明演變下的一個結果。其實,在成為theatre odeon之前,跟所有原始文明的發展狀況類似,這些地方都是舉辦儀式的地方。

 

從亞里斯多德開始,注意到儀式與希臘戲劇之間關連的學者,都把注意力放到體制的起源上,特別是希臘戲劇中合唱隊的由來。他們大抵上是這樣認為的:原來有一群人在儀式中進行集體的合唱與舞蹈,然後,有一個人獨立出來,這樣就有了獨白與合唱的關係;再有第二的人獨立了出來,這就有了對話。索福克裡斯(就是三大悲劇家的第二個)被認為引進了第三個演員,並將合唱隊的編制縮短到只有十五人。這樣的講法當然幫我們認識了很多希臘戲劇的特色,譬如,明白了為什麼希臘戲劇中有合唱隊這種東西的存在,但是,從儀式出發,我們還可以讀到更多更重要的東西,那卻是一直被沒有對象就不敢研究的學者所忽略的。

 

我的想像是這樣開始的:

 

在儀式中,有人唱歌,有人跳舞,也有人說話(唸像詩一樣的咒語)。儀式幾乎包括了所有後來表演藝術會有的元素,但是,儀式什麼都有,就是沒有觀眾,只有參與者。儀式既不給人看,也不給人聽,如果真有觀眾,則是給上面那位看不見的神明。

 

當有一天人可以當儀式的觀眾的時候,也是人認為自己可以看神看的東西的時候,在我看來,這是歷史上一個非常重大的時刻,因為人現在變得膽大妄為,竟敢做與看只有神才能做,才有資格看的東西。在那個叫做「觀眾」的位置上,人第一次自信到可以與神比高。

 

但這是一種僭越,一種傲慢(hubris)。人的「傲慢」(hubris)是希臘悲劇中最常出現的主題,包括有名的「伊底帕斯王」在內,那些自認可以與神相當,左右別人命運的角色,最後不是受到了處罰,就是沒什麼好下場,古希臘人會這樣強調「傲慢」,我想不是偶然的。我認為,當「觀眾」這種角色出現在儀式中,當觀眾席出現在舉行儀式那一方空地旁的山坡上時,古希臘人已經警覺到這種「傲慢」,還有它的危險。那些前五世紀的悲劇告訴我們,希臘人對這種「傲慢」並不揚揚得意,相反地,他們做了更多的努力想要消除這份「傲慢」,或者,借一句基督教的術語,讓人與神「和解」。

 

消除「傲慢」,不是把觀眾趕走就好。「觀眾」的出現,是文明演進的一個歷程,不是人力可以阻擋的,就像工業革命,資本主義,電腦與網路一樣,是人力不可能禁止的事。所以,消除「傲慢」,則是要轉變觀眾,讓人雖然身體坐在那裡,但把他們的三魂七魄勾過來,讓他們的心神與表演融合為一,重新成為儀式的參與者,恢復對神的敬意。

 

在我看來,為了消除「傲慢」,希臘人第一次努力在文明中所做的設計,是靠音樂。最早可追溯至西元前七世紀(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懶得去查證了),希臘人就舉辦了音樂比賽,這比戲劇競賽早了快二百年。另外,不管是聽的地方還是看的地方,包括我圖片中展示的五個劇場在內,它們都有非常好的,甚至是驚人的音響效果。幾乎不用太大的力氣,人在表演區中央,講話的音量就可以傳到觀眾席的最後一排。Epidarus那個劇場更是靠驚人的音響效果當作吸引觀光客的訴求,我自己也跟我妹妹在偌大的劇場裡跑上跑下,玩著傳聲的遊戲。

 

在距離這麼遠的地方,彼此說話都能清晰的聽見,這本身就是很神奇的事,空間上的距離好像消失了,就算還記得這距離,它的存在也顯的虛虛浮浮的,不像是真的。這有點像我們在山谷裡大叫,然後聽見自己的回聲一樣,不只是距離,甚至我們自己,都像消弭在包圍我們的聲音之中。在那一刻,音樂或聲音將我們綁在一起,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當個觀眾。

 

在音樂中,觀眾可以與表演音樂的人融合在一起,這是甚至在今天都還常常聽見的說法。按照時間順序,古希臘人第二個消除「傲慢」的文明設計應該是劇場,但是,問題來了:我明白在「聽的地方」可以轉變觀眾這個「外人」變成「自己人」,但這件事怎麼可能在「看的地方」發生呢?還有,如果「聽的地方」運作的好好的,我們幹嘛要「看的地方」呢?

 

第二個問題比較好回答:如果音樂失去了對「傲慢」的矯正能力,一定是音樂演變到後來變成一個讓人更「傲慢」的東西。即便古希臘音樂已經亡佚,只能透過想像與考據來重建(我聽過一片這樣的CD,是怪怪的音樂!),音樂會有這樣的演變不會是太稀奇或新鮮的事:只要看一看搖滾音樂會中那些拼命扭動身軀的聽眾,像嗑了藥一樣,完全在吶喊中陶醉不已。他們的確忘了自我沒有錯,但沒有一絲虔敬的氣息。那不是什麼對「傲慢」的矯正與對神的和解,那只是瘋狂與什麼都不在乎而已。儀式是給神看的,執行儀式的人知道、也感受的到這份神聖。瘋狂卻不一樣,它只是讓人遺忘一切,讓人什麼都不在乎。在瘋狂中,除了爽以外,是什麼都沒有的,沒有敬意,也沒有謙卑,讓人以為自己可以為所欲為,跟神一樣—還有什麼比這更傲慢的呢?

 

尤理皮底斯(Euripides,第三位悲劇作家)就寫過一個劇本「酒神的女信徒」(Bacchae),講的是一堆女人受了酒神戴奧尼索思(Dionysus,就是衛城劇場的名字)的驅使,在失心瘋的狀況下發生的慘劇,包括一個媽媽把自己的孩子殺死還分屍。

 

尤理皮底斯可沒有用興高采烈的觀點寫這個劇本。對我來說,這個劇本像是在做一個宣告:不當儀式的局外人(觀眾),不表示人就要變成乩童。我相信,古希臘人對人在儀式中的狀態有更深邃的看法,期待在「傲慢」與瘋狂之外,還有別的選項,而這個選項需要劇場來完成。

 

回到我提的第一個問題:「看的地方」要怎麼做到呢?

 

這個問題還可以換一個問法:即便在我們的生活中,現在到處都是看的地方;劇場,電影院,甚至家裡的電視機與電腦螢幕,但從來沒有一個社會因為電視機很多就變成了宗教社會,人人都心懷對神明的敬意。那麼,古希臘人的「看的地方」,又是怎麼辦到的?

 

很顯然,古希臘人對「看」這件事,可能和我們想的不太一樣。我們今天的「看」,比較像是一種笛卡耳式的看。我這樣說,當然跟笛卡耳的名言「我思故我在」有關。這句話原來是用拉丁文說的,cogito ergo sum,意思是:「我思,所以我在那裡」。拉丁文的「在」有兩個,一個是「在這裡」,另一個是「在那裡」,這層意思,因為英文與中文的「在」都沒有這個區別,所以都沒有完整的翻譯出來。笛卡耳的這句話,原來是要表明他觀察到「想」這件事的一個很重要的特質:我們只要一動腦「想」,我們就不會在我們所「想」的對象裡,相反地,而是從我所想的「對象」中跳了出去。我想,所以我在那裡,而不是在這裡

 

「跑到對象的外面」,或「在那裡」,但這個「那裡」又是在哪裡呢?因為我們所想的任何東西,小到一個螺絲釘,大到我們的人生,都是在這個世界裡,所以,我們只要一「想」,就像孫悟空駕了筋斗雲一樣,跑到了世界的外面。在那裡,既沒有時間,也沒有空間。或者說,我們「想」,我們就不在這個世界裡,只要一想,那屬於這個世界的東西就被遺忘在地球上,而想到人就跑到某種精神上的外太空。我們形容一個想事情很專注的人「魂不守舍」,還有說讀書人個性上比較「安貧樂道」,或是難聽一點,「不食人間煙火」,都是因為「想」這件事本身的特質所致。

 

笛卡耳提出這個講法之後,下場不太好,馬上被教會斥為異端邪說。想也知道,笛卡耳的看法等於是告訴大家,只要人一想,人就可以跳脫上帝的恩典—在十七世紀,這當然是大逆不道的看法。但是笛卡耳不是第一個有這樣觀察的人,古猶太人有句諺語:「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看來,比起十七世紀那些教會裡的教士,古猶太人對上帝的信心是強多了。

 

在我們的五官知覺中,「看」好像是和「想」最靠近的。中文會說「想想看」,但不會說「想想聽」或「想想摸」。我們今天在日常用語裏所說的「看」,也很像笛卡耳說的「想」:你看著眼前的一個杯子,妳當然不會在杯子裡面,而是在杯子外面。但我們非得在味道裡面才聞得到,在聲音裡面才聽得到,在跟物體接觸時才摸得到,只有「看」需要一個距離,需要看的見的人在物體外面,在那裡。

 

還有,當我們說「看」的時候,其實是說「專心看」。譬如,「看一個杯子」,其實是要求「杯子以外的東西不要看」。「隨便看看」是「專心看」的否定句,表示「不要專心看」或「沒有專心看」等等,在這些用法理,「看」要求專注,專注,就要求對象。這跟「想」就意味著專注,意味著對象,基本上是一致的。即便是胡思亂想,也是很專注的事,只是對象換得很快而已。

 

是這種笛卡耳式的「看」,變成了今天「看的地方」的基礎。我們走進劇院或電影院,即便不是自己一個人去,但當開演之後,為了可以「專心看」,這些空間會黑下來,我們等於被強迫變成一個個孤伶伶個體,斷絕了與旁邊的人的關連。我們在黑漆漆的環境中,好像也被推到一個很奇怪的地方,在那邊,我們不屬於任何人,也不屬於這個世界。同時,我們也在我們觀賞的那個世界之外,像是個偷窺的人,很安全的,也很合法的,在注視別人的人生,還有他們的世界。

 

那個世界基本上是與我無關的,或許,我們會感動,記在心裡,細細咀嚼,甚至某些對話或情節影響了我們一生,但那是我們自己的事,是看的人自己起的作用,不是因為這個「看的地方」。在這種笛卡耳式的「看的地方」,我們只能看到被要求要「專心看」的東西,除此之外的東西則是不准看也看不到的。

 

在這種「看的地方」,讓我們「看」是建立在讓我們「看不到」的基礎上。這樣,它的功能更像百貨公司的櫥窗,有花花綠綠,千姿百樣的東西對我們展現,卻看不見他們與我的關連。這樣的「看的地方」,譬如,劇場或電影,變成消費品幾乎是註定的事。

 

那麼,古希臘人的「看的地方」,又是哪一種「看」?

 

透過那些劇場,我可以想像,古希臘人有一個完全不是笛卡耳式的「看」支撐著他們建造一個個「看的地方」。在相片中的五個劇場,不但有非常好的自然景觀,更重要的,是在表演區的後方完全沒有牆。可以想見,古希臘人的「看」,是要讓我們連劇場外的世界一起看的。

 

表演區後方的這堵牆,希臘文叫Skene (中文翻譯成「戲台」),它原來是當布景,給演員換衣服或換場用的。但一直到西元前458年以前,舞台後方是不會有這個東西出現的。因為這一年,艾司奇勒斯推出 Oresteia(「奧瑞司提雅」三部曲),首次在劇場中用了一個可旋轉的三菱柱當舞台背景,從此,表演區後方才有skene的出現。要等羅馬人到了希臘之後,劇場後面的skene才愈蓋愈高,把劇場外的世界硬生生的切割開來,讓人看不見。相片本中有一些圖片,是Dionysus劇場後來的樣子,妳可以看見背後的skene是愈蓋愈高,特別是羅馬人翻修以後,基本上已經跟今天的劇院差不多了。

 

就像前面說的,如果劇場成為希臘人在音樂之後,為了矯正人的「傲慢」所做的努力,或者說,另一個在文明中的設計,那麼這個設計一定跟他們對「看」的看法有關:現在,「看的地方」不只是要看見劇場中發生的事情,還有劇場外的世界。而這個劇場外的世界,在那個時代,其實就是自然。

 

即使在今天,我們也常常會見到許多露天的表演。但是,不管這些露天的演出有多麼怡人的環境、美麗的風景,它們仍然只是作為演出的背景而存在,這些演出今天可以在大安森林公園,明天可以在國家劇院前的廣場,或者,如果前衛一點,搬去某個人跡罕至的海濱也可以。不同的背景可以帶來不同的情調與氣氛,但是,背景就是背景,這裡的自然不是主角,更不是讓表演發生的必要條件。

 

但在古希臘的「看的地方」,自然可不是扮演這樣可有可無的角色。我認為,古希臘人記得一件很基本的事:自然不僅是表演發生的必要條件,她根本就是一切事物,包括文明與我們的生活,得以存在、產生的必要條件,或者用個常見的比喻,自然是大地的母親。在「看的地方」出現的自然,不是可有可無的背景,而是我們從之所出的源頭。

 

我在美國唸書的時候,前面提過的那位美國教授曾在課堂上引述過一個十九世紀學者對希臘劇場的評論,大意是這樣的:「古希臘的看戲環境讓古希臘人知道,無論舞台上發生的事情有多悲慘,都是自然的一部份。」

 

很多年後,我問我的美國老師這個動人的評論是誰說的,他卻記不起來了。真可惜,不過不是為了要引經據典,而是說這個話的人鐵定不是一個只會讀劇本的書呆子,而是願意馳聘在對古希臘的想像中,並且看見自然予人安慰的力量。

 

悲慘的事情「都是自然的一部份」的那個自然,顯然不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見的那種青山綠水,風景優美的自然,或者說,她不是那個「現象」意義下的這個自然或那個自然。相對的,這個自然顯然在人的心中被提升到一個很特別的地位,足以讓人記得她是一切事物的母親,有能力給人的心靈以安慰。

 

那麼,在「看的地方」,這個自然是怎麼被提升到這個地位的?

 

戲劇這個字(drama)在古希臘文的原意是(to act),可以翻譯成「去行動」或「去表演」。咱們戲劇系的很多學者先生們,很自然的都取了後者的意思,認為這說明了戲劇本是一種要演出的活動。但我總覺得這個意思不盡然完全。在我看來,在更根本的意義上,古希臘人是把戲劇當作一種行動,像是一個催化劑,一種觸媒(catalyst),有能力把自然從尋常的現象提升到那個可以予人安慰的地位,而這個可以給人安慰的自然,與神無異。

 

作為另一種對「傲慢」的矯正,劇場與戲劇的存在應該這樣來理解:在劇場這個「看的地方」,透過戲劇這個行動,在觀眾的心目中,恢復了一個具有宗教性的自然。在這個過程中,劇場與戲劇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那個具有宗教性的自然才是劇場中的主角,戲劇只是一個像觸媒的前景罷了!對那只把希臘戲劇劇本當研究對象的夫子先生們,恐怕這是他們不願接受的結論。

 

從希臘旅行回來後,我在一本據說是耶魯大學戲劇系採用為教科書的劇場史(Western Theatre, revolution and revival)中,發現一件有趣的事:該書對劇場(theatre)這個字的古希臘文進行考證後,發現它不是「看的地方」(a place to see),而是「一個去看景觀的地方」(a place to see spectacle)。我想可能是沒有其他學術證據的關係,這本書並沒有解釋為什麼古希臘人要這麼說。但在我看來,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事。那些今天還矗立在那邊的希臘劇場遺跡,已經對我們訴說了夠多的理由,若是一個人沒有被文字、被劇本、被所謂的「學術研究對象」矇住眼睛,他就會看的見。

 

我幫筱葳寫的續集就到這邊了!本來一番簡短的對話,卻有著這許多囉哩八嗦的理由,而且永遠犯規,總是超出字數,我自己寫著都過意不去。我多嘴多舌的習慣,還跟希臘人挺像的。

 

我希望閱讀這些想法,可以對您是一種享受,而不是負擔。不過,我承認,玩部落格與合唱團還是比看這些廢話有趣!

 

  天天快樂

 

一梵  拜上

4.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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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欣志

 

欣志:

謝謝你的文章。以我的標準—「讓我讀懂」來說,你的文章就是一百分了。閱讀過程很愉快,又讓我知道許多新的事,都很感激。你閱讀很廣,引文考證翔實,又能將史料有效的串連,都增加了你文章的份量與可信度。我想「劇場事」能有你這篇文章,水準應該提昇不少。

 

不過,戲劇史上有兩個人,他們的著作或相關研究,我幾乎沒有一次念他們是不火大的。一個是Aristotle的「詩學」,一個就是布雷希特。因為在戲劇這個領域的關係,我儘管火大,卻又三不五時要讀這兩個傢伙的東西,不管是不是被逼的。所以,當看到你的文章是討論布雷希特的時候,說實話,我有點頭大。不過,每一次真的要念他們的書或相關研究時,我都偷懷著一個期望:我希望我是錯的,這兩個人有我沒有看到或想到的高明論點,而我對他們的批評可以被這些論點說服。也因為這個偷懷的期望,我總是可以耐著性子,看完一篇又一篇的文章(也包括你的),還有一齣又一齣的戲。我自己算過,我看過布雷希特的戲遠多過易卜生的—就一個把易卜生當博士論文題目的人來說,這好像有點不敬。

 

可惜,包括你的文章,我一直都沒有看到一個可以讓我喜歡的布雷希特。我下面要講的,不是針對你,而是布雷希特。因為多謝你的勤勉與文筆,讓我相信你說的,還有布雷希特在你文章中說的每一句話。這裡借你的句子發揮,把對他的批評寫下來,算是對你來文的回應。

 

1.

在戲劇這個領域裡,一討論到布雷希特,通常就離不開這兩個觀念:「疏離效果」,還有「史詩劇場」(Epic theatre),或是你文中特別提到的「教育劇」。這兩個劇場主張背後,都有布雷希特強烈的政治企圖,特別是他馬克斯主義的立場。但是,這兩個觀念從來沒說服過我。

 

跟你一樣,我念台大研究所時也讀過他那篇「中國劇藝裡的諸般疏離效果」(在「中外文學」上有人翻譯過這篇文章,哪一期,誰翻譯的,我忘了,要去查。),當然也明白這不過是他「借題發揮」,「挪用」京劇以為自己的理論喉舌。我倒不會像很多學中國戲曲的同學一樣,為布雷希特對中國京劇的誤解義憤填膺。因為我很早就知道一件事:理論這件事在西方(主要是歐洲,不是美國),是發揮靈感與給人靈感的東西,不是什麼「know-how」手冊。這跟有沒有把討論的對象「正確的理解」沒有太大的關係,借題發揮的對象只是為發揮靈感的人提供一定的材料、修辭。不止布雷希特的例子,亞陶談Bali Dance,德西達談盧梭,海德格談康德……沒有人是乖乖地、忠實地在把對象講清楚。拿「對象」去驗證「理論」對不對,那是我們買了新電器,在看說明書時幹的事兒,是把理論當作了技術手冊。用這種態度讀理論,大概多有靈感的著作都進不了腦子裡。

 

讀理論像看畫,是欣賞,不是問真假。去問梵谷的「向日葵」是什麼品種,絕對是個審美白癡。讀理論,追問布雷希特有沒有正確地理解中國京劇,一樣是把最根本的問題與態度弄錯。我相信,你在德國,一定會遇見布雷希特專家或是崇拜者,我很好奇,如過你告訴他們「布雷希特對中國京劇的理解是有錯的」,他們會怎麼反應?

 

我寫下上面這一段,是想說明,我們與其花力氣去幫布雷希特辯護,或是陷在這個「疏離效果」/「中國劇藝」,或是東方文化/西方文化是否可以正確理解還是一種「創造性誤解」這樣的思辯泥沼中,不如正本清源,先搞清楚念理論到底是怎麼回事。特別對深受美國學界毒害的台灣學界來說,常常讓我最不堪其擾的事情之一,就是在本來沒有問題的地方自己發明問題,創造一大堆沒有實質意義的問句,還有為了回答這些問句所提出的觀念與口號。舉個例子,只要人還有一點真實感,就會知道生活中,被誤解是常態,正確的理解反而難得,那是為什麼我們會說「知音難尋」的意思。人與人之間都是如此,何況文化?「創造性誤解」在我聽起來像是一個「解毒劑」,是講給那些認為文化之間可以「正確地理解」的書呆子,或是努力交流卻因此有挫折感的天真人士聽的。我沒中毒,所以聽著也不痛不癢。

 

不過,也正是因為同樣的理由,我認為布雷希特的「疏離效果」理論也是某種「解毒劑」,毫不關沒中毒的人痛癢。這本來也是與我無關的東西,只是他的論調,以及他的信徒的宣傳,老是帶著一種「不信他的人都中毒了」的味道,這我就很反感了。

 

我很同意你的觀察,要談布雷希特的「疏離效果」理論,一定要放回當時反寫實主義與反自然主義的潮流中來看待(在這裡,寫實主義或自然主義像是一種疾病,讓劇場觀眾中毒)。也很同意你,寫實主義只是十九世紀中葉開始發生在西方戲劇舞台上的「一道支流」。(附帶一題,我跟很多北藝大訓練出來的學生與朋友講話,常常聽到一種分類架構:這是寫實的,那是非寫實的。這兩個框架方便到可以把所有戲劇的類型一網打盡。追究他們使用「寫實」/「非寫實」的脈絡,有時候就是「敘事的」/「非敘事的」,或者根本就是「看得懂的」/「看不懂的」的同義語。在這種使用中,希臘悲劇,莎士比亞大概都是「寫實的」-我很好奇,到底是那個老師要為這種糨糊思維負責?)在這個脈絡下,布雷希特的「疏離效果」基本上是一種針對「寫實幻象」的解毒劑,它希望能將觀眾從幻覺的吸引中拉出來,讓觀眾能與演出保持一定的距離,一種疏離,以便可以思考。

 

我一直希望,我這樣理解「疏離效果」是錯的,布雷希特應該有更高明的意涵在其中。但至少就你文章的脈絡來看,我沒有看到超出這個理解的觀點。譬如,你在116頁,我想你引用了Kellner的論點,說:

 

對布雷希特來說,劇場可以呈現特定歷史情境下,人和人對待彼此的互動方式,然後引發觀眾思考「他為什麼會這樣?」、「只能是這樣嗎?」、「沒有其他的可能性嗎?」一類的問題。這樣的創作理論,反映出他接受的馬克斯辯證法,也就是藉由把事件呈現在具體歷史脈絡下(「特殊歷史化」)的手法,結合對現實的批判所產生的一種革命實踐。

 

這個叫Kellner的傢伙如果懂中文,我跟他就有的架吵了!還不管把辯證法、「特殊歷史化」斷章取義地歸給馬克斯,而罔顧黑格爾,還有整個後康德哲學的發展的影響,「疏離效果」期冀觀眾去想的那些問題,我一定要在有「疏離效果」的戲劇中才看的到?Hamlet不行讓我想?Oedipus The Rex沒有辯證性?易卜生缺乏「特定的歷史脈絡」?我連看個「無間道」腦子都沒少想過。布雷希特的「史詩劇場」與「疏離效果」最讓我不能接受的地方,是他想解毒解過頭了,把那許多濫情的觀眾,受寫實主義幻覺催眠的觀眾,那種總是迫不及待想在藝術中需找滿滿地感動,笑聲,與眼淚,而非清醒的觀眾,當作全部的觀眾。這樣,好像我們在看希臘悲劇,莎士比亞的時候,都是一群非常投入以致不能思考的觀眾。見鬼!他把進劇場的觀眾基本上就想成是一群低智商的豬嗎?

 

罔顧我們看戲或看電影最根本的心理經驗,把「讓觀眾思考」這樣一種根深蒂固的劇場特質佔為己有,當作是他的戲劇理論的基本主張,再把其他戲劇類型預設或期待的觀眾,全部貼個標籤(以你文章的脈絡,叫「亞里斯多德美學」)一竿子打翻,這樣的「解毒劑」,恐怕後遺症比要治的病還多。

 

不過,我可以想像,布雷希特要面對的時代,一定是一個很黑暗的時代,清醒與思考顯然不是文化與劇場中的主流。劇場與劇場觀眾可能真的中毒甚深,像台灣一樣,為了迎合這群濫情的,或「渴望被強暴的觀眾」(鍾明德的形容詞),劇場與觀眾大家「上下交相賊」。還有,可能跟台灣一樣,多的是那些糨糊思維的學者,也在用「寫實」/「非寫實」這麼沒有歷史觀的粗糙框架看待戲劇。不要忘了,當如果這是1920年代已降德國文化的面貌,那麼接踵而來的,則是國家社會主義與納粹獨裁的興起。這裡我沒有寫「跟台灣一樣」,雖然,風雨欲來……

 

布雷希特的「解毒劑」實在不甚高明,譬如,你就藉著回顧了德國劇場的歷史,批評了布雷希特在挪用京劇來闡釋他的「疏離效果」時,緣木求魚的一面(p.113的那段)。但不只是「疏離效果」在取樣上緣木求魚,我一直認為,這個觀念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因為不管是十七世紀開始在德國巡迴的劇團所用的手法,還是中國京劇,還是任何一個我能想到的劇場形式,在那裡會用的手法、形式、創意,本來的目的都是「引人入勝」,不是「讓人疏離」。甚至布雷希特自己發展這些手法的結果,是讓他的劇場更有魅力,更好看,而不是更疏離。我看過一卷錄影帶,是「柏林劇團」演出的「勇氣媽媽」,好像就是布雷希特自己導的,但,我不但不疏離,而且覺得很有趣啊!

 

布雷希特最讓我反感的,是他老是想把劇場變成教室或論壇(forum),而忘記了劇場從根本上就不是那樣一個地方。你做過劇場導演,你當知道,舞台上,即便一道燈光打下來,都可以讓一張普通的桌子,有超過靜物畫千倍的魅力。劇場本身就是一個產生神奇與魅力的所在,我想那是很多人進劇場、做劇場最原初的理由:因為這個地方神奇,甚至神秘,而不是因為它像「2100全民開講」。只有戲很難看的時候,我們才會產生「疏離效果」(嗯!台灣的劇場大部分都很布雷希特!)。還是重複一句,我們對事物的真實感,不要被理論或大腦的產物給閹割了。只要記得自己當初為什麼會被劇場所吸引,就會明白「疏離效果」這個理論有多荒唐,除非,那是沒有感覺或有感覺失憶症的學者與書呆子。

 

在你筆下,布雷希特的「啟蒙」劇場以及「教育劇」,就是那麼一個完全沒有真實感的畸形的例子。116頁:

 

在「寇氏馬克斯主義」的影響下,布雷希特開始感到「敘事劇場」的不足,於是研發了所謂的「教育劇」,藉此提升劇場的思辯功能;如果說「敘事劇場」是為了使觀眾產生內在思索,那麼「教育劇」則是為了進一步討論和檢驗對現實問題的種種答案。

 

原來從希臘戲劇開始劇場的思辯功能很差?Hamlet更是白癡讀的?或者,在他的「敘事劇場」或以往的戲劇傳統中,我們的思考都只是一種「內在思索」,從來不會「討論與檢驗現實」?內在思索與檢驗現實的思索真的可以一刀分開?

 

117頁:

他甚至希望觀眾回應這樣的問題:「你認為我們的演出形式對他的政治目的來說是恰當的嗎?你是否可以建議我們別種形式?」換句話說,對於現實社會尋求改革的議題,劇場成為一間沙盤推演的實驗室,而不只是call-in發表意見的平台而已。「教育劇」不是為了灌輸口號或標語(所以也不會接受呼口號式的意見),遑論政治鬥爭性的批鬥與攻詰:他主要是藉由呈現和思考特殊的現實事件,完成「政治教育」的目的

 

和我以前讀過的論點相比,你這段算是對布雷希特劇場觀非常典型的描述,但是,很久以來,我對像這樣的鬼話一個字都不想相信。這裡描繪的,根本只有大學社會學教室或政治學教室裡才會發生的場景,是一堆知識份子或受高等教育的人在那裡坐而論道,彼此和和氣氣,提出分析(而不是標語與口號),不批鬥攻詰。但是這樣的討論是需要能力的,是要訓練的。先不論可行不可行,真的把劇場變成這種「政治教育論壇」,會顯得很布爾喬亞,跟布雷希特真心想要為之發聲的受剝削普羅大眾遠的很。那些真正受苦的小老百姓,都快活不下去了,還在那邊跟你君子彬彬地談政治教育?布雷希特不接受呼口號的意見,但他接不接受幹譙的髒話與三字經啊?但對那些不能口若懸河的人來說,那可是他們最真實情緒的反應。再來,政治是要實踐的,甚至就是要鬥爭的,不只是眾人之事,更是你死我活之事。不考慮政治現實的政治教育,沒有用事小,把人教成待宰的傻瓜,隨時被政客屠宰,這才事大。布雷希特的教育劇或政治劇場,基本上是完全理想化,沒有現實感的主張。是大腦發達,感覺失憶的讀書人說給同樣類型的讀書人聽的,大家在那裡高來高去,還掛著一幅紆尊降貴的姿態。

 

相較之下,我很同意你的觀察,我也認為布雷希特的理念在亞洲,甚至在第三世界中發展的比較有活力。不過,我不從美學面去看這件事,也就是說,跟你文中所說的「他們(亞洲劇團)所呈現的「布雷希特」在美學上截然相反」這個陳述不同,而是從社會運動的角度來看待。對面臨生死攸關的人來說,「布雷希特希望藉由「教育劇」邀請觀賞者冷靜地面對事件和議題」是太唱高調了,是註定失敗的。相反地,如果劇場有能力成為運動的工具,是凝聚情緒與力量,以為求生存的媒介時,它自然會有活力。對這些人來說,腦袋裡裝的不會是美學的問題,而是生死的問題,如果那裡有創意,也是為了抗爭與生存,而不是為了智性的討論。

 

所以,我看待民眾劇場也好,或是第三世界利用劇場而從事的各種運動也好,基本上,我只有「何樂不為」這麼簡單的態度,只要劇場可以有所助益他們運動的目標。但是,我不認為它們跟什麼劇場美學有關,也不應該有關。許多第三世界國家的民眾劇團現在可以聚在一起匯演,交換美學上的意見等等,這聽著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假假的。

 

我不是反智,而是想說明自己的一個態度:讀書,做學問的同時,我總記得我還是個人,如果我們能保有一點樸實的態度,能夠down-to-earth一些,那我們至少能夠分辨,什麼事情是可以討論的,什麼事情不需要我們來多言多語。我是沒有辦法接受「任何時情都可研究」這種論調的人,去研究布雷希特如何影響第三世界民眾戲劇的美學,我倒寧可在抗議信上簽名,良心上比較過的去。

 

我自己是在八O年代末,親自見證了「政治與美學齊飛」的小劇場運動。但現在回頭看,那些當初讓人看了很爽的演出,不過是搭了社會轉型的順風車而已。在那個時代氛圍下,隨便罵一句「國民黨王八蛋」都是很了不起的事,既不需要什麼戲劇訓練,也不需要美學上的深入思考,有膽就好。

 

那是一個很過癮的年代,也混雜著我與許多人的無知與誇張。回頭看,我是有尷尬的。

 

就是因為我記得這份尷尬,現在每每聽見有人質問,甚至籲求劇場人要在劇場中關心政治時(特別是以布雷希特之名),我都會很反感。台灣的政治狀況已經遠比二十年前複雜,而任何分析,包括分析政治,如果要講究品質的話,就需要專門的訓練與長期的觀察,而劇場人憑什麼認為他們在這一件事情上可以做得更好呢?那些把政治議題,性/性別議題,或是其他社會學式的議題作為創作素材的劇作與藝術,特別是以挑戰禁忌,或是想為某種「政治正確」主張喉舌的創作,除了表達了創作者的關心之外,只是再犯了一次跟布雷希特一樣的錯,讓作品成為某種議題的宣教品(propaganda)。他們的藝術既對他們所關心的人與議題無用(藝術在現實中是不會有用的),更糟蹋了藝術作為人精神領域的一種可能,譬如,把劇場最原初的神奇與神秘糟蹋成一篇篇膚淺宣言,其力量,還比不上任何印刷品。

 

人的存在的確離不開所有這些社會學議題的指涉(人是政治的動物,性別的動物,權力的動物……),但藝術家要面臨的挑戰不是把這些議題與藝術創作相結合(這種事不但容易,而且,套句米蘭昆德拉的話,媚俗),而是努力要將之分開,在自己的創作中對這些關心保持一份沈默。根據我的觀察,後者要花的力氣,遠比前者要難上數百倍。

 

如果一個人關心政治,他就去行動,當不成立法委員,至少可以找連署書或抗議信簽名,不是非當明星或英雄不可。但要求藝術與劇場一定要成為什麼政治教育或XX教育的地方(「教育」這個詞在這裡聽著就刺耳),只是得了感覺失憶症,忘了,譬如說,我們對劇場的神奇與神秘最原初的感動。

 

人為什麼會有感覺失憶症?或者失去那一份真實感?通常不是太笨或沒受教育,相反,都是腦中裝了許多偉大的理由,引人憧憬的理想,讓人立正的使命感,或是菩薩一樣悲天憫人的胸懷。布雷希特理論上的不可置信,還有他劇本中那些欲蓋彌彰、躲躲藏藏的宣教企圖,都是因他那崇高的政治理想與悲憫之心的緣故。

 

我想我沒有冤枉他,因為,有另外一個布雷希特,他在劇場的領域很少出現,卻讓我喜愛,同情與警惕。

 

2.

為了給你回信,我想起自己年初從台灣帶來的一本書:「黑暗時代群像」(Men in Dark Times),是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寫的,裡面有一章就是討論布雷希特。我想看看有沒有一個不是劇場中常見的布雷希特,一個不再讓我失望的布雷希特,所以,我把這本書翻出來,暫時把論文拋在一邊。

 

我以前只知道ArendtHeidegger的情人,卻不知道她的文筆這麼好,更不知道,透過她,我可以見到另一個布雷希特。一個詩人布雷希特。

 

Arendt的論述方式,還是不脫「詩作反映人生」這樣傳統的觀點。這樣做,往往只是把學者變成狗仔隊,我一直不是很贊同,但由於她的文筆極佳,觀察又敏銳,我方法論上的矜持完全被沖刷一空。看來,一個人的感悟,不管方法多老套,都還是有它自己的光芒。

 

Arendt的光芒可不是建立在對布雷希特的歌功頌德上,相反的,我會說,那是一場審判。

 

Arendt不是不知道,「為詩人定個規矩,沒有比這更愚蠢的事了」,但是,「儘管人們給他的空間夠大,但絕不包括『頌揚暴政的人同樣擁有美好的聲音』」。這裡指的,是布雷希特在1930年代以後,為歌頌史達林而寫的詩。即便史達林已經在莫斯科展開大整肅了,布雷希特並沒有因此公開與史達林決裂。但是,回顧布雷希特在沒有被共產主義的光環吸引之前,毫無疑問,他是一位充滿靈氣的詩人,有「免於世俗機心與計較的自在」:

 

她來之前,我們不曾期待,

她已現身,我們猶自不信。

 

即便是透過翻譯,Arendt所引用的詩行也一樣觸動我,我絕對相信,那是一個有謬斯恩寵的布雷希特。但布雷希特的年代可不是那麼清新脫俗的。Arendt指出,布雷希特屬於三個「失落世代」中的第一代:剛踏入這個世界就遇到一次世界大戰;晚十年之後,第二個世代要面臨的,則是「通貨膨脹、嚴重的失業和革命帶來的顛沛」;再晚十年,第三代,「則是納粹集中營,西班牙內戰,或莫斯科的整肅」。所以,即便謬斯隨侍在側,布雷希特還是跟自己的青春妥協:

 

忘了他全部的青春,但忘不掉青春的夢

早就已經忘記了屋頂,但永遠忘不掉其上的天空。

 

這個詩人布雷希特,被Arendt形容為「疏遠,混和著傲氣與謙卑」。對自己不幸處於一個「黑暗時代」(這也是Arendt這本書名的由來),他對後世的讀者,提出這樣的懇求:

 

……喔,我們想要一片樂土,卻不可得。

……講到我們的時候,當記住,要心存寬厚。

 

看來,我對那個劇場人布雷希特顯然不太寬厚,但是,詩人布雷希特,至少透過Arendt,卻不斷地觸動我心。(我這輩子還是第一次,把一個詩人的詩行,這麼大量引用地在自己的寫作裡。)

 

但是,正是因為詩人布雷希特那麼地靈動敏銳,他的墜落就更讓人玩味:「將布雷希特帶回現實來的,幾乎也扼殺了他的詩,那就是悲憫。」馬克斯,列寧,或所有的革命家,至少在最早的心懷中,抱有的是對弱勢者與不幸者的悲憫,布雷希特的讚美:他們「皆是人間最有悲心者」。悲憫不可或缺,甚至可以把我們的心智從狹隘的書房理解放出來,領向一個世界。這是布雷希特筆下的女孩領悟的道理:「人有一天必須要離開這個世界時,留下一個更好的世界要比自己是個好人更有意義。」

 

Arendt沒有交待,但我想,也是從這一刻開始,詩人布雷希特開始消失在戲劇家布雷希特的陰影裡。

 

沒有悲憫,就不會有真實感,這樣的學者跟書呆子無異。但是,悲憫在生命中的角色就如同語言與知識一樣,必須審慎以對,不管哪一個,它們的誇張,就會讓人失去人味,變得硬梆梆。

 

在我看來,硬梆梆的布雷希特,就是那個戲劇家布雷希特,共產主義為他勾勒的美好願景,讓他對共產主義帶來的殘酷現實盲目。他的那些劇場與政治教育的理論,不正是反映出一個現實瞎子的思維?

 

Arendt倒是並沒有批評「疏離效果」或「教育劇」之類的主張,她連提都沒有提。她更在乎的,則是「一個詩人真犯了罪,就會遭到詩神的報復。」1933228日,布雷希特開始了流亡。Arendt戲劇上的素養我不清楚,她很寬容的認為那些現在經常搬演的劇目,包括「四川好女人」,「勇氣媽媽」,「伽利略」,「高加索灰欄記」等都是布雷希特「劇作上的成就」,但是這些「全寫於德國之外。一旦回到了家,他的詩才反而一日枯竭一日」。

 

Arendt末了對布雷希特的態度讓我欽佩又動容:她建議寬恕,但她認為,「我們原諒的永遠是某個人而不是某件事」。人是因為行為而受到懲罰,卻是因為人,或是我們對這人的愛而給予寬恕。在這裡,被衡量的是人本身,而非他現實中的行為,或是「有用」與否。布雷希特對獨裁者的歌頌仍然被譴責,「才華的喪失就是他們的報應」。

 

比起很多布雷希特的信徒與奴才,Arendt對布雷希特的討論暨沒有讓這位詩人失色,也讓自己發光。我想,這是不太為劇場人常見的一個布雷希特,所以摘要她的文章,放在我前面儘是負面的批評之後,希望這篇回文可以有點貢獻。

 

這封回文寫得很愉快,雖然是論文進度之外的插曲,但讀到好文章,也算有收穫。謝謝你寄文章來,給我這個機會。

 

我一直認為,台灣是個聰明的人多,深刻的人少的地方,誠懇樸實來討論學術或劇場的人不是太少,就是書呆子充數。這些人很多都有交情,都是朋友,我也知道他們都不是什麼大奸大惡之輩,若不是受不了,實在不喜歡吵架或罵人。但布雷希特好像對我說,沒你想得這麼簡單:

 

「你們全都不明白!」我大叫著,心中滿是罪惡。

 

我由衷盼望,我回去之後,有一天,這句詩不會用來形容我。

 

3.

一個譯名的問題: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把「epic theatre」翻譯成「敘事劇場」,而非「史詩劇場」。我的理解,布雷希特的確想發展一個有別於「亞里斯多德美學」之外的美學典範,而從十八世紀末開始,德國的文學評論中就一直強調(如果不是沿用)亞里斯多德在「詩學」中對文學類型演變的觀點,強調epic drama這個轉變背後的社會與哲學意義等等。布雷希特談epic theatre,不僅有發展「非亞里斯多德美學」的企圖,甚至有回到「前亞里斯多德美學」的意涵在其中。這裡要說的話很多,暫且不說。Peter SzondiThe Theory of Modern Drama,算是比較精確闡釋這個觀點的著作,雖然,他寫的太少,不做一些準備來念這本書可能很難念對。

 

就這樣吧!

 

祝好

 

IF

3.0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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